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
#2机组控制及直流系统电气设备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序号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工程 控制及直流系统设备安装 检验项目 3.0.4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线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拦。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4.1.8 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铝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线。 4.2.9 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3.0.7 蓄电池应采用防爆型灯具、通风电机,室内照明线应采用穿管暗敷,室内不得装设开关和插座。 5.1.3 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电气工作中性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必须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必须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5.1.7 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危险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5.2.1 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5.4.2 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或关联电路,严禁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条电缆或钢管。 7.1.1 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第 1 页 共 2 页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控制室设备安装 直流系统设备安装 年 月 日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下同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2014 下同 3 4 5 6 7 8 9
10 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7.2.2 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必须在危险区域的进口处接地。 总包单位(章) 总包工程师 检查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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