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装工艺规程
QJ/JA03-02.03-2006
1.适用范围
1.1本工艺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钢质管道预制和安装施工。
1.2热力管道工程安装除执行本工艺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
1.3 本工艺适用于铸铁管和碳钢管燃气管道的敷设与安装。 2. 引用文件
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QG/JA04.01-2006 技术管理标准 3.施工准备
3.1施工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工程项目已进行图纸会审,设计单位已进行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已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了交底。具体执行公司《技术管理标准》。 3.2施工工种和人员满足工程需要。 3.3施工机械已到现场且运转状态良好。
3.4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完成四通一平施工暂设工作。 4 机具设备
测量放线施工机具:水平仪、经纬仪、卷尺等。
土建工程施工机具:挖掘机、翻斗车、推土机、压实机(打夯机)。
起重吊装机具:吊管机、汽车起重机、倒链、卷扬机、千斤顶等。 焊割机具:电焊机、气割工具、坡口机、砂轮机等。 组对机具:管道内对口器、外对口器等。 检验试验机具:管道清扫器、空压机、试压泵等。
5.操作工艺 5.1施工程序 交 桩 测量、放线 管沟开挖 ↓ 防腐管进场 ↓ 布 管 弯管预制 ↓ 组装对口
↓ 焊 接 ↓ 焊缝探伤 焊缝返修 ↓ 防腐补口补伤 防腐检查 ↓ 管道敷设 附属工程 ↓ 管沟回填 电火花检漏 ↓ 管道吹扫 ↓ 分段试压 管口返修 ↓ 死口连头 ↓ 严密性试验 竣工验收 5.2土方工程 5.2.1交桩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
并应定期校核。 5.2.2测量、放线
5.2.2.1应根据建设或设计单位提供的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坐标和高程资料,确定管网设计线位和高程。 5.2.2.2测量控制点精度,不应低于图根级。
5.2.2.3管线中线桩和控制点应设置于线路施工范围之外。
5.2.2.4当新旧管线相接时,应先测旧管线的接口点管线走向、管中坐标、管顶高程,并于旧管顺接。
5.2.2.5管线定位应按给定的坐标数据测定点位。先测控制点、线位置,再按给定值测定管线点位。
5.2.2.6直线段上中线桩位间距一般为50m,根据地形条件,可适当加桩。
5.2.2.7转角点应在永久建筑物上标志点位,控制点坐标应作出记录。 5.2.2.8水准测量精度应符合规定: 附合水准线路闭合差应为±30km)。
设计另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
5.2.2.9在管线起点、终点、固定支架及地下穿越部位附近,应留临时水准点,沿线临时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300m,标志应明显、稳固。 5.2.3管沟开挖
5.2.3.1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道路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 5.2.3.2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开挖应使用切割机切割。
5.2.3.3 当确认地下无障碍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宜采用机械开槽;当地下有障碍或情况不明时,应采用人工开槽。
采用机械开槽或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不应小于0.15m;采用人工开槽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宜为0.05-0.10m。
局部超挖应回填压实,接近天然土密度。槽底无地下水时,超挖0.15m以内用原土回填;超挖0.15m及以上用石灰土处理。当槽底有地下水或含水量较大时,应采用级配砂石或天然砂石回填。 5.2.2.4沟底宽度和工作坑尺寸,根据现场和敷设方法确定。
L (mm)(L为附合线路长度,
5.2.2.5应根据土壤情况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当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沟壁应采用支撑加固。
5.2.2.6沟边临时堆土位置和高度不得影响边坡稳定和管道安装。 5.2.2.7当开挖难度较大时,应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布管
5.3.1根据管线图,在管沟边进行布管,以便在地面进行管道预制。 5.3.2 布管时,应采用吊车,使用柔性的尼龙吊带,且不得损伤管口及防腐层。严禁抛摔、拖拽和剧烈撞击。
5.3.3管材、设备应平放在地面,并用软质材料支撑。对易滚管道应进行侧支撑,不得以墙、其他设备做侧支撑体。
5.3.4对于钢管管口直径误差较大的,应在布管前测量管口周长,按周长选配管后再行布管。相邻两管口周长误差不得超过壁厚的60%且不大于5mm。
5.3.5 对于个别地段按管沟测量结果预制的钢管段,要注意前后管口方向性,按方向和管号对号入座,直接布管在管沟外。 5.4组对
5.4.1检查钢管材质、壁厚、防腐种类及等级等,准确无误时再组装。 5.4.2先将管子吊起来成倾斜状,倒出管内一切脏物及杂物,如倒不干净则用清管器清除。
5.4.3断管及坡口加工:管道的切割及坡口加工宜采用坡口机、砂轮机,当采用气割加工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氧化皮,并进行打磨;
管口不平度和垂直误差超标的也要修好。机制坡口的内毛边要清除掉,管端内焊道高出管内壁的部分要用砂轮机磨平;管端内外20mm内的锈迹要清除干净,并确保干燥。
坡口型式按焊接工艺卡执行。
5.4.4对口前先查看卷管纵向焊缝是否错开(应>100mm),而且纵向焊缝不要放在底部,达不到此要求的则转管。
5.4.5 点焊:采用正式焊接时的焊接工艺点焊,一般采用氩弧焊打底工艺。对口间隙按规范要求执行。
5.4.6 管道组对长度应根据管径、吊装能力等情况确定,一般2-3根
组对成一段。 5.5焊接
