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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好走旅游网


关于北塘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对“津开建管发【2011】015号文件”执行情况的说明

致: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

天津市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我单位2011年6月27日中午收到由建设单位下发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文件津开建管发【2011】015号文件,对文中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意见,我单位坚决服从,并停止施工,同时及时与业主协商如何处理事宜,复工报告由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开工。

具体情况是:

在2011年度4月份接收到公安消防部下发的关于外墙保温不允许使用B1级挤塑板有关文件后,我单位及时与甲方、设计、监理及开发区主管部门领导沟通,落实具体执行情况。后业主经与设计院协商,将外墙保温材料变更为A级不燃FTC保温材料, 在接到设计变更后,我方也及时与主管部门领导进行了意见交换,并将主管部门领导的有关意见转达给了业主方。后接到业主通知,已与主管部门领导沟通,并明确我方按照该方案组织施工,但需及时协调分包单位及时送检,尽快提供抗冻性及贴砖体系的抗震性检验报告。我单位也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工作落实。施工过程中,保温进场材料报甲方、监理验收,并由监理旁站对原材料等进行现场抽验复检,同时我单位2011年6月25日取出了抗冻性及贴砖体系的抗震性检验报告,报告合格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尽管报告合格,但在2011年6月27日接到业主转发的文件后,我单位仍然决定立即停工,待建设单位填写复工报告并将相关检验报告报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开工。

因我单位此前没有接收到【2011】015号停工令,也就没有及时与监理、建设单位进行信息沟通,也未将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领导,我单位项目管理上还存在一定漏洞,

因此给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有关工作增添了麻烦,在此我单位表示诚挚的歉意!

对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并加强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举一反三,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也希望新区各级主管部门领导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常指导和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用不断的进步来回报各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谢谢!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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