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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监狱改扩建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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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监狱改扩建工程管理办法
金维华 目录 第一篇 总则
一、图纸会审管理办法………………………………………………… 3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4 三、设计变更管理办法…………………………………………………5 四、样板工程管理办法…………………………………………………6 五、维修服务管理办法…………………………………………………7 六、指挥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8 七、监理部人员岗位职则………………………………………………10 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管理办法………………………………………15 九、内部批款流程………………………………………………………16 十、现场工程合同预算管理办法…………………………………… 18 十一、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19 十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20 十三、主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22 十四、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3 十五、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25 第二篇 细 则
地基基础部分………………………………………………… 26 结构及主体部分……………………………………………… 28 轴线标高……………………………………………………… 30 工程用原材料…………………………………………………30
工程进度控制…………………………………………………31 内墙抹灰………………………………………………………33 外墙保温………………………………………………………34 屋面保温………………………………………………………35 屋面防水………………………………………………………35 地面工程………………………………………………………36 厨卫防水…………………………………………………36 地暖铺设…………………………………………………37 第三篇 安全管理办法
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38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39 三、 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方案…………………………48 第一篇 总则
一、图纸会审管理办法 1、职责:
1.1、总工办负责组织工程指挥部、设计院、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1.2、总工办负责与设计院联系,委托设计,提出甲方要求。 2、程序:
总工办组织各方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后由施工方归纳整理会审记录报送总工办审核,然后下发各方签字盖章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应关注的问题 3.1、土建部分:
3.1.1、主体结构中的结构布置选型、节点处理等问题。 3.1.2、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做法。
3.1.3、外墙保温、外墙门窗洞口防热桥做法。 3.1.4、内墙面、楼地面做法。 3.1.5、土建与各专业的矛盾问题。 3.1.6、工程施工中的可行性问题。 3.2、设备、电气、燃气部分:
3.2.1、给水管供水量及管道走向、管径要满足最不利点供水压力需要,且满足美观需要。
3.2.2、排水管的走向及布置是否合理。
3.2.3、管材及器具选择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3.2.4、消防工程设计满足美观及消防局要求。
3.2.5、设备、电气、燃气、消防等设备、管线安装位置设计合理、材料选用合理、美观且与土建图纸不相矛盾。
3.2.6、燃气工程满足燃气公司的审图要求。
3.2.7、用电设计容量和供电方式符合供电局规定要求。
3.2.8、强、弱电室内外接口满足电信、电视、供电局设计要求。 3.2.9、室内电气布置合理、规范。 4、罚则:
因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图纸理解偏差造成返工时,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施工方承担。
5、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指挥部负责人须定期检查按图施工的情况,如发现新问题及必要的调整及时反馈给总工办,总工办确认后通过设计院进行设计调整,再发正式文件通知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必要时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工程指挥部、设计院、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工程签证单一式五份,按单位工程统一编号,施工方,监理方,咨旬公司各一份,甲方两份。
2、工程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甲方代表、甲方指挥部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咨询单位代表现场核实签字认可。
3、工程签证内容:必须用图示、尺寸、做法详细,最终经确认的数字应大写。
4、工程签证原因必须填写清楚,便于同责任方结算。
5、隐蔽工程签证在隐蔽前确认完,非隐蔽工程在三日内签证确认。 6、签证零工时,应注明人数、工作时间、工作量。 三、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上报设计单位办理变更事项;
设计变更通知书由建设单位登记编号后再向监理、施工总包、分包单位下达;
设计变更关系新技术、新工艺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代表向施工、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设计变更下达后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委托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进行学习。设计变更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监理实施细则有实质性影响的应对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设计变更流程图:
施工方 → 监理方 → 建设方 → 设计院 如果不按流程办理的设计变更视为无效设计变更。 四、样板工程管理办法
1、样板分部(分项)工程识别、审核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条件认真识别需执行样板工程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并报建设、监理确认,经各方确认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认真执行样板工程管理办法。
2、样板工程过程管理
2.1、样板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要点
a.明确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具体内容、样板区规模、质量标准(同一小区相同工程应统一标准);
b.编制施工工艺、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c.需做样板的部位规定如下:
主体结构部分:梁、板保护层厚度的控制、预埋预留洞口的控制 装饰装修部分:抹灰、厨卫的防水、地暖敷设、地面工程、门窗安装、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等
2.2、样板工程评定
样板工程施工完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召开评审会,主要对以下情况的符合性进行综合评定。
a.样板工程施工质量 b.工程施工工艺
c.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及其它必须的措施; d.其他。
2.3、样板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等内容经审定后,可按照该工艺标准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样板工程质量标准。
3、质量记录
