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预拌砂浆市场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以及面临的如:备案企业可能继续增多、非备案许企业砂浆更多进入市场等问题。为规范砂浆市场行为,强化行业管理力度, 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行业的长远发展利益,提升会员的自觉性,特制定《临沂市预拌砂浆企业行业自律公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各会员企业应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遵守本公约,应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自觉维护预拌砂浆行业的共同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行业发展。
二、会员企业要建立良好健康的竞合关系,禁止弄虚作假、恶性低价竞争、蓄意相互哄抬价格、恶意降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形为,破坏行业信誉,损害大家的共同利益。
三、会员企业应将新签供需合同复印并加盖法人公章第一时间报送协会确认备案,协会及时向会员企业公布,同一楼号合同未终结或者经济方面未结清,不得出现第二合同。
四、施工企业因工程质量事故、施工进度、服务问题按合同规定终止合同的,与原会员企业结清款项,解除所有的相关手续后,其他会员企业方可进入;如果施工方因拖欠货款导致会员企业停止供应的,及时报协会公布,未经原会员企业同意,其他会员不得进入。
五、如因工程体量大,需几家企业共同供应的,可分别与施工单位或开发商就不同楼号分别签约。如一家承接下来,又需要协作供应的,应选择协会内会员单位,双方签定委托供应协议,被委托方应向委托方支付一定委托费用。 六、协会会员应加强协作,遇有设备问题、材料紧张等状况,互相帮助,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对远距离签约合同,为减轻交通压力及时供应并降低企业成本,协会可协调近距离会员单位供应,并支付原合同会员企业一定费用或及时结清相应帐款。
七、各企业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对于少数资信不良的企业相互之间进行告知,也可向行业协会举报,避免同行重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保护各企业的正当利益。
八、各会员单位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其他企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以及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九、各会员单位应尊重他人享有的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包含使用其他权利企业的文献、图片、资料等);不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标志;不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述。
十、协会在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每月颁布市场指导价为依据进行公平竞争,禁止恶意低价倾销,共同保护市场、开发市场,抵御市场风险。
十一、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为自律公约监督小组成员,会员单位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及时向协会进行检举,要求协会进行调查,协会也可以直接开展调查。经查属实,协会将对其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违反、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会员理事资格、并建议主管单位不再下一备案期给予备案许可。 十二、本规定经临沂市预拌砂浆协会2017年第一次理事大会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发布施行。
临沂市预拌砂浆协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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