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编 写 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审 批 文件编号 版本:A 第1页 共3页
文件标题 编 写 1 目的 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审 批 文件编号 版本:A 对物料、产品及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以防止物料或产品混淆;使生产的产品具有可追溯性;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所有相关物资。 3 术语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4 职责 4.1 仓管员负责库房中所存放物料或产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工作。 4.2 生产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物料及半成品或成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工作,并负 责保护标识在中转过程中的完整、有效性。 4.3 品保部负责制定所有物料及产品的标识方法,监督各部门对其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 物料进行标识和其相应的可追溯性工作的执行情况。 5 作业程序 5.1 仓库 5.1.1 仓管员应根据所存放的不同物料的特性将库房进行区域划分,相应的物料存放在规 定的区域;库房保持清洁明亮,目视井井有条。 5.1.2 库房中如存放有待检品与不合格品时,应将其放在特定隔离区域,并加以醒目“待检”、“不合格”标识。对于检验合格的物料或产品,须在其货物标签或产品标签上加盖合格印章。 5.1.3 存放的每种物料或产品应有相应的货物卡,货物卡上应注明物料或产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批次、入库日期等;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5.1.4 不同物料之间存放应有一定的间隔,以避免不同物料相混淆,对于易混淆的物料应 严格的加以隔离、区分。 5.3 生产部 第2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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