3.1、样板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 3.2、样板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监理单位) 3.3、样板工程质量评价表(监理单位) 3.4、控制点或共检点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
4、罚则
应执行本办法而没有按本办法执行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方、监理方对施工项目负责人每项罚款500元
五、维修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维修工作组织体系
1.1、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检查本单位维修组的工作情况以及客户对维修服务的满意度,负责维修工作组织体系正常运转
1.2、成立现场维修小组,设负责人一人,维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深刻认识维修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维修技术和维修管理,能吃苦耐劳,工作细心踏实
1.3、维修工人若干名,必须工作仔细认真,讲文明懂礼貌,技术能力强,工作质量好、速度快
a.紧急事件,例如漏水跑水等2个小时必须到现场处理,两日内必须处理完毕;
b.一般事件,24小时必须到场处理,7日内必须处理完毕。 1.4、保持固定办公室场所,稳定维修人员,联系方式畅通。 2、建立维修工作管理制度
2.1、维修工作体系中涉及的人必须职责明确,工作标准清晰,能体现维修工作“质量好、速度快、服务优、影响小”的特点
2.2、统计、总结分析,持续改进制度 2.3、主动上门维修、服务制度 2.4、紧急状况维修预案
2.5、应制定维修工人维修规程(守则)
2.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查不出质量问题的原因不放过;处理不好不放过;用户不满意不放过;从中没有取得教训不放过
3、罚则:
3.1、对维修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罚,并委托其他方维修 3.2、根据维修工作状况对工作差的责任方约定执行“1-2%”加扣质保金。 六、指挥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指挥部项目负责人:
负责全面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维修工作、以及对内对外协调工作,对公司全面负责。
2、指挥部总工:
负责小区各楼及配套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小区的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指挥部成员:
3.1、负责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3.2、负责每月20日收集整理各楼及配套项目的形象进度报表,产值报表。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3.3、对分管各楼根据合同要求,对质量、进度、安全、审查后,填写批款单,签署各人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3.4、对分管项目每周定期组织一次监理例会,例会记录由监理负责编制。对所有项目监理例会记录进行收集,以备公司检查考核。
3.5、执行公司下达的样板制度及其它规定。 3.6、督促检查现场监理工作。 4、指挥部成员:
4.1、主管室外管网、天燃气、地暖、给水、消防等。负责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4.2、执行公司下达的样板制度及其它规定。 5、指挥部成员:
5.1、主管高、低压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等项目。负责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5.2、执行公司下达的样板制度及其它规定。 七、监理部人员岗位职则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公司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2、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的日常工作;
4、 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 检查和监督本监理组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向公司提出申请调换其工作的报告;
6、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文件和指令;
7、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有关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 程延期;
12、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加有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4、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5、负责公司经理授权的其它工作。 (二)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计量工程师完成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负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监理员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负责施工原材料及各种试验件的见证取样、送样工作,对取样、送样、送样结果进行跟踪核实,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
6、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8、 负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的各项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规定、标准。
2、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求实”的宗旨,维护国家利益,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服务。
3、必须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
4、监理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宴请,确保自身公正地位。
5、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严禁兼任施工单位的实职或虚职。
6、 监理人员应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与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各方面关系,不得从事超越监理资质规定权限的监理活动。
7、 监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
8、 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程优质、工期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理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 监理人员应当尊重与支持质监部门人员的工作,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人员应当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业主)的秘密。
(五)监 理 纪 律
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处理一切事物,用数据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遵守监理职业道德,严格按监理规章制度办事,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组织纪律和请示报告制度。
如实填报各项表格,认真行使监理职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努力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严格计量支付程序,做到计划、工期、计量、支付四公开,未经主管工程师签发同意,不得擅自支付或开支。
不得参与承包施工或材料采购营销活动,不得在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兼职。
不得接受或索取承包人的任何礼品、贿赂和回扣,也不得擅自向承包人的索要任何未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批准的任何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不得利用职权对承包人进行无故刁难,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要做到严格、公正、客观,做好服务工作。
