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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例外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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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童占.f{}韶 ・信.曳,法学・ 著作权例外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研究 黄国彬(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北京 100875) 摘 要:界定了著作权例外的内涵与外延,分析了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的联系与区别,指出著作权限制涉及的是著作权的保护是否成立 的问题,如地域限制、时间限制,而著作权例外是在著作权保护成立的前提下,对处于版权保护状态的版权作品加以利用的豁免情形。在此基础 上,依据当前主要国家著作权法有关著作权例外的规定,剖析了著作权例外的性质、类型与体系。 关键词:图书馆著作权例外著作权限制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38(2011)O1—0050—06 中图分类号:D932.41 On Connotation of Copyright Exception and,Its Relative Theory Huang Guobin(School of Management,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100875) Abs tract: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copyright exception,ana]yzes the relation between copyright exception and copyright limitation,as well as points out that copyright limitation is about whether works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laws,such as distict lirmitation,time limitation,while copyright exception is the exemption for use permission of copyrighted works that are under copyright protection.On this basis,the nature,types and systems of copyright exception are also explored,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copyright laws from the main countries. Key words:library:copyright exception;copyright limitation CLC number:D932.41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3—6938(2011)01一o050—06 1 引言 如果说著作权相当于社会授予作者对其创作作品的 一外。 2 其中,合理使用的例外意味着作品利用者可以借助 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为自身对版权作品的利用行为提供 辩护。简言之,著作权例#bl ̄lJ是允许版权作品使用者在不 征得版权拥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或复制版权作品的 复制件。 2.1著作权例外的内涵 一种独占权,那么对这些专有权利的例外则似乎是对社 会的一种补偿。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现行的版权法律来 看,版权立法往往需要考虑在创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独 占权和不受版权拥有人专有权限制而能自由获取这些作 品的社会需要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只有法律赋予作者对 般认为,著作权例外既涉及著作权财产权的例外, 也涉及版权拥有人人身权的例外。1997年,郑成思先生在 其著作中指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其创作享有独占权的同时,对独占权实施一定的例外,这 种利益平衡才能得以实现。 在1986年1O月的一份文件中建议,各国在保护建筑作品 作者的精神权利时,应强调“署名权能善意行使”,亦即对 该项权利要作一定的限制。[3 学者张耕提到,在论及著作 2著作权例外的内涵与外延 著作权例外附属于著作权法律,其内涵因著作权法 律例外规定的变化而变化。澳大利亚法官Philip Ruddock 权的限制时,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只有著作权财产权才 涉及限制问题,事实上,现代社会中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 绝对的。版权拥有人人身权的行使也与社会公共利益密 指出,虽然著作权法律赋予版权拥有人获得一定的专有 权利,但也规定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允许版权作品使用 者可以不经版权拥有人的许可而使用版权作品。