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南门桥、大溪口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市民出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20xx年4月21日起对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方向的货车实行管制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上午7:30-9:30 下午17:30-19:30
二、限行内容
禁止货运车辆在上述时间段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区方向。
三、除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外,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
在此期间,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凡违反上述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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