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关于《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费用专利申请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专利局关于印发<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2年8月18日 实施日期:1992年8月18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专利局 【发布日期】1985.02.04 【实施日期】1985.04.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专利局关于《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通知
(1985年2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局专利管理局(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专利管理机构,上海分局及各代办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我局制定了《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该办法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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