[1]澳大利 亚司法部认为,合理使用与其它例外情形构成著作权例 切相关,自然也有限制问题。l4 实际上,可以将著作权例外 涉及的人身权例外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署名权的例外。《日本著作权法(2004)}第19条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适用于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及图书馆界的著作权例外立法诉求研究”(编号:10YJC870011)研 究成果之一。 收稿日期:2010—1l一19;责任编辑:魏志鹏 50 囤童占.f{}知 第3款规定,按照使用著作物的目的和状况,认为不会损 2011年第1期 使用(FairDealing),图书馆和档案馆享有的复制权例外, 技术措施规避例外和计算机程序利用例外,法定许可 (Statutory Lieenees),其它相关例外,如,复制与相关使用 的例外,表演、传输与广播的例外。 l0j 2.3著作权例外与合理使用的关系 害“著作物就是作者”之主张的利益时,只要不违反公正 的惯例,可省略著作人姓名的表示。 其次,发表权的例外。发表权的行使是以不侵犯他人 合法在先的民事权利、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为前提。如果 公民享有的合法在先民事权利如肖像权、隐私权等会因 版权拥有人行使发表权而受到侵害,该公民可以阻止版 权拥有人行使其发表权,版权拥有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侵 多数学者、立法部门、国际性组织、国际性著作权协 议认为合理使用是一种著作权例外。如,Kenneth D.CrewS 认为合理使用是一种概括性例外。_l ICLRC在其发表的 权指控。[6—1 第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例外。《意大利著 作权、邻接权保护法(2003)》第20条第2款规定,作者不 得阻止在施工中对建筑作品的必要修改,也不得阻止对 已完成的建筑作品的必要修改。但如果国家主管当局确 认作品具有重要的艺术性,这种修改必须委托作者本人 考虑和进行。l7 《日本著作权法(2004)}的规定最为完善, 该法第20条第2款规定,作者享有的对作品保持完整性 权不适用于下列任何一项的修改:(1)出于学校教学目 的,而对著作物的用语和用词所做的不得已的修改。(2) 由于建筑物的扩建、改建、修缮或更换图案的修改。(3)为 了把不能使用的程序著作物在特定的计算机上得到使 用,或为了使程序著作物在计算机上发挥出更好的功效, 而对程序著作物所做的必要修改。(4)除前三项外,按照 著作物的性质及其使用目的和状况所做的不得已的修 改。[ 我国《著作权法(2001)》并未对著作人身权的署名权、 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做出明确的例外规定, 但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第16条第3项中做出 如下规定: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 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版权拥有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l9 笔者认为,著作权例外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律的规 定,或者是依据版权拥有人让渡部分专有权的声明(如 CC协议),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不经版权拥有人授权也无 须补偿版权拥有人就可以按照一定形式来使用版权作 品;或者是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不经版权拥有人授权就可 以按照一定形式来使用版权作品,但要补偿版权拥有人; 或者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其它特定情形。 2-2著作权例外的外延 著作权例外内涵涉及的是著作权例外是什么的问 题,而著作权例外的外延却是回答哪些情形属于著作权 例外的问题。澳大利亚版权法评审委员会(the Copyright Law Review Committee,CLRC)认为,著作权例外包括合理 “对简化1968年《版权法》的报告”中指出:“严格说来,合 理使用不是一项对侵权的抗辩,而是划定了版权拥有人 权利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著作权例外的最大适 用范围”。fl INDIIPP、JISC、OAK等国际组织在其2008年 发布的“著作权法律对数字资源影响的国际研究”报告中 将合理使用纳入版权例外的范围。ll3 国际通行的,针对 “合理使用”的规定基本是采用原则式(即开放式),如《伯 尔尼公约》、Trips、WCT等均采用“三步检验法”的方式,确 定“合理使用”的情形,并将之作为著作权例外的一项广 泛性标准。 3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 有关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的内涵界定,国内外 学者至今仍未形成一致意见。归纳起来,对这一问题的认 识,主要有以下观点。 3.1 国内学者多将著作权限制与著作权例外等同 至目前为止,无论是国内法律界的学者,还是国内图 书馆界的学者,多数学者在研究著作权例外问题时,均未 有明确提出著作权例外的概念,相反却是采用著作权限 制加以代替。国内学者对著作权限制的理解主要分为三 个方面: 首先,关于著作权限制的界定。