(六)安全监理职责
一、各项目总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认真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落实执行。
二、监理人员必须做好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的安全管理、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
三、 监理组负责本组安全工作的管理与检查,组织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由项目总监(总代)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
四、项目组总监(总代)负责组织审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涉及安全施工的资料、材料中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措施,并审核承包商是否已申请安全监督。
五、总监(总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高空作业、消防安全等内容。
六、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巡查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情况,总监(总代)应定期组织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商提出,并要求及时纠正。总监(总代)组织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七、项目监理组应建立工地《安全检查制度》、《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制度》。
八、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做好归档保存。
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与中标项目经理必须相符。如不符,对施工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数量配备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认真履行职责。如未做到,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3、 不得招用无资质专业承包、劳务承包队伍;如违反,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4、 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四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含重伤、机械伤害、火灾伤害、食物中毒、中暑),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5、 施工期间,因质量原因责令停工的或工程责令停工后未按要求停工,强行施工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6、 基础、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未编制各类专项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有50%以上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使用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采用禁止淘汰施工工艺的和使用禁止淘汰机械设备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项目经理脱岗的,对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罚款; 对应抽检的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的,对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罚款;, 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的,对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罚款;
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对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罚款;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三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对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罚款;
“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罚 款; 九﹑内部批款流程 对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要求土建、水、电签字齐全) 施工单位预算部汇总、审核签字 施工单位领导签字
各楼实际项目负责人每月20日报进度 现场监理、总监签意见及支付证书 房地产预算部 指挥部领导 财务签字支付
十、现场合同预算管理办法 1、工程合同管理
1.1、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应及时提交工程的合同及该合同所对应的预算书;
1.2、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能有序地进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1.3、监督合同双方按合同实施,使合同双方都能遵守合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4、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控制,将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对比,找出其中的偏离,及时向合同双方提出纠偏建议和意见;
1.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双方权益,预防合同争议事件发生,避免造成损失,同时尽可能消除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外部干扰阻碍;
1.6、处理日常发生的索赔(反索赔)工作; 2、工程预算管理
2.1、根据合同所对应的预算书调控形象进度款,若不及时提供造成其进度款付款不到位,其责任自负;
2.2、认真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原则进行计量; 2.3、严格控制好工程变更,控制处理索赔事件; 2.4、努力做好协调工作,认真处理索赔事件; 2.5、做好工程结算,完成最终支付工作; 3、罚则:
由于施工方不及时提供合同及预算书而由此造成的月进度支付延迟,其责任自负,并罚项目经理1000元。
十一、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巡检、抽检
(1)工程巡检:工程项目自地基开挖至完工,指挥部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与总监或总监代表联合对各楼进行巡检,巡检次数每月至少1次,检查内
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由监理做记录以备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建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项目,除责令纠正外,另处罚款合同暂订价的1%,
(2)工程抽检:房地产指挥部,总工办联合抽检,抽检内容如下: A、检查项目部人员及监理人员是否在岗,若不在岗,又未经指挥部项目负责人批准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B、在质量抽检中检查指挥部与监理巡检记录,对提出质量的问题,分管各楼项目及监理人员作记录并督促各楼整改,整改结果报指挥部项目负责人,检查样板间制度执行情况。
C、在进度方面:每月20日上报当月总结及下月进度计划,若不按时提交暂停支付本月进度款,指挥部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各方完成公司下达进度指标,抽检过程中对严重滞后项目,若无正当理由,将给以通报,由集团公司处罚
D、在安全方面:详见安全管理办法, 2、专项检查
样板间专项检查;详见样板工程管理办法。 3、达标
A、安检达标:房地产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对安检复验合格者罚施工项目负责人2000元。