5.5.1管口对口检查合格后,应先点焊定位。为保证焊接质量一般采用氩弧焊打底工艺。管口定位焊时应与正式焊接工艺相同。 5.5.2所用焊材性能应与焊接工艺评定一致。
5.5.3焊接时,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评定或焊接工艺卡执行,为避免应力集中和焊接变形,管子对口焊缝焊接时,应对称焊接。
5.5.4所用焊条、焊剂必须是经烘干的,且应放置在保温桶内,当日未用完的焊条、焊剂应退回材料部门入库保存,严防焊条受潮,影响焊接质量。
5.5.5 在焊缝附近明显点,打上施焊焊工的钢印代号,并做好焊接记录。 5.6无损检测
5.6.1管道焊缝的无损探伤数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抽查数量应不少于焊缝总数的15%。
5.6.2 对于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桥梁有轨电车、及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环向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探伤。
5.6.3设计要求100%探伤的焊缝,射线探伤不得低于GB1205中的Ⅱ级质量要求,超声检验不得低于GB11345中的Ⅰ级质量要求;抽检的焊缝,射线探伤不得低于GB1205中的Ⅲ级质量要求,超声检验不得低于GB11345中的Ⅱ级质量要求。
5.6.4抽查的焊缝中不合格者,则应加倍探伤,若加倍探伤仍不合格时,则应全部探伤。
5.6.5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其不合格部位必须返修,返修后仍按原规定方法进行探伤。
5.6.6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 5.7管道敷设
5.7.1管道下沟前必须对防腐层进行100%外观检查,不合格必须补口防腐。
5.7.2燃气管道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平面位置、高程、坡度,与其他管道或设施间距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5.7.3管道下沟前应清除沟内杂物,积水应抽净。
5.7.4管道下沟应使用吊装机具,严禁抛、滚、撬等破坏防腐层的做法。吊装时应保护管口不受损伤。
5.7.5吊装点间距不应大于8m ,吊管最大长度不宜大于36m。 5.7.6管道敷设应在自由状态下安装连接,严禁强力组对。 5.7.7管道环缝间距不应小于管道公称直径,且不得小于150mm。 5.7.8管道对口前应清除内部杂物。下班时管端也要用管帽临时封堵,防止脏物和小动物进入。
5.7.9当管道纵断、水平位置折角大于22.5°时,必须采用弯头。 5.8回填
5.8.1管道主体安装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但需留出未检验的安装接口。
5.8.2回填前管道应进行100%电火花检漏,回填后必须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5.8.3不得用冻土、垃圾、木材及软性物质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等杂物,且不得采用灰土回填。
5.8.4回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厚度宜为0.2-0.3m,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必须采用人工压实;管顶0.5m以上的可回填土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厚度宜为0.25-0.4m。
5.8.5回填土压实后,应分层检查密实度,并作好回填记录。 5.9管道吹扫
5.9.1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吹扫。
5.9.2管道吹扫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 5.9.3管道吹扫按下列要求进行:
公称直径小于100mm或长度小于100m的钢质管道,可采用气体(压缩空气)吹扫。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的钢质管道,宜采用清管球进行清扫。
5.9.4吹扫管段内的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燃气表等设备不
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复位。
5.9.5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
5.9.6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Mpa。 5.9.7气体吹扫应符合:
5.9.7.1气体吹扫流速不宜小于20m/s。
5.9.7.2吹扫口与地面夹角应在30°-45°之间,吹扫口直径应符合表1:
表1 吹扫口直径(mm) 末端管径DN 吹扫口公称直径 DN<150 与管径相同 150≤DN≤300 150 DN≥300 250 5.9.7.3吹扫管段长度不宜超过500m ;当管段长度在200m以上时,应在适当部位安装吹扫阀,采取分段储气,轮换吹扫。
5.9.7.4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白布或白漆木靶检验,5min内靶上无铁锈、尘土等杂物为合格。 5.9.8清管球清扫应符合:
5.9.8.1管径相同,不同管径应断开分别清扫。
5.9.8.2对影响清管球通过的管件、设施,应采取必要措施。 5.9.8.3清管球清扫完成后,按5.8.7.4进行检验,不合格可采用气体再清扫至合格。 5.10强度试验
5.10.1燃气管道安装完并吹扫后,均应进行强度试验。
5.10.2强度试验前,试验方案应批准,有可靠的通信系统和安全保障措施,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5.10.3管道应分段进行压力试验,最大长度宜为表2:
表2 管道试压分段最大长度 设计压力PN(MPa) PN≤0.4 0.4<PN≤1.6 1.6<PN≤4.0 管道两端。
最大长度(m) 1000 5000 10000 5.10.4试验用压力计和温度记录仪表均不能少于两块,并分别安装于
5.10.5压力计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精度不得底于1.5级。 5.10.6强度试验压力和介质应符合表3:
