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涉外接待部门在接待参观的外宾、外籍专家、外籍教师等涉外人员来院之前,必须与保卫处联系,由保卫处协助外事办公室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外宾参观,外事办公室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保卫处会同接待部门检查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3、在外事活动中,外事办公室要教育所有接待、服务人员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保密工作,做到“内外有别”。既要热情周到,又要维护,防止泄密。
4、外籍人员来校参观、讲学、任教、住宿、用餐、乘用、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各个环节的保卫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外办和保卫处互相配合,检查落实。
5、涉外工作中发生刑案,治安事件,由保卫处和机关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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