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针对版权拥有人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限制,即对版权拥 有人依法享有的使用作品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因 此获得报酬的权利的限制。_】4]吴汉东认为,著作权的限 制,通俗地说,即是指某些行为在某种情况、场合或条件 下不构成著作权的侵权。lls 简言之,即这些行为不被视为 侵权。学者刘志刚指出,版权权利限制是指,某些作品使 用行为本应属于侵犯版权权利的范畴,但由于法律把这 部分行为作为侵权的“例外”,从而使这种行为不再属于 侵权。_1 版权限制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版权的适当限制, 以确保社会公众能接触和使用作品。因此,著作权限制是 指法律规定版权拥有人在作品的利用方面对社会必须履 行一定应尽的义务。_l7 诚如国外学者Guibault所言,版权 限制是版权制度整体的一部分,是法律对版权作品使用 51 黄国彬:著作权例外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研究 者合法权益的一种认可,使得版权作品使用者能够对版 权作品进行非授权使用。¨引 共出现31处,举凡出现“not ifrninged”的地方均是对某种 行为不被视为侵犯著作权专有权的阐释。 ] 其次,明确区分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IFLA在 “数字环境下版权和邻接权的例外与限制:国际图书馆界 的视角”中指出,著作权限制主要是指保护期限限制 (Duration of copyright)、受保护权利的种类限制(Limited 其次,关于著作权限制存在的依据。吴汉东认为对版 权进行限制可以防止因权利滥用而妨碍、束缚科学技术 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任何作品都是在前人智慧和文化 遗产的基础上创作和完成的,同样又将成为后人创作更 优秀成果而吸收和借鉴的对象。因此,任何作品都是人类 共同的精神财富,为促进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的发展 suite ofrights)以及标的物限制(Subject matter),[∞ 比如, 《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Art.2(8))规定“时事新闻” 和提高,版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和权利的独占都不应当 是绝对的和无限制的。lI 第三,关于著作权限制的类型划分。学者刘志刚将版 权限制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一般权利限制和特殊权 利限制。一般权利限制是国际公约和各国版权法所普遍 规定的,主要包括版权保护期限的限制、地域范围的限 制、个人使用目的方面的限制以及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的 限制。而版权的特殊权利限制则包括合理使用、许可使 用、公共秩序保留。[ ]也有学者认为,著作权的限制主要 体现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三个方面。¨2¨ 3.2 国外有关组织、学者对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主 要有两种主流观点 首先,未将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加以明确区分。 有部分国外学者未明确区分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这 两个概念。比如,2006年出版过《适用于图书馆员与教育 工作者的著作权法律:创新『生战略与实用性解决方案》丑]一 书的Kenneth D.Crews,在其于2008年8月提交给WIPO 的研究报告《适用于图书馆与档案馆的著作权限制与例 外》中指出,“为了保持表达的一致性与清晰性,本报告不 会使用‘limitation’(限制)‘exemption’(豁免)等表述,而是 使用‘exception’(例外)作为这些术语的统一表述”。 F 2008年,Lea Shaver在《知识获取在巴西》一书中谈到著作 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时指出,没有必要明确区分著作权 例外与著作权限制。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国家的著作权 成文法也未有将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加以明确区 分。加拿大现行版权法将著作权例外与限制统称为“不侵 犯版权”(It is not an infirngement ofcopyright)。.25]而一些著 作权成文法却是将例外与限制归入同一条款而不加以明 确区分。比如,WCT第l0条的名称为“限制与例外’ ; WPPT第l6条的名称为“限制与例外 ;《欧盟信息社会 版权指令》第5条的名称为“例外与限制 。在澳大利亚 《版权法修正案(数字议程)(2000)>>(Copyright Amendment (Digital Agenda)Act 2000)中,整部修改案并没有出现 “limitation”、“exception”、“exemption”、“fair use”或“fair dewing”等字样。相反,形如“not infringed”这样的表达却一 52 不应作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3 对此,国外学者Ricketson Sam认为这是著作权限制的体现形式,而不是一种著作权 例外。 ]2003年,Ricketson Sam在向WIPO提交的报 告——“数字环境下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限制与例外”中 指出,我们不对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做出明确区分。 