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的
针对输血科废弃物处理问题,制度此制度。 Ⅱ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输血科工作人员。 Ⅲ 制度
一、污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须严格分开。 二、由总务部门提供足够的污物处理容器,包括污物袋等。
三、采用封闭式处置,不得直接向垃圾桶内倾倒污物,保证所有污物入袋。 四、一次性应用的输血器、血袋、手套等,应用后置入专用医用废弃物塑料袋,由医院回收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决不可自行处理,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五、使用后一次性帽子、口罩等均应置入专用医用废弃物塑料袋,由工勤人员回收后处置。
六、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于对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交叉感染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Ⅰ 参考依据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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