B、主体中检:房地产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复验者罚施工项目负责人2000元,
4、评比制度:每二个月评比一次,项目第一名奖励2000元,通报表扬。最后一名罚款2000元,通报批评。评比由指挥部组织,监理配合,评比结果报公司备案。
5、竣工验收:竣工资料2套,一套报档案馆备案,一套报公司存档,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复验合格罚款5000元。
6、移交物业:验收10日内与物业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一、验收程序:
地基与基础施工完毕后 合格 项目部自检 合格 监理部组织预验收 合格 总工办组织正式验收 二、参加人员:
1、施工项目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员、承担该分部施工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2、监理部负责人组织预验收,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质量检查人员、指挥部项目负责人、地勘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参加。
3、房地产总工办负责组织正式验收,房地产总公办有关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质量检查人员、指挥部项目负责人、地勘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参加。
三、基本规定:
1、根据验收程序各道验收后要形成验收记录,后面的验收要检查前面的验收记录。
2、在验收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要真实,不弄虚作假。 3、在各种验收记录中验收人员要签字。 四、验收记录: 4、项目部自检记录: 所有检验批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5、预验收记录;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6、正式验收记录: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五、罚则
1、有关人员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对规定中要求参加的验收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参加验收的人员罚款100元,项目经理不参加验收罚款500元。
2、对项目部自检验收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所填写的验收记录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对项目部罚款5000元。
3、对预验收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所填写的验收记录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罚款1000元。
十三、主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1、验收程序:
主体施工完毕后 合格 项目部自检 合格 监理部组织预验收 合格 总工办组织正式验收 2、参加人员:
2.1、施工项目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员、承担该分部施工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2.2、监理部总监组织预验收,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质量检查人员、指挥部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设计单位负责人参加。
2.3、房地产总工办负责组织正式验收,房地产总公办有关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人员、指挥部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设计单位参加。
3、基本规定:
3.1、根据验收程序各道验收后要形成验收记录,后面的验收要检查前面的验收记录。
3.2、在验收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要真实,不弄虚作假。 3.3、在各种验收记录中验收人员要签字。 4、验收记录: 4.1、项目部自检记录: 所有检验批验收记录
所有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4.2、预验收记录; 主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4.3、正式验收记录: 主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5、罚则
5.1、有关人员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对规定中要求参加的验收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参加验收的人员罚款100元,项目经理不参加验收罚款500元。
5.2、对项目部自检验收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所填写的验收记录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对项目部罚款5000元。
5.3、对预验收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所填写的验收记录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罚款1000元。
十四、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1、验收程序:
施工基本完毕后 合格 项目部自检 合格 工程指挥部组织预验收 合格 总工办组织正式验收 2、参加人员:
2.1、施工项目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员、承担该分部施工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进行分户验收。
2.2、工程指挥部项目负责人组织预验收,施工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人员、项目资料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挥部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参加。
2.3、正式验收:甲方牵头总工办组织,施工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人员、项目资料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挥部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地勘单位参加。。
3、基本规定:
3.1、各种程序验收后要形成验收记录,后序的验收要检查前面的验收记录。
3.2、在验收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要真实,不弄虚作假。 3.3、在各种验收记录中验收人员要签字。 4、验收记录: 4.1、项目部自检记录: 1)所有检验批验收记录 2)所有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3)所有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4.2、预验收记录; 主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3、正式验收记录: 详见正式验收记录表 5、罚则
对施工项目部自检验收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所填写的验收记录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对项目部罚款5000元。
十五、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管理办法 1、工程结算应提交的资料 1.1、施工单位提交资料 1.1.1、工程竣工图
1.1.2、经济、技术签证、设计变更 1.1.3、施工技术方案 1.1.4、有关的会议纪录、协议
1.1.5、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材料、设备等价格
1.1.6、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料
1.1.7、资料应提供原件,分类整理装订,目录、编码齐全 1.2、项目指挥部的资料 1.2.1、工程不符项合备忘录 1.2.2、填写工程量增、减确认表 1.2.3、其他需要向审计说明的事宜 2、资料审核
总工办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各部门应认真核查资料的准确性,资料应满足:与工程竣工情况相符,签字齐全,内容清楚并符合公司规定,不符合部分应予以注明。
需要施工单位补充、更正的,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做好相关纪录。审核完成后,资料传递到总工办。