在某种情况下,两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如果一定要严格 区分的话,那么,著作权限制是指完全不在著作权保护期 限和保护范围之内的情况,而著作权例外却是在著作权 保护期限和保护范围内不受著作权侵权追究的某种行为 或情形。也就是说,著作权限制主要是指对受版权保护的 作品类型,作品受版权保护的期限等问题做出限定,涉及 到的是作品是否受版权法律保护的问题。著作权例外却 是在作品处于版权保护状态下,对版权拥有人所享有的 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实行一定的制约,涉及到的是在确认 作品受版权保护而且尚处于版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利用 情形。此外,阿姆斯特丹大学信息法律研究院(Institute for Information Law University of Amsterdam)P.Bemt Hugenhohz 和明尼苏达州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1)Ruth L.Okediji均认为,著作权限制不同于著作权 例外,并列举了国际性著作权协议有关著作权限制规定 的具体情形(见表1)。[ 表1国际性著作权协议有关著作权限制的规定 法律名称 限制内容 条款 《伯尔尼公约》 时事新闻不受版权保护 Art.2(8)、Art.10(1) WCT 思想、方法和数据不受版权保护 Art.2、Art.5 1-RIPs 思想、方法和数据不厚版权e 护 Art.9(2)、Art.1o(2) 3.3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两者涵盖的内容并不相同 笔者认为,著作权限制与著作权例外两者涵盖的内 容并不相同。国内知识产权研究学者薛虹有关表述可以 佐证这一点,“缔约国既可以在本国中将原有的符合伯尔 尼公约的限制和例外延及到数字化环境,也可以设计适 合数字网络环境的新的限制和例外”。 显然,薛虹教授 是将限制与例外加以区别对待的。只介绍著作权例外肯 定不能等同于介绍了著作权限制。目前,著作权限制在国 囤素占.唁拓 内提得较多,而著作权例外提得较少,虽然国内有些学者 认为著作权例外与限制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角度,即对于 2011年第1期 公共演讲、引用的权利、对当前事件的报道、模仿的权利、 非商业用途的私人复制、家庭录音或录像等。(2)与商业 利益、企业活动及竞争相关的著作权例外。包括:新闻评 论、广播机构的暂时性录制、博物馆目录、出于互操作的 需要而进行的破解或反向工程。(3)与整个社会密切相 著作权作品使用者的例外,就是对著作权拥有人的限制。 事实上,著作权限制涉及的是著作权的保护是否成立的 问题,如地域限制、时间限制,而著作权例外是在著作权 保护成立的前提下,对处于版权保护状态的版权作品加 以利用的各种豁免情形。 关、涉及促进知识和信息传播的著作权例外。包括:图书 馆享有的著作权例外,为教育和研究服务的教育主体的 著作权例外,残障人士享有的著作权例外,以及议会报 4著作权例外的性质、类型与体系 4.1著作权例外的性质 (1)多样性。由于利益立场的不同,不同主体对著作 权例外的诉求并不一致,著作权例外呈现出多样性。比 如,个人用户的著作权例外更多的是立足于私人使用或 内部使用,商业用户更希望在商业开发中享有著作权例 外,而公益性机构则希望在公共服务中享有著作权例外。 (2)平衡性。著作权例外能够有效平衡版权拥有人的 个人利益和作品广泛传播的社会公益性。一方面,为了促 进创造与创新,通过控制作品的利用方式,版权法赋予版 权拥有人一定的排他性经济权利;版权法也希望通过促 进版权作品的自由流通和共享让普通社会大众受益,在 此情况下,当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著作权法律均会做出例 外的规定。 这是著作权例外平衡性的重要体现。 (3)动态性。著作权例外的动态性表现为著作权例外 的范畴与边界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作品使用 者的信息需求,以及作品利用方式的变化而需要进行动 态调整。由于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专有使用权有着密切 的关系,基于平衡各方权益的版权立法指导思想,一般情 况下,只要出现新的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就会有对应的著 作权新例外出现。比如,除了版权法律会对版权拥有人提 供保护,技术措施也能为版权拥有人提供保护。在前数字 时代,由于技术措施并不存在。专门针对规避技术措施的 著作权例外也就不存在,而随着技术措施成为有效控制 版权作品访问和使用的手段,规避技术措施的著作权例 外也就进入了著作权例外的范畴。 (4)地域性。著作权例外由著作权法律所规定。作为 著作权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例外也因著作权法 律在适用地域上的受限制而使自身具有地域性。简言之, 一个地区或国家可适用的著作权立法规定未必能在另外 一个地区或国家同样可适用。 4.2著作权例外的类型 著作权例外的类型实际是著作权例外的外延的一种 聚类形式。WIPO版权与相关权利委员会指出,著作权例 外主要包括三种:(1)面向私人使用的著作权例外。包括: 道、司法审判、宗教庆典等涉及的著作权例外。[3’ 国外学者B.Hugenholtz将著作权例外界定为四种类 型:(1)著作权例外涉及引用权、滑稽模仿权、漫画权、报 刊摘编权、模仿权等,即允许使用者参考、引用他人作品 而无需事先征得其同意;(2)著作权例外与公众利益相吻 合。按照这种假设,版权例外可以从图书馆、博物馆、学校 系统、档案工作等社会需要中找到根据,因此,对作品的 某些使用不能列入权利人独占权中,理由是要满足社会 自由免费地获取这些作品的需要;(3)著作权例外是以应 对市场衰竭目标的一些例外,也就是说权利人无法对其 作品行使专有权。