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该同志不是(是)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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