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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来源:好走旅游网


林州市第十中学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位同学、老师:

严格考试纪律,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同学的共同愿望。但有个别同学心怀侥幸,考场违纪现象屡有发生。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今就严肃考场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各项程序按照中招标准要求。

二、请学生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教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三、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夹带、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的;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3、未经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如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的;

4、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5、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与考试有关的用纸带出考场的;

6、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的;

7、向他人主动或者故意展示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的;

8、在考试中,有其他协同作弊行为的。

9、由他人代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

10. 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五、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清场,监考教师有责任维持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对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者将予以写实性通报。

六、对于考场违纪的同学,视情况作通报批评、扣分、该科考试作废、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为共同努力创造纯正的考风、学风,形成我校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欢迎广大同学参与考风考纪的监督。

林州市第十中学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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