在称之为“私人拷贝”的例外中就授予 了这种限制,因为权利人根本无法了解,因此也无法许可 或者禁止借助复录设备比如录音带、录像带或其它空白 磁盘和光盘等对其作品进行拷贝;(4)著作权例外是数字 环境下出于私人使用的复制权例外。借助数字技术,版权 拥有人可以清晰知晓或者控制购买者的复制行为。因此, 数字环境下出于私人使用目的的复制权例外的存在依 据、适用情形将构成一种重要的著作权例外。 笔者认为,从不同的划分角度和思考标准出发,可以 将著作权例外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从专有权例外的角度分析,著作权例外包括财 产权例外和人身权例外。 其次,从著作权例外涉及的专有权的数量来看,著作 权例外可以分为涉及一揽子专有权的例外和某项专有权 的例外。前者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为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或 法定许可等;而后者主要包括复制权的例外、翻译权的例 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例外、技术保护措施规避的例外 等。 第三,从著作权例外的来源来看,著作权例外可以分 为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和版权拥有人的声明性例 外。前一种著作权例外是在版权拥有人保留所有的著作 权专有使用权(all rights reserved)的前提下,由著作权成文 法明确规定的情形。后一种著作权例外是在版权拥有人 主动让渡某项著作权专有权的前提下(即some rights reserved),作品使用者依据版权拥有人的专有权让渡声明 黄国彬:著作权例外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研究 (如CC协议)而使用作品的情形。 4.3著作权例外的体系 5结语 著作权例外的存在是“有效平衡著作权各方利益”这 一著作权例外体系主要是指著作权成文法关于著作权 例外规定的表达模式。国外有学者将著作权例外体系划 分为开放式例外体系和封闭式例外体系。_3q 从世界大多 数国家的著作权立法现状来看,笔者将著作权例外体系 著作权立法根本指导思想的体现。明确著作权例外的 内涵与外延,区别著作权例外与著作权限制,了解著作权 例外的性质、类型与体系,有助于全面深入的界定著作权 例外,为各机构比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美 划分为原则式例外体系、列举式例外体系以及混合式例 外体系。 (1)原则式的著作权例外体系。原则式的著作权例外 体系是指未对构成著作权例外的各种情形加以~一列 举。正如Colombet所指出,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没有详尽列 举那么准确,但显然具有灵活的优点。 比如,《美国著作 权法(20o7)》第107条条款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该条款 允许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既不必为此 需要征得版权拥有人的同意,也不会构成侵权,但该条款 并没有详尽列举确定使用作品是否合法的各种要素。采 用这种著作权例外体系的国家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 (2)列举式的著作权例外体系。列举式的著作权例外 体系建立在对著作权例外情形的详尽列举上。从当前著 作权例外的立法现状来看,这几乎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 采用的做法,如,《法国著作权法(20OH6)》第L122条第5款 列举了对专有权的一系列例外,譬如私人使用复制、分析和 简短引用、报刊摘编等;41]《英国著作权、外观设计和专利 法(2007)》列举了一系列著作权例外 ,包括出于评论或 教育目的等目的的例外;爱尔兰著作权法《版权与相关权 利法(20oo年)》重申了原来列举的著作权例外,譬如以评 论、介绍、教学等为目的的引用可以适用著作权例外。 (3)混合式的著作权例外体系。此种著作权例外体系 以列举式为主,但在确定特定著作权例外的情形适用时, 需要结合原则式规定,综合考虑。比如,《欧盟信息社会版 权指令(2001)》第5条是一条表明对版权限制立场的条 款。 事实上,该条款一开始就根据原则式著作权体系精 神列出了一份详细的清单。比如,关于复制权的例外主要 包括:私人拷贝、图书馆和其他教育机构、博物馆或档案 馆实施的行为、广播组织临时录制等。但是,该指令第5 条第4款明确规定,如果所作使用有正当的理由,即以授 权复制为目的,那么所有这些例外均适用于发行权。如此 看来,指令似乎符合列举式著作权例外体系的原则。然 而,第5条第5款却又规定,这些例外只有遵守三步检验 法才有效。也就是说,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适用,而且不 应当损害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会不合理地损害权利人 的合法利益。这样又把原则式著作权例外体系的立法原 则加以体现。 S4 术馆准确把握自身可适用的著作权例外提供理论依据, 也为这些机构反映自身的著作权例外诉求指明了可行的 方向 参考文献: l 1 JAttorney—General Department of Australia.Fair Use and Other Copyright Exceptions[EB/OL].[2010—06—27 3. http://www.ag.gov.au/www/agd/agd.nsf/Page/Pubtications_ Copyright—ReviewofFairUseExeption—May2005. 