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已经看完几天了,今天中午得空来聊一聊平凡的世界。从小小少年到立足社会,以孙少平孙少安兄弟的发展与心路历程描绘当时历史环境下的不同生长方式与方向。
先说一些题外话,这本书太真实太记实了。这本书虽然不发生在我身上但是发生在我父母身上,母亲有讲过年轻的时候一年吃不上面粉,只能吃点玉米粥,给队上养猪,这些都是切实发生在身边的。他们也像孙少平孙少安一样,勤勤恳恳。最终在县城得以立足。
说到讲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不如说讲父亲母亲一生读后感,由此这本书给我更大的感触是身边人,它真的离我太近了。
父亲家兄弟三人,大伯我爸爸及姑姑,跟书中一摸一样,大伯文化不高选择了在村里务农,爸爸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选择去当公务员,姑姑考上大学,工作自在顺心,生活可以说是顺风顺水。
看着平凡的世界,我大抵能猜到爸爸伯伯和姑姑当年的生活状况。但是奶奶是老师爷爷又是公务员,他们的日子总归是要好过一点的。妈妈家里孩子多,总归是差点,但是据妈妈描述没有困难到像主人公一家那样。
聊到这里感觉聊不下去了,因为不想具体说家里的问题,只是有感觉的平凡的世界仿佛在讲我的父母。从这里扯回这本书,大家都说这本书使人丧失精神,但是我在这本书看到了生机,虽然是没有色彩的生机。
上天总是奖赏勤劳爱思考且性格坚毅的人的,比如孙少平一家。或许你可以说他们被逼到了绝境不得已坚强,但是我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爱思考,勤劳努力能保证我们不退步,而爱思考才是能使我们进步的原动力,这本书同样灰色,它明确的告诉你,凭借着一代人的努力不可能能达到成功,只有通过几代人的积累才能使一个家庭有地位或者富裕。选择也很重要,因为一个选择你不知道自己的下半生将会在哪里。但是这本书结合我父母现在的生活,我最重要的感觉还是勤奋有韧性且爱思考能得到上天的馈赠。这种观念的功利心确实太重了,因为是以成功为观点切入进去的。结合我父母现在的身体和各方面,在物质文化达到顶峰的时候,社会应该要给他们提供精神层面的娱乐了。这也标志着社会越来越进步,越来越好。
上面一通不知所谓见解,望大家不要嘲笑,可能我是底层人思维,我在平凡的世界中看到的就是希望,就是努力思考才能让自己及家庭的生活变得更好。至于里面涉及到的家庭关系,个人观念等,我不想去谈,因为那毕竟是他们那个年代独有的问题,在我们这个年代已经不具有很强适应性了。
看完我蛮感动的,我为父母他们拥有的真挚感情而感动,为他们纯洁的心灵而感动,就到这里了。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我总幻想着自己能拥有蜘蛛侠的超能力拯救地球,变成奥特曼打怪兽,成为这世界中的主角。然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路遥笔下的《平凡的世界》告诉我,就算是平凡,也能成为自己世界的主角。
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小说的两个主人公孙少安、孙少平并没有什么让人震撼的经历,也没有什么辉煌的成就,他们只是生活在这平凡世界中一对平凡的兄弟。哥哥孙少安为了让弟弟妹妹有更好的条件读书,很小就辍学下田种地。没有多少文化,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吃苦耐劳,勤奋能干,仅仅十八岁就成为生产队的队长。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大起大落,终于让家人过上了好日子。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自己奋斗的步伐,他的愿望是让全村人乃至邻村的乡亲过上好日子,从黑馍馍吃上白馍馍。最后,他成功了。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呐,做到了不平凡的事。
相比于哥哥,我更敬佩弟弟孙小平为了梦想从不放弃的情怀。他是一个普通人,父母三代都是农民。他的命运注定让他扎根农村,像父亲爷爷那样一辈子无风无浪地生活下去。但是,他不甘命运,他的志向是天,是地。他渴望进入大城市,领略美丽的大千世界。即使他在外遭人白眼,背脊的肉伤得入目不堪,全身的财富只有一个坏得不能再补背包。受苦时,委屈时只能一个人在黑暗的角落低声落泪。他却从不忘记自己的初衷,咬牙坚持。最后他成为了煤碳工人,我们应该为他而高兴,他的生命在重重苦难中得到了升华。虽然他追逐梦想的途中没有丰富的物质财富,饱受精神的孤独,但是他有强烈的自尊,在连遭生活的苦难、爱情的伤痛和精神的摧残后,始终坚持自我,追求心灵的高贵与精神的富足。
这是一个不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有着一颗不平凡的心。他们为自己梦想不放弃,饱受困难,他们平凡,却塑造了非凡的命运,生命得到净化。水汇于海悄然不息,花开于世默默无闻。在这平凡的世界中,焕出不平凡的光彩。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我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我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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