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
作者:曾涛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5年第23期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5)12-000-02 关键词:民主管理 职工董事 职工监事 制度建设
摘 要 在新形势下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课题。必须正视当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推行不够平衡、制度不够完善、运作不够规范、效果不够明显、群众不够满意等问题。采取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分类指导、开展理论思考、强化业务培训等五个方面的有力措施。 关键词 新形势下 采取措施 推进制度建设
当前,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级党委、行政、工会和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必须正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地方领导对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不够重视,在认识上存在着盲点和误区;有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过分强调资本的决定作用,轻视劳动的价值,不愿意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的工会干部对于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存在着畏难情绪;有的公司职工担心争取民主政治权利影响自身经济权益。
(二)有的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存在较大阻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比较低,离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非公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混合型所有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是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
(三)有的公司制企业已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受企业领导体制、企业经营理念、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双重身份、自身素质、信息享有权不对称等诸多因素制约,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职工群众的满意度不高。四是有的公司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和党委会、职代会、工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运作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甚至流于形式,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五是有的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综合素质不高,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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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要求;对于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不够。
二、在新形势下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取得新发展 (一)用高度统一的认识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经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机关、工会组织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职工的高度,把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思考。采取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各级领导、工会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深刻认识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把各级领导、工会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公司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全总《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上来,统一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责任感,扎实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
(二)用坚强有力的领导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整合更多的资源,调动更多的手段,建立健全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领导体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及时调整充实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领导体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把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内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纳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谋划,统一进行部署、检查和考核奖励。探索建立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考核和评价标准,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纳入“五一劳动奖状”、“ 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调动各地各单位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监督、保障机制,为其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督促公司制企业每年都要安排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接受职工代表质询和监督。对于无法履行职责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联名提议,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应当予以罢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的权益不受侵害。加大宣传《公司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全总《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实施细则或办法。以法治思维积极推进民主管理立法进程,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法可依。积极争取得到人大、政协的支持,加强与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公司制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监督力度,定期对公司制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公司制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否符合条件,结构比例是否合理,产生程序是否合法,任期、补选、罢免是否履行程序以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落实和作用发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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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全方位、多角度的加以宣传推广。
(三)用因企制宜的指导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提供实施保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全总《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所有公司制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的,以及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改制企业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建制率,扩大覆盖面,应当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务求实效。要督促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包括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内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探讨新形势下职工持股会如何更好地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投资与分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中外合资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有效实现途径。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推动由事业单位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法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原则,督促公司制企业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中的比例和人数,明确工会主席、副主席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要根据《公司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全总《意见》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制企业的特点和实际,修订完善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制企业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范围和比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产生程序、职责、任期、补选、罢免等做出具体规定,对于公司制企业如何处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公司工会、职代会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规范运作,克服随意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各级工会组织要指导公司制企业妥善处理好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老三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转变工作职能和领导方式,新三会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尊重劳动和劳动者,做到“两个轮子一起转”,形成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合力。
(四)用科学缜密的思考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提供理论保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呼唤先进理论做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过举办研讨会、论坛,开展证文活动,不断提高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水平,及时回答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以新的理论成果指导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定期对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特点和规律,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理论思考和创新,把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的有益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公司制企业制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运作标准、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促进民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得到落实,解决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执行难等问题。加强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新成果的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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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形式多样的培训为深入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14-2018年职工代表培训规划》要求,结合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把政治上成熟,业务上精通,法制观念强,群众信的过,敢于负责任作为评价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和物质保障力度,制定整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丰富内容,更新培训形式,走出去,请进来,分层级,多渠道,加大学习贯彻《宪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全总《意见》力度。把现代企业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家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作为培训重点。通过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他们既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又懂得企业管理,并且精通法律法规,做到“懂政策、知情况、善讲话”,更好的履行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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