1 2 jAustralian Government.Attorney—General S Department. Fair Use Review[EB/OL].[2010—06—27]http://www.ag. gov.au/www/agd/agd.nsf/Page/Copyright_IssuesandReviews_ Fairuse. [3]郑成思.版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145. [4][6]张耕.知识产民事诉讼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4:450. [5]CRIC.Chapter II Rights of Authors[EB/OL.[2010-06— 27].http://www.eric.or.jp/cric~e/clj/clj.htm1. [7 j UNESCO.Italian Copyright Statute:Law for the Protec- tion of Copyright and Neighbouring Rights l EB/OL]. [2010-06-27 3.http://portal。unesco.org/cuhure/en/ev.php- URLID=2769O&URI DO=DO TOPIC&URLSECTION= __201.htm1. [8]CRIC.Chapter II Rights of Authors[EB/OL].[2010—06— 27 J.http://www.cric.or.jp/cric—e/elj/clj.htm1.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 【EB/OL].【2010-06-27 J.http://www.ncac.gov.cn/Galaxy— Portal/inner/bqj/include/detail.jsp?articleid=9395&board— pid=175&boardid=1 15010101 1 1602. [10][35]Attorney—General Department of Australia.Fair Use and Other Copyright ExceptionslEB/OL]. [2010- 06-27 J.http://www.ag.gov.au/www/agd/agd.nsf/Page/Publ ications—Copyright—ReviewofFairUseExeption-May2005. [11][22]Kenneth D.Crews.Copyright law ofr librarians and educators:creative strategies and practical solutions 囤素占.瞎知 [EB/OL].[2010—06—27].http://catalog.1oc.gov/cgi—bin/ Pwebreeon.cgi?vl=5&ti=1.5&Search%5FArg=copy- right%20exceptions&Search%5FCode=GKEY%5E% 2A&CNT=100&PID=GM—2011年第1期 1 25]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Copyright Act of Canada (R…S 1985,c.C一42)[EB/OL].[2010—06—27].http:// laws.justice.gc.ca/erdnotice/index.html?redirect=%2Fen% 2Fsbowtdm%2Fcs%2FC一42. cxlp94eUb9g—ttWqFymZn8VT &SEQ=20090226223923&SID=1. [26]WIPO.WIPO Copyright Treaty[EB/OL].[2010—06—27]. http://www.wipo.int/treaties/en/ip/wct/trtdocswo033.html _[12]Copyright Law Review Committee.Simpliifcation of the Copyright Act 1968[EB/OL].[2010—06—27]http://www. ag.gov.au/www/agd/rwpattach.nsf/VAP/(756EDFD270AD 704EF00C15CF396D61 1 1) ̄CLRC+Simplification+0f+ #P8310885. ——【27]WIPO.WIPO Performances and Phonograms Treaty【EB/ OL].1 2010—06—27].http://www.wipo.infftreaties/en/ip/ the+Copyright+Act+1968+一+Plln+1.pdf/¥file/CLRC+ Simpliifcation+of+the+Copyright+Act+1968+-+Part+1. pdf. 1 13]NDIIPP,JISC,OAK.etc..International Study on the Impact of Copyright Law on Digital Preservation[EB/ OL].【2010—06—27]www.digitalpreservation.gov ̄ibrary/ resources/pubs/docs/digitalpreservation__final_report2008. _p [14]丁丽瑛.知识产权法(二版)[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 社.2007:132. [15]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106. [16]刘志刚.电子版权的合理使用[M 3.北京:社会科学文 献出版社。2007:45. [17]马永双.