3、资料交接程序
施工单位 项目指挥部 总工办(预算) 审计单位 第二篇 细 则 地基基础部分: 现场抄平记录:
为确保现场抄平记录真实,合理,有效。做到参建各方相互监督,共同抄测,参建各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留底保存,为工程决算做第一手资料。
对于影响现场找平工作正常进行的下列情形,建设方给予责任方经济处罚。
1.1、 未通知监理方、找平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对所计数据资料不予认可。
2、基础换填工程:
严格按照审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控制,确保满足施工要求及安全。
2.1、土方换填过程中按安全规范要求做好边坡防护,对于未做安全防护的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项目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对于直接影响安全操作的和人身安全的,将给予 500元的罚款,并将做出停工处理,待项目安全防护整改完毕,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2、严格按照经专家论证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执行,对每层换填土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确保每层土质达到工程勘察的要求,并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夯填工作。人工换填后,做好标高控制记录,为确保现场标高记录真实、合理、有效。做参建各方相互监督,共同抄测,参建各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留底保存,为工程决算做第一手资料。
对于影响现场基底标高控制工作正常进行,未通知监理方、找平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对所计数据资料不予认可。
2.3、出现与设计不符情况立即通知甲方,以便地勘与设计方共同到现场进行研究处理,尽量能降低施工成本。
3、 垫层施工:
3.1、现场土质情况(除桩基以外)基底存在同一柱(条)基内标高无法(一致)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特别要求必须确保垫层、基础截面尺寸、标高满足设计要求。
经要求项目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造成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对于此要点未及时报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3.2、有防腐防水要求的基础,重点检查防腐、防水的完整性及功能不能破坏。
经要求项目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造成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对于此要点未及时报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3.3、基础施工验收完毕,尽快回填,尽可能做到基础混凝土的自然养护为后续主体施工提供有利操作场地。
二、结构及主体部分:
1、模板工程
1.1、模板及其支架:报废模板及刚度强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支架不允许使用。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模板、支架不允许进场、使用。
1.2、为了确保混凝土构件成型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每一模板检验批、验收申请(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要从垂直度、平整度、截面尺寸、堵漏(双面胶带粘贴情况),以及标高、轴线进行全数检查、复测。对于此要点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
1.3、模板、支架体系:为了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变形不超出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模板支撑架体的稳定性,重点检查模板支撑架体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对于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手工操作加固不到位的体系,造成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变型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时,施工单位不经同意擅自进场使用的,甲方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钢筋隐蔽工程
2.1、为了确保钢筋隐蔽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每一钢筋检验批、验收申请(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要从钢筋的型号、下料、数量、绑扎方式、焊接等方面进行全数检查、量测,并检查构造钢筋绑扎和钢筋保护层实施情况。为了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马凳及垫块。
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报验,未通知监理方、经要求项目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造成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由此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
3、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在原材料合格的前提下,重点检查浇筑过程中密实性和到位性。监督检查浇筑成型混凝土构件养护措施的实施及实施时间,按照检验批进行检查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缺损部位修复的落实。
所有进场的混凝土施工方自备塌落度桶,监理方和甲方随机抽检,塌落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严格控制混凝土进场时间,必须在钢筋、模板检验批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混凝土进场。未通知监理方、甲方代表擅自将混凝土安排进场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对所计数据、资料不予认可。
检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混凝土防裂措施实施情况。
未按措施对混凝土进行均匀振捣的、收抹的、覆盖薄膜的,经要求项目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轴线标高:
1、对施工找平、放线的控制
1.1、每一层(段)施工放线完成后,施工单位核对测量资料,提出报验单,监理方抽查放线数据。
未通知监理方,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对所计数据、资料不予认可。
1.2、每一层(段)施工标高找、转完成后,施工单位核对测量资料,提出报验单,监理方抽查放线数据。
未通知监理方,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对所计数据、资料不予认可。
2、原始测量资料、桩点和沉降观测点的保护
设置轴线桩点、高程控制点和沉降观测点,设置护桩和保护标志及,妥善保护至竣工。
经要求项目不及时设置的和保护不到位的,造成与设计不符或精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由此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
四、工程用原材料:
1、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前检查和控制,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在进场前提交样品,经监理方认可后才能采购订货。
1. 1、未经监理方、甲方代表认可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将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退场。
2、凡进场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技术说明书,在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到货24h前,将资料报监理方审核。
