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宣传整治活动开展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增强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依法、守约意识,促进我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开展物业服务宣传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从构建和谐新城的高度出发,以落实沈抚新城2013年工作会议报告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新城”为契机,结合“城市功能完善年”活动,以提升新城住宅小区形象和业主满意度、幸福度为根本,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法规,强化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充分发挥物业三级监管体系作用,着力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区物业行业规范发展。
二、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物业服务宣传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构成是:
组 长:王延峰(区房产局) 副组长:李光华(区房产局党支部)
刘德海(沈东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树海(高湾经济区管委会物业办主任) 成 员:李 昊(区房产局物业办工作人员)
- 1 -
金 星(区房产局物业办工作人员)
全奉杰(沈东经济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科科长) 关文乐(高湾经济区管委会物业办工作人员)
三、 工作安排部署
从即日起至6月31日集中开展物业宣传整治活动,主要工作是“五个一”,即:
(一)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区房产局组织召开由各物业企业经理、各经济区、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对宣传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并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组织一次学习培训。区房产局组织各经济区、社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重点对物业管理法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要求等进行学习和培训。学习培训时间由区房产局安排。
(三)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由各经济区组织人员按照区房产局制定的《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考评标准》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5月31日前上报区房产局。
区房产局根据经济区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查,对门卫值岗、卫生保洁、装修管理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业主看得见、摸得着的方面重点进行检查。同时随机抽访部分业主进行征求意见和进
- 2 -
行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复查工作于6月20日前结束。对复查合格的物业服务项目由区房产局、属地经济区联合颁发“物业服务管理合格小区”牌匾。
(四)进行一次集中宣传。为了引起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宣传物业相关法规,将每年5月定为“物业宣传月”。重点对物业管理法规、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义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要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等进行宣传。具体分工是:
1.区房产局负责拟定宣传口号;印制宣传单;联系沈抚新城网站、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会同经济区物业管理部门设臵咨询点,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答疑解惑、受理投诉;统计汇总宣传开展情况并向管委会汇报。
咨询点设臵时间和地点安排为:
5月3日、18日 沈东经济区顺大街南区房产局门前 5月11日、25日高湾经济区高阳路高湾经济区管委会门前 拟定的宣传口号有:
(1)加强物业管理,建设幸福新城 (2)物业关系你我他,文明和谐靠大家 (3)物业服务管理好,物业保值升值快 (4)人人关注物业管理,人人尊重物业服务
- 3 -
(5)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品质 (6)创新社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
(7)物业服务管理是构建和谐新城的重要力量 (8)建设和谐小区是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责任 (9)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规,提高业主依意识 (10)物业管理有偿服务,需要业主缴费支持 (11)物业无小事 细微见真情 服务显本色 (12)依法使用房屋,严禁违法装修
(13)落实三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物业管理 (14)物业服务管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5)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覆盖面,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品质 2.各经济区负责按照区房产局拟定的宣传口号印制条幅,结合印制内容组织人员在本辖区居民密集地点、主要道路两侧及无物业小区等处进行悬挂宣传;配合区房产局设臵咨询点;对本经济区的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房产局。
3.各社区负责在经济区的安排下重点对无物业服务管理小区进行宣传工作。要利用板报、标语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4.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主入口、主要通行道路、小区广场物业办公地点等处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悬挂数量无上限但不得少于2处。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自行印制宣传品、组织业主学
- 4 -
习交流、在节日期间组织文体活动中穿插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物业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房产局。
(五)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济区检查及区房产局复查中发现的物业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尤其对存在业主满意率低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不彻底导致投诉的,员工素质底下态度蛮横、工作作风差或工作不作为的,装饰装修管理不作为的,2008年2月1日以后将未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办理入住的等情况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查处。一经查实有违法行为的且拒不改正的均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有关要求
开展物业宣传整治工作是促进沈抚新城房地产业的重要措施,是为新城广大居民和物业企业办的一项实事,也是建设幸福新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经济区、社区和物业企业要对本次物业宣传整治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本方案部署及时认真地开展宣传整治工作。
对于宣传整治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要“三结合”,即: (一)与各经济区、社区等有关单位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抚顺市关于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监
- 5 -
管的意见》(抚政办发[2011]46号)要求,区房产局将制订经济区、社区物业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将有关单位的物业监管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本年度考核将把本次宣传整治活动的落实开展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二)将宣传整治活动与物业企业的资质核定、延期换证相结合。本次宣传整治活动中取得“物业服务管理合格小区”牌匾的物业企业,将办理资质核定(升级)、延期换证等手续。核定资质及换证的企业资质年审仍按照《抚顺经济开发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三)将宣传整治活动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相结合。在本次物业宣传整治活动中,如发现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相关责任甚至违规行为而拒不整改的,将暂停办理该开发建设单位有关物业方面相关手续。
- 6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