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事 出版社,2007:216. [1 8]Lucie Guibauh.The nature and scope of limitations and exceptions to copyright and neighbouring rights with re- gard to general interest missions for the transmission of knowledge:prospects for their adaptation to the digitla environment[EB/OL].[2010—06—27].http://unesdoc. unesco.org/images/OO13/OO1396/139671e.pdf. [19]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O00:98. [20]刘志刚.电子版权的合理使用[M].北京:社会科学文 献出版社.2007:56—60. [21]李瑜青.知识产权诉讼[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 版社,2007:64. 1 23]Kenneth D.Crews.Study on Copyright Limitations and Exceptions ofr Libraries and Archives[EB/0L J.[2010— 06—27 J.http:#www.wipo.int/meetings/en/doc__details.jsp? doc id=109192. [24]Lea Shaver.Access to Knowledge in Brazil[M/OL]. [2010—06—27 j。http://www.1ulu.corn/content/4439242. wppt/trtdocs_wo034.html#P133 —18440. [28][39][40][44]EU.Directive 2001/29/EC of the Euro— 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2 May 2001 on the harmonisation of certain aspects of copyright and re- lated rights i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EB/OL].[2010- 06—27 3.http://www iles/20O7/05/ 031l 1 78l95806664.doc. 【29]Austrlaian Government,Attorney-Generla's Department. Copyright Amendment(Digitla Agenda)Act 2000[EB/ OL].12010—06-27].http://www.comlaw.gov.an/comlaw/ Legislation/Act1Insf/0,FC60B71C3FBDEFD6CA256F72 O00AAC4B?OpenDocument. 【30]Committee on Copyright and Other Legal Matters (CLM).Limitations and Exceptions to Copyright and Neighbouring Rights in the Digital Environment:An In- temational Library Perspective[EB/OL].[2010—06—27]. http://www.ira.org/III/clm/p1/ilp.htm. 1 3 1 JIFLA.Limitations and Exceptions to Copyright and Neighbouring Rights in the Diotla Environment:An In- ternational Library Perspective[EB/OL].[2010—06—27]. http://www.ira.org/III/clndp1/ilp.htm. 【32]Sam Ricketson,WIPO Study on Limitations and Excep- tions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in the Digital Environment(2003):10—1 1. 【33 JRicketson Sam.WIPO Study on Limitations and Excep— tions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in the Digital En— vironment[EB/OL].[2010—06—27].http://www.wipo.int/ ed0cs/mdocs,cop ght/en/sccr 9/seer_9_7.pdf. [34]P.Bernt Hugenholtz.Ruth L.Oked ̄i.Conceiving an In- temational Instrument on IAmitations and Exceptions to Copyright[EB/OL].[2010—06—27].http://www.soros.org/ initiatives/information/articles_publications/publications/ copyright_2OO80506/copyright_20080506.pdf. [35]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下转第78页) 5S 熊莉君:虚拟空间阅读的图书馆网络公关研究 看又促进了图书馆事业的变革创新。网络时代图书馆已 存在于实体与虚拟、个体与群体、安静与喧闹之 经不适合散兵游勇的发展形式,必须要倚靠网络公关联 合网络媒体的力量,与图书馆内外各界维持良好的公共 关系,才能有效改善图书馆的阅渎环境,促进更多的人走 进人类文明的精神殿堂接受心灵的洗礼。 间[J]上海高校图书情报工作研究,2008,18(1):3. f 12]范并思.图书馆公共关系的行业管理[J .中国图书馆 学报,2006,32(5):20—24. 13]钟小文.论基于网络环境的图书馆公共关系[J].