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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应急管理规定

来源:好走旅游网
应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更好的保护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应急工作。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1. 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并明确职责。 2. 各部门组织制定、定期评审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3. 各部门负责应急力量的调配,应急物资准备,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习。

4. 安全环保办是应急指挥中心和日常应急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协助其它相关部门。

5. 安全环保办负责紧急状态下救灾现场的警戒,管理交通运输,紧急疏散有关人员。

6. 安全环保办负责掌握险情事故、紧急状况和灾害发生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定险情对策,并向集团总部、政府机构等相关单位通报。

7. 安全环保办负责伤员的救护和治疗。 8. 物流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

9. 应急指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急指挥职责按照职位高低补替。

四、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一) 所有安全关键控制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设施、危险作业及可能发生重大人身、设备、环境污染等事故场所,都应编制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应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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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各部门应从自己现场的、周边的、可能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的、影响业务连续性的四个方面进行应急考虑。

(三) 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应由安全环保办制定。各部门事故应急预案由各部门辨识危险源后视各自应急需要而制定,并由安全环保评审。

(四) 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危害事故发生后的相互影响和可能引起的联锁反应。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

1. 评估潜在事故危险的性质、规模及紧急状态发生时的可能后果。

2. 制定与外部机构联系的计划、方案,包括与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3.救援设施及内外报警和通信联络的方法、步骤。 4.应急指挥中心(部)的地点和组织网络。 5.应急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抢险和救护等。

6.在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的行为,包括人员疏散、撤离、警戒、隔离计划等。

7.应急预案所需的资源(人、物资、设备等)获得的渠道和方式。 (五)预案应明确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肩负其职责,若都不在时按照管理权限由现场最高领导暂时担任指挥长。

五、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应急所需设施、装备、物资如下:

(一) 电话、无线电和其他通信设备的准备; (二) 安全检测仪器;

(三) 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四) 消防设施、器材及材料; (五) 照明设施及破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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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应急急救药箱; (七) 其他抢险救灾所需物资。 (八) 应急资料 1. 现场示意图; 2. 存放危险物质的地点; 3. 安全设施的位置; 4. 消防系统; 5. 场区道路和出口; 6. 救灾指挥人员的联络方式;

7. 生产(施工)现场的承包负责人名单;

8. 地方医疗、消防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9. 各部门应对自己部门内的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10. 安全环保办应对公共区域的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六、应急机构和队伍 1. 应急机构

安全环保办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建并督促部门分别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

2.应急机构人员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全面工作,有效的组织人员,使其充分发挥本职职能。分析事故的发展变化情况,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使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负责与上级、外界救援队伍紧密配合的协调工作。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负责与110、119、120社会职能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组织人员紧急赶往事故发生地,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警戒,并配合公安部门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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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对各种应急救援机械的调配,并组织各种机械及人员按照已定救援措施实施救援。

3.安全环保办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提高应急相应能力。

七、应急救援

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2.应急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八、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与检查

(一) 应急预案制定后,应由预案实施单位负责人批准。由安全环保办组织评审,并备案。

(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安全环保办应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三)应急预案一经批准,部门应确保应急预案实施范围内的每个员工和外部应急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熟悉和了解。

(四) 部门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检查,其内容有: 1. 通讯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2. 各种救护设施(用品)是否齐备、有效; 3. 疏散、撤离步骤是否适宜; 4. 事故处置人员能否及时到位;

5. 相关人员的行为能否满足应急预案要求;

6. 救援物资是否储备充足,品种齐全,保管完好,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五) 各部门负责定期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进行评审。 九、应急培训与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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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有关人员熟悉、了解应急预案,有效响应紧急状况,部门应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应急预案的培训按有关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2. 应急预案的演练周期为三个月,各部门应编制演练计划并对所有预案进行演练,演练以全面演练为主,功能演练和桌面演练为辅。

3. 每次演练后,应对该预案进行评审,根据演练结果评价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

4. 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改,以适应应急管理需要。

十、 总结及奖惩 (一)经验总结

对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在应急响应后,应该在评估应急效益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通过公告、会议、出版物等形式通报给员工,并做出相应的改善。

(二)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在公司范围内宣传:

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三)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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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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