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三争三创”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刻苦学习、勇于进取、努力向上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大学生的崭新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激励青年为学院学的改革发展、为和谐校园的建设建功立业。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大学生中深入开展以“争文明学生、学习标兵、自强之星;创文明班级、十佳社团、创新团队”为主要内容的“三争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争三创”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激励全院大学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勤奋求学、奋发成才。
三、活动时间
本项活动要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年六月份总结。 四、活动内容
个人争创文明学生、学习标兵和自强之星,班级争创文明班级、全院各社团要争创十佳社团,各学生组织要争创创新团队。
1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遴选上报,使推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确保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各类平台,大力宣传先进的感人事迹,形象生动地展示先进人物的事迹和风采,在全院大力营造追先进、赶先进、学先进的浓厚氛围。
学院将于每年9月份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文明学生30名、学习标兵50名、自强之星10名、文明班级10个、十佳社团10个、创新团队10个,并对获奖的先进集体、个人颁发证书、奖品和奖金。
附件:
1、文明学生、学习标兵、自强之星;文明班级、十佳社团、创新团队评选标准
2、先进申报表
2011年6月18日
2
附件1:
文明班级、十佳社团、创新团队; 文明学生、学习标兵、自强之星评选标准
一、文明班级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干部之间、班干部与普通学生之间关系融洽;有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未出现集体违纪现象;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类考试无作弊现象;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曾在院级及院级以上级别的比赛和表彰评比活动中获得集体荣誉。
二、创新团队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曾获得院级及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比赛的集体奖励;在校期间创办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和广阔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创业实体。
三、十佳社团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院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模范遵守学院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学院注册一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
四、文明学生
3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有益的活动,具有奉献精神;曾在院级或院级以上级别的各类比赛和表彰评比中获得个人荣誉。
五、学习标兵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踏实刻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获得过表彰;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及国家或校内一等奖学金。
六、自强之星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在学习、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在申报各类别表彰时,应满足该类别要求的所有条件;各项事迹证明材料的有效时限均从2010年9月之后算起。
4
“三争三创” 评选表彰活动个人项目推荐审批表
申报项目: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所在院系、年级及所任职务 何 在 时 校 获 期 何 间 种 奖 励 主要事迹简介审核部门 意见 备 注
(可另附页) 院 系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1、填写意见时应包括是否同意申报人作为“文明学生”、“学习标兵”或“自强之星”表彰。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各系自留,一份报院团委。3、本表可自行复印。 5
“三争三创” 评选表彰活动集体项目推荐审批表
申报项目: 集体名称 所 获 奖 励 人 数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可另附页) 院 系 意 见 审核 部 门 意 盖 章 见 年 月 日 1、填写意见时应包括是否同意及是作为“文明班级”、“十佳社团”或“创备 新团队”表彰。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各系自留,一份报院团委。3、本注 表可自行复印。 6
盖 章 年 月 日
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