表3 强度试验压力和介质 管道类型 钢管 设计压力PN(MPa) PN>0.8 PN≤0.8 试验介质 试验压力(MPa) 清洁水 压缩空气 1.5PN 1.5PN且≮0.4 5.10.7水压试验时,试验管段任何位置环向应力不得大于管材标准屈服强度的90%。架空管道采用水压试验前,应核算管道及支架强度,必要时应临时加固。试压宜在5℃以上进行,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5.10.8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进行初检,如无泄漏、异常,继续升至试验压力,然后稳压1h后,观察压力计不少于30min,无压力降为合格。
5.10.9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放净管中水,并按5.9节的要求进行吹扫。
5.10.10经分段试压合格的管段相互连接焊缝,经射线照相检验合格后,可不进行强度试验。 5.11严密性试验
5.11.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线回填后进行。 5.11.2严密性试验宜采用空气,试验压力满足:
设计压力小于5kPa时,试验压力为20kPa;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5kPa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得小于0.1kPa。 5.11.3压力计应在校验期内,压力计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压力计的选择要求应满足表4:
表4 压力计的选择要求 量程(MPa) 0-0.1 0-1.0 0-1.6 0-2.5 精度等级 0.4 0.4 0.4 0.25 最小表盘直径(mm) 150 150 150 200 最小分格值(MPa) 0.0005 0.005 0.01 0.01 0-4.0 0-6.0 0-10 0.25 0.16 0.16 200 250 250 0.01 0.01 0.02 5.11.4试压时的升压速度不宜过快。对设计压力大于0.8 Mpa的管道试压,压力缓慢上升至30%-60%试验压力时,应分别停止升压,稳压30min,并检查系统有无异常情况,无继续升压。升至试验压力后,待温度、压力稳定后开始记录。
5.11.5 严密性试验稳压时间为24h。每小时记录不应少于一次,当修正压力降ΔP'小于133 Mpa为合格。
ΔP'=(H1+B1)-(H2+B2)(273+t1)/(273+t2) 式中ΔP'-----修正压力值;
H1、H2-----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压力计读数(Pa); B1、B2-----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气压计读数(Pa); t1、t2-----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管内介质温度(℃);
5.11.6所有未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后按设计压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肥皂水等)发泡剂检查,不漏为合格。 6质量标准
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01—1983《土方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1999 《城市测量规范》 7 施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7.1 管沟开挖按要求放边坡,必要时要加支撑或锚杆。
7.2吊管机和吊车的作业前进方向,要避开电力通讯线等障碍,确保安全作业距离。
7.3吊管机和吊车作业过程中,管上、管下、管子移动前方均不得有人,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吊装现场。
7.4六级以上风天及雷雨天禁止起重吊装作业,一般风雨天作业必须
使用防风防雨棚。
7.5在管沟边行走时不要将土石踢入管沟内,以免伤人或损伤防腐层等。 8 工程防护
8.1 中断施工时,管口必须做临时性封闭。再继续施工时,仍要检查管内有无杂物,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8.2 保温管道施工时,应注意保护保温层,严禁踩踏,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不得将绳索直接拴在保温层上。
8.3法兰密封面、高压管端螺纹应有防锈、防碰撞措施。
8.4管廊上的管线之间距离,要满足保温要求,管线之间保持平行。 8.5吊装较长管段时,要采取加固措施。
8.6 搬运阀门时,不允许随手抛掷,吊装时,绳索应拴在阀体与阀盖的法兰连接处,不得拴在手轮或阀杆上。
8.7当管道经水冲洗合格后暂不运行时,应将水排净,并应及时吹干。 9.质量记录
9.1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9.2开工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告知书、工程监检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等。
9.3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证、检验报告。 9.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5焊材烘干记录、焊接工艺卡、焊接记录、焊缝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9.6阀门试压记录; 9.7测量记录;
9.8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 9.9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9.10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9.11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9.12设备安装合格记录;
9.13储配、调压各项工程的程序验收及整体验收合格记录;
9.14电气、仪表安装测试合格记录; 9.15施工中受检的其他合格记录。 9.16竣工图纸。
9.17执行公司技术基础标准QJ/JA01-4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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