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现将唐山市职考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5日至3月2日网上报名。 2014年3月3日下班前报书面材料 报名地点: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管理科 报名时需注意的事项:
1、网上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2、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3月19日至2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
3、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4、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制发。自5月2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4日、25日举行,考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其他“地市”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安排如下:
5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5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可以连续滚动);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原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资料审查和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月15日至3月7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近期照片,注册完成后填写报考信息,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打印最晚截止于3月7日18时。
(二)现场资料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月17日至3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院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的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式两份)。
(五)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六)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须持二代身份证。
五、考试收费
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9日至2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
根据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冀价行费„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57元,其余三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准考证打印
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制发。自5月2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七、其他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检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
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档案号 所学专业 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邮编 报名序号 照 片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
2、学历指:⒈硕研以上 ⒉大学本科 ⒊大学专科 ⒋中专
3、专业技术职务指现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4、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附件2:
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同志 年 月至 (填
写“至今”或X年X月)在我单位工作,从事 (“工程设计工作”、“施工管理工作”任选其一)满 年;从事监理工作满 年。该报考人员在我单位相关工作履历如下:
时间 (X年X月至X年X月) 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项目 担任何职 证明人 以上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出具此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报考人员签名: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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