2.1未经监理方、甲方代表认可的,经要求项目不及时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造成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由此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试验、复检,满足见证取样规定。 3.1未经抽样试验、复检的,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不得使用。
五、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计划的形式
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和关键工序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由承包方按合同及时编报。
2、进度计划提交时间
2.1总进度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①承包方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A-2)” ②监理方填写“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B-4)”并报业主
2.2月度计划在每月的例行工地会议上提交总监审批,并报业主。 2.3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在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提交总监审批,并报业主。 2.4关键工序计划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限提交,总监审批,并报业主。 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
3.1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有无重项和漏项。
3.2进度在总的时间安排上是否符合合同中的工期要求。 3.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3.4材料物资供应的均衡性是否满足要求。
3.5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是否能确保总进计划。 3.6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 3.7进度计划与资金计划是否一致。
4、审核施工月进度计划、分部、分项进度计划的内容与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相同,要求分部、分项进度计划要符合总进度计划。
承包方未按合同的格式编报,未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编报,将给予200-500元的罚款。通过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不能满足既定总进度计划和合同要求的,经要求项目不及时调整的和调整不到位的,退回进度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上报。
5、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5.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 5.2、工程进度检查。
5.2.1、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5.2.2、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5.3、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5.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5.5、 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与计划产生差异时,分析原因,(月报)提出进度调整措施和方案。 5.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5.7.组织现场协调会(例会)。
6、监理方根据进度计划管理认为实际进度将不能按预定的竣工工期完成时,应要求承包方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措施,应得到监理方的批准,应符合施工程序,并确保工程质量。
承包人未采取进度措施、未得到监理方的批准或不能符合施工程序造成一切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负担,并按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六、内墙抹灰工程
1、 大面积抹灰工程开始前必须先做样板间,不做样板间严禁大面积展开工作,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并返工;
2、 基体表面消缺、清理完毕,报监理验收,灰尘、污垢和油渍清理干净、架眼洞、预留洞堵塞严实、柱过梁等凸出墙面的混凝土剔平后进入下道工序。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吊垂线、套方、贴饼、充筋完毕后,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
4、 弹灰层控制线完毕后,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 5、 底层灰完毕后,报监理验收,无空鼓、脱层,垂直度、平整度符合规范后进入下道工序;罩面灰完毕后,报监理验收,无空鼓、脱层,与底层粘接牢固、垂直度、平整度(4㎜)、阴阳角垂直度符合规范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整改,否则,罚款1000元。
七、 外墙保温
外墙保温所用苯板(挤塑板)、胶粘剂、网格布必须有出场检验和进场检验,每车苯板(挤塑板)进场必须检查容重,不合格材料坚决退场;
基层处理完毕后,报监理验收,垂直度、平整度符合规范后进入下道工序,挂线、粘贴苯板(聚苯板)完毕后,报监理验收,粘接面积不低于40%、平整度、垂直度符合规范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整改,否则,罚款1000元;
安装固定件、苯板(聚苯板)找平完毕后,报监理验收,保温层平均厚度无负偏差后进入下道工序;
涂抹粘接砂浆、铺贴网格布、涂抹罩面砂浆完毕后,报监理验收,外墙立面垂直度(4㎜)、表面平整度(4㎜)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八、屋面保温
1、 基层清理、弹线找坡、管根固定完毕后,报监理验收,坡度符合设计后进入下道工序;
2、 隔汽层完毕,报监理验收,涂刷均匀无漏刷后进入下道工序,保温层铺设完毕,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九、屋面防水
1、 基层清理完毕,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
2、 涂刷基层处理剂完毕,报监理验收,无漏涂漏刷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3、 附加层施工完毕,报监理验收,女儿墙、管根、阴阳角泛水高度不小于250㎜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整改,否则,罚款1000元;
4、 每层防水卷材铺贴完毕,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 5、 蓄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淋水试验(不少于2小时)完毕,报监理验收,无渗、无漏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整改,否则,罚款2000元。
十、地面工程
1、 楼面清理完毕,报监理验收,垃圾浮土、灰尘清理干净后进入下道工序;
2、 地暖管铺设、地面分割缝(需要设置的)、砼标高点设置完毕,报监理验收,楼地面施工完毕,报监理验收,空鼓面积不得超过400 ㎝2、平整度(4㎜)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十一、厨卫防水
1、 基层清理完毕,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
2、 涂刷基层处理剂完毕,报监理验收,无漏涂、漏刷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3、 附加层施工完毕,报监理验收,管根、阴阳角处等细部做法符合设计及规范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整改,否则,罚款1000元;
4、 防水卷材铺贴、蓄水试验(不得少于24小时、蓄水深度不少于20㎜)完毕,报监理验收,泛水的高度不得小于300㎜、铺贴的层数、厚度、蓄水时间符合设计及规范、无渗、无漏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整改,否则,罚款2000元。
十二、地暖铺设
1、 地面基层清扫凹凸面的填补,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
