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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全日制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来源:好走旅游网


南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职业性特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模式、质量标准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均有所不同,其中专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组织机构

研究生院总体布置和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实施工作。

各相关学院成立专业实践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管领导、项目主任或部分导师构成,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日常工作。

专业实践工作小组应与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跟踪和调研实践教学的情况,及时处理本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学院专业实践工作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实践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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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业实践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基本技能,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三、专业实践内容要求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实践教学要能培养和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体专业实践内容要求由各学院自定并存档备案。

四、专业实践方式

专业实践应遵循“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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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岗实习、挂职锻炼等方式,承担或参与实际问题调研、应用课题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编制与分析、实践观摩等实务工作。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学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2.由导师结合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安排学生进行专业实践;

3. 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意向,经培养单位同意,可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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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实践时间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具体标准以相应学科领域(方向)的《南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六、专业实践费用管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管理费、专业实践导师的指导费等,原则上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承担,费用标准依据各自专业学位类别特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七、专业实践具体流程及工作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提出选择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初步意向,填写《南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导师和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 报送学院存档备案。

经审批同意参加专业实践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南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方可进入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学习。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参加实践学生应遵守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相关规定,严格作息制度。

在实践期间,导师包括校外兼职导师与学生之间应密切联系,学生应主动向导师汇报工作和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体验行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业务与管理过程,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导师应恪尽职责,切实起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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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专业实践学习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南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并可附实践成果。专业实践导师和实践单位分别对其实践情况写出鉴定意见及实习成绩,加盖公章,最后由校内导师和培养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写出考核结果。专业实践时间不足或专业实践鉴定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专业实践环节不记学分,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九、附则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试行一年。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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