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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签注须知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签注须知

一、申请对象

在大陆停留不超过一年的台湾居民。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的复印件。

3、台湾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临时住宿地公安派出所或宾旅馆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1、签注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因参加商务活动或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由,提交急件申请和相关证明的,可申请办理急件。急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形除外),不额外收取加急费。 四、收费标准

1、一次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20元人民币 2、多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100元人民币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出境、3个月多次入出境、1年一次出境或1年多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2、年满60周岁或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交委托书、双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须交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4、持有有效联络员证的企业联络员可为本企业的台湾居民代办申请,须提交联络员证及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并在申请表上加盖企业公章。 5、复印件请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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