2、 铺绝热层局部钢筋网敷设,加垫管及卡子固定,绝热层间隙不得大于5㎜,绝热层间胶带应粘接平顺、紧密、无脱胶现象。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3、 敷设加热管,加热管应按设计图纸要求间距排管敷设,敷设间距误差≤±10㎜。加热管固定间距、直线段间距为0.4~0.6米,弯曲段间距为0.2~0.3米。在分配器连接处应加柔性护管,在穿墙洞处应设套管。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4、 浇注填充层,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豆石砼填充层浇筑,豆石砼填充层标号不低于设计要求。填充层施工时用方木垫七合板作为过车道,防止施工压伤加管,严禁重型施工机具进场。填充层施工养护过程中系统应保持不小于0.4Mpa压力。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要求整改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以上工序必须报验,工序不报验的(监理没验收,强行施工的)在甲方结算时,不计算工程量(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各工序超过两次不报验的,监理部有权建议甲方更换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篇 安全管理办法
一、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证书,审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
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
5.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使用计划。 6.审查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
7. 审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8.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证验收手续及登记手续。
9.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0. 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1. 审查总、分单位施工安全协议签署情况。 二、施工阶段安全控制 1.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监理人员审核脚手架、安全防护棚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的影响,架体高度在25米以上要有计算书,并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板)及配套器具安全装置(升降装置、防坠装置、防倾斜装置)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样试验。
检查脚手架搭设交底与验收记录。
审查脚手架搭设人员的资格证书。
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脚手架种类对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大小横杆设置情况、杆件间距及搭设、架体内封闭通道、卸料平台、架体防护、制作组装(吊蓝、挂脚手架)等进行控制,搭设完毕后,在使用前报安全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严格控制各类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特别是对于超高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蓝等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
若施工中发现立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承包单位未解决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脚手架。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安全监理人员应指令承包单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施工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工程冬季停工春暖复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检查和整修脚手架并将脚手架的检查和整修情况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经现场检查后方可重新使用。
2.模板工程
1)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要有根据混凝土输送方式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复核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 审核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
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模板及支撑系统立柱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3)对模板堆放情况进行验收。 4)审核支、拆模板安全技术交底。
5)模板安装应在安全的作业环境下,按施工方案进行模板施工,施工完毕后,报安全监理人员检查签认。
6)拆模前承包单位应将拆模申请与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一起报监理人员审批。
3.高处作业 1)临边作业
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防范。 设置防护栏 架设安全网 装设安全门
2)对洞口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各种板与墙的孔口与洞口、各种予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现场坑槽陡坡等处,除须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必须要求承包单位设置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
凡作业所用锁具、脚手架、吊蓝、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交叉作业
对交叉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监控。
支模、砌墙、粉刷等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作业。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要求承包单位派人专人现场管理,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
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部件。
5.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
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专项安装、拆卸方案及相应资质、人员上岗证。
2)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3)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械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4)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超重机械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5)施工超重机械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6.临时用电
