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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移动建设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来源:好走旅游网
移动建设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电信【2008】1350号《关于下达授权审计项目和做好移动网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省公司审计部将组织对我省2008年移动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为了更好地指导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特制订《移动建设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请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 一、审计范围

2008年投资,立项渠道为省网络分公司的移动网络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为支撑移动运营而投资的核心网、无线网、业务网、IT支撑系统、基础网配套等工程项目 二、审计原则、依据

审计原则: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 审计依据:

(1)《中国电信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电信〔2005〕787号)

(2)集团公司工程审计的有关规定

(3)中国电信[2008]1350号《关于下达授权审计项目和做好移动网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

(4)陕电信[2006]219号《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5)中电信陕网资[2008]2号《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陕西网络资产分公司运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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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电信〔2008〕1269号文集团关于设计及施工等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7)陕西电信C网无线网项目立项办法建议

(8)中电信陕网资〔2009〕4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陕西网络资产分公司报账工作规范》的通知

(9)中电信陕〔2008〕242号文招投标实施管理

(10)中国电信陕审计[2009]1号《2008年移动网络建设项目通知书》 三、审计重点及主要内容

按照中国电信〔2008〕1350号《关于下达授权审计项目和做好移动网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移动网络工程审计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关注移动业务投资和运营成本的有效控制。重点关注资本性支出真实性、合理性的管控,严格审核网络建设及由此产生的资本性支出;关注移动网络运营成本支出。重视投入产出,关注关键环节,促进管控措施的有效执行,规避投资及成本风险。

(二)关注移动网络设备利旧效率及由此产生的投资(如设计费)变化。关注具备利旧条件的设备是否得到了有效利用,关注资产回报和产出效益,以及其是否有效缓解了资本性支出的压力,推动网络发展和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三)关注移动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渠道及资产实际交付情况。关注建设资金跨公司的非正常调度;关注已存在的账外工程挤占移动网络建设成本或形成新的帐外工程;关注不相关工程费用在移动网络建设项目中列支,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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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注移动网络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建设及造价控制。合理确定隐蔽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量等现场核查比例,以夯实工程造价。

(五)关注移动网络建设过程中搬迁、割接等类项目支出的合理性,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

(六)关注工程参建单位资质等级、集成费用计取方式及招投标定价机制等。

针对移动建设项目专业施工特点,本次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一)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内部控制情况

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工程建设管理内控制度,如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物资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划分是否明确。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合规。

重点关注:无线网络建设项目立项流程、建设管理权限、专业分工、财务处理规则、集采分签分付方式及合同管理等业务流程执行是否有效。

(2)、招标及定价情况

根据规定应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经过招投标,建设单位的设备物资、施工、设计、监理等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招投标定价机制;工程参建单位施工资质是否具备。

重点关注:由集团统谈省公司分签的合同,如核心网、业务网主设备、基站主设备、开关电源及蓄电池等电源配套设备等合同,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集团集中采购结果。由省公司统谈统签的合同,如室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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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工程物料及相关的服务合同(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定价机制。对于不属于招投标范围小型建设项目,如铁塔、桅杆、市电引人、室分系统集成、机房改造等项目,其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铁塔、桅杆、市电引入等工程参建单位的施工资质是否具备。

(3)、合同执行情况

合同或协议签订程序是否合规,已签合同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并执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

重点关注:每个专业相关合同中有关双方责任及工程分工界面是如何划分的,同时特别关注各项专业交叉作业界面的合同分工情况,以防费用计重或漏计,或因供货方、施工方、建设方合同责任不明导致的相互推诿现象。

(二)工程结算情况

施工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结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结算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备与主要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竣工图纸一致,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是否准确,费率的选取是否合理;各种费用的取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隐蔽工程是否合理、真实。

重点关注:无线网项目包含土建专业(如机房建设、铁塔基础建设等)、送配电专业(如市电引入)、通信基站专业(如基站设备安装、室分系统集成等)、通信电源专业(如配套电源安装等)等多个专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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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应结合各专业的具体特点,按照制定的各专业审计重点实施审计。(详见附件)。

(三)概(预)算执行情况

核实竣工项目的概算总额,检查有无概算调整和设计变更情况,设计变更是否通过原设计单位的认可,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是否通过规定程序批准;对超概算的项目,分析其原因,并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四)竣工决算情况

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编制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财务决算规定;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混淆经营成本和建设成本的情况;各类设备价值的核算是否完整,相关费用是否已全部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的归类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重点关注:由于移动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渠道复杂,存在跨多个公司进行投资和运营的情况,审计时应关注移动建设项目投资渠道及资产实际交付情况;关注网络资产公司财务收支等规定的执行情况;移动网络设备利旧管理的情况。

四、审计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审计准备阶段:2009年5月4日—2009年6月15日。收集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管理的整体情况,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审计方案,报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审计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2009年9月20日。根据相关规定及标准,审核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审查工程概(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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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结算、初步财务决算及相关会计凭证等,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核实、记录等工作。

审计报告阶段:2009年9月20日—2009年9月30日。 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制审计报告并出具审计意见书。

审计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日—2009年10月30日。对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五、报审资料清单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2)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图、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会审纪要; (3)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含隐蔽工程)记录及相关签证; (4)工程结算资料(要求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

(5)建设单位提供甲供设备(材料)合同及清单,设备开箱单(双方签字);

(6)工程招投标资料;

(7)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8)工程初终验资料;

(9)与工程相关的财务凭证、账簿资料及初步决算; (10)其他相关工程资料。

六、审计方式:本次审计工作采取自审与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对于委托中介审计发生的审计费用,应在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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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1)省公司审计部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省公司审计中心派出内部审计人员担任各本地网审计组的项目主管,负责现场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审计质量控制。

(3)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受托范围内的现场审计工作。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本工作要求的时间合理分配审计力量。提前将参审人员通知项目主管。

2)、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事务所各审计组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每个派出的审计组应指定一名审计组长,全面负责现场审计和审计报告撰写工作。

3)、会计师事务所应把握好审计重点,紧紧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审计工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4)、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和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要及时、全面向项目主管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经审计中心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

6)、审计组组长要定期就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项目主管进行沟通,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7)、会计师事务所要按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提供审计报告。 8)、会计师事务所应恪守职业道德,对审计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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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项目主管的要求

1)、项目主管应定期与审计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把握审计工作进度,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协调解决审计工作的问题与困难,推动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项目主管应协助会计师事务所把握审计重点,确保审计工作按照集团的要求实施。每一个现场审计结束后,项目主管应对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和审计程序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审计内容的审计深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审计质量。

3)、项目主管应督促被审计单位配合好现场审计工作,协调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的关系,保证资料及时取得,审计意见及时反馈。

4)、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报告交换意见前,项目主管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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