图书 馆论坛.2006.26(3):63—65. 参考文献: 14]姚凯_网络公关及其传播方式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 2004.22(1):62—66. [1]王余光,汪琴.世纪之交读者阅读习惯的变化[J].图书 情报知识,2005,(4):5—8. 15]Grunig,J.E.Organizations and public relations:Testing a communication theory EJ].Journalism Monographs,1976,46: 1-63. [2]解读第四次全国国民调查结果[EB/OL].[2006—06—24]. http://news.xinhuanet.corn/book/2006—04/24/content4_46 一6573.htm. 16]王冰.自媒体的“歧路花园”——博客现象的深层解读 [3]第五次全国国民调查结果公布[EB/OL].[2008—07—241. http://news.qq.com/a/20080724/O00648.htm. [J].学术论坛,2005,(1):165—168. [17]傅敏,许欢.不再沉默的大多数——从blog阋读看网 [4][6]第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数字化阅读持续[EB/ OL].[2010—04—19].http://www.china.con1.cn/ncws/.txt/ 2010—04/19/content19857743.htm. 一络阅读的发展[J].图书情报知识,2005,(4):9—12. [1 8]Pine II,B.J.&Gilmore,J.H.Welcome to the experience economy[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8,76(4):97— 105. 『5]王媛.2008全民阅读论坛暨“阅读促进发展”研讨会纪 要[J].高校图书馆工作,2009,29(1):93—94. [7]王余光.信息时代的三个阅读问题[J].新世纪图书馆, 2006。(6):3—5. l9]王林军,孙俊彩.论现代图书馆的网络公关[J].现代情 报,2005,25(5):109—1 10,171. 20]林如_网络公关:话语权争夺和网络舆论引导_J].新闻 界,2o09,(1):67—68. [8]范并思.图书馆学与阅读研究[J].图书与情报,2010, (2):1—4. 21][22]马爱芳,赵志英.我国高校图书馆Web2.0技术的 分类应用现状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33(8):91— 95 [9]宋玲.图书馆提高国民阅读率的对策[J].新世纪图书 馆,2005,(4):73—75. [10]吴建中.开放存取环境下的信息共享空间[J].国家图 书馆学刊,2005,14(3):7—10. [11]胡振华.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建成开放 作者简介:熊莉君(1970一),女,南昌大学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 信息服务。 (上接第55页)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0. [37]Teresa Hackett.Exceptions and limitations in copyright TEX Il(】0IxK】60694 1 4&idArticle=LEGIART10000062 7 891 2&dateTexte=20090228&categorieI ien=cid. vita1 for South c0untries[EB/OL].[2010—06—27].http:// www.twnside.org.sg/title2/intellectualproperty/info.ser— 42]UK.Copyright,Designs,and Patent Act of the United Kingdom Cap.48(1988),as amended in 2007 l EB/ vice/2008/h ̄n.ipr.info.08 1 1 02.htm. OL].[2010—06—27].http://www.ip0.gov.uk/cdpact1988. pdf. [38]Anne Lepage.Overview of Exceptions and Limitations to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Environment[J/OL].[2010— 06—27 J.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3/001396/ 1 39696e.pdf. [43]Guido Westkamp.The Implementation of Directive 2001/29/EC in the Member StateslEB/OL1. 2010一O6— 127].http://ec.europa.eu/internal—marke copyright/d0cs/ studies/infosoc—study—annexen.pdf. _[41]legifrance.Code de la propriOt6 intellectuelle:Article L122—5[EB/OL].[2010—06—271.http://www.1egifance. gouv.fr/affichCodeArticle.do;jsessionid=1 F839E46ED3E 29DB384F24FF2AED55A1.tpdjol3v一27cidTexte=LEGI 78 作者简介:黄国彬,男,国家图书馆博±后,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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