关于《委托开发合同》作废证明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应甲方要求,乙方于20xx年12月将乙方已签字盖章的《委托开发合同书》寄给甲方。由于甲方对合同条款有异议,未将此合同书签字盖章交还乙方。为了防止日后争执,经双方共同协商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乙方已签字盖章的《委托开发合同书》作废。
二、原《委托开发合同书》双方涉及的权益和所有条款,双方免除,互不纠缠。
三、本次协商证明,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本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X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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