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3)审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承包单位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检查施工现场末级开关箱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的根据规范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现场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现不合格时立即指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6)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力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⑶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7)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8)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10)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1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2)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用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4)在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5)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断点。
16)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7)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8)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9)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0)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与金属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21)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
2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A·s。
2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5)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26)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⑴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底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⑵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⑶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7)照明变更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7.吊装作业
1)起重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2)督促承包单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路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制订出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核。
3)吊装前,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对起重机械的吊钩和吊环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所配起重机械的要求。
4)吊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机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吊装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5)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械与架空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经承包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吊装物起吊时应绑扎牢固、平稳,不得在吊装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作业。
8.幕墙工程
1)安装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电工具应进行绝缘电压试验;手持玻璃叫盘及吸盘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2)采用脚手架施工时,脚手架应经过设计,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采用落地式钢筋脚手架时,应双排布置。
3)采用吊篮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吊篮应进行设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⑵吊篮不应作为竖向运输工具,并不得超载; ⑶不应在空中进行吊篮检修;
⑷吊篮上的施工队人员必须配系安全带; 9.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1)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消防管理和责任制制定情况,建立值班度与值班记录情况,是否安排专人负责。
2) 检查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安全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检查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情况,是否畅通无阻,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志是否清楚,检查在建工程楼梯间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3) 检查施工现场木工作业棚,易爆易爆材料仓库的消防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4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满足消防需要,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冬季施工
1)冬季施工必须要有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防寒、防滑措施;现场若采用明火采暖保温或加热措施,承包单位应有经项目经理批准的动火手续和明火监护措施及相应消防设施;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2)冬季开挖土方时,如可能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或其它地下设施产生冻结破坏时,应有防冻措施。
3)冬季施工中使用建筑机械的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4)冬季施工的现场住宿要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子等电热装置。
三、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方案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及频次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日常巡视检查时,必须将安全情况做为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的检查。
3.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定期巡视检查。 4.每周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一至两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记录。
4.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5.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抽查。 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上述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若有漏洞处,以每周的监理例会纪要补充、制定、执行。以前监理例会纪要中提到的工程质量安全规定、要求处罚仍然有效。
本办法经监理例会上宣布后立即执行,由甲方、监理方监督其实施,所处罚的款项汇总到甲方后上报公司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
注:本协议与主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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