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富平
来源:《大观周刊》2011年第14期
摘要:现今的大学生由于所处的家庭、社会和学校环境,学习、生活条件相对优越,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进校时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随着教学改革的进行,特别是就业制度的改变,不少学生在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发生错位,在遇到不如意的人和事的时候,便惊慌失措,陷入不良情绪的困扰而不能自拔,有时会采用极端手段,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如何解决受挫折学生的思想问题,加强正面引导,调动积极因素,促使学生从挫折中解脱出来才能让他们健康的成长下去。 关键词:挫折教育特点重要性
“挫折”一词在心理学中,挫折是指人们在有目的的活动中遇到了无法克服或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干扰或阻碍,使其需要和动机无法获得满足时所产生的一种紧张状态和情绪反应。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挫折感。在日常生活用语中,“挫折”是指挫败、阻挠、失意的意思。 挫折教育是指有意识地利用和设置挫折情境,通過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正确认识挫折、防范挫折、正视挫折,增强对挫折的承受力的教育。教育的对象不是患者,而是在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压力和任务方面需要帮助的正常人。 挫折教育有四个特点。
引导性。学生正处在成长发育中,心理尚不成熟,需要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引导,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并逐步从直接引导过渡到间接引导。
实践性。受挫感对个体的影响是直接而深刻的,教师应让学生在挫折实践中去体验挫折、认识挫折、克服挫折,锻炼和提高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
渗透性。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所受挫折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挫折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才弄呢更奏效,它应该渗透在学生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
长期性。学生积累挫折经验,学会应付挫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挫折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教师和学生长期共同的努力,才能收到实际效果,决不能急于求成。 挫折教育的重要性。
一、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自我调节能力,促进学生精诚合作团队精神的形成
在大学生群体中,同学的互助是一种战胜挫折的极为重要的手段。目前,大学生中独生子女的数量多,他们一般从小娇生惯养,进入大学以后,同学之间容易产生隔阂,缺少团结协作的能力和牺牲精神。大学生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有着不同的家庭成长背景、经历着不同的个人挫折、更存在着不同的个性特征,所有这些都应当使大学生群体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和对挫折的理解有着非常良好的互补性。但这种互补性的发挥主要决定于这个群体的团队精神,如一个团队精神很强的团体或班级,当其中的一个成员受挫时,他更愿意告诉同伴,而同伴们也更乐意帮他们走出困境,这使得他们中的成员有一种特有的安全感、自信心和耐挫能力。 二、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可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是构建和谐校园 的需要。
学生健全心理素质的培养离不开对大学生的挫折教育,挫折教育通过鲜活生动的教育内容与形式,教会学生如何从容应对挫折,引导学生在体验、探索、破解、战胜挫折的过程中,培养自立、自信、自尊、自强的现代人格与品质。目前,很多大学生在遇到挫折不能解决时,不是去克服困难而是采取一种消极回避的对策,这样往往会使他们产生悲观、失望、埋怨和畏难等负性情绪, 只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就必须重视学生受挫能力的培养,这也是构建“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和谐校园的要求。
三、挫折教育可以使他们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
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挑战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不遭受挫折是不可能的。挫折教育是培养和磨练大学生意志品质的重要途径。当前大学生在同龄人中有着一种优越感和较高的自我评价,这使得他们缺乏对可能出现的挫折有着一定的心理和思想准备。自主能力不强,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学生只有在学校中就遭受过挫折并掌握了应付挫折的方法,有了战胜挫折的坚强意志决心,从一定程度上讲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
教育学生积极面对挫折、及时排除挫折,教师要经常观察学生,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各种挫折并及时进行抚慰、疏导,帮助学生排解挫折。学生遇到挫折时,教师要与学生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告诉学生没有战胜不了的挫折;面对挫折,重要的是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教师可以与学生共同探讨排解挫折的各种方法,这些排解挫折的方法主要有:理智、遗忘、转移、宣泄、升华、同情、暗示、音乐、自慰、自控。教师要让学生从挫折中得到启示。对学生来说,每一次挫折都是一次锻炼、成长的机会。在学生经历了挫折之后,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反思,及时进行总结,使学生能够从挫折的经历中得到宝贵的经验教训。
参考文献:
[1]李海洲,边和平.《挫折教育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 [2]向守俊,张大均.《关于挫折教育的思考》[M].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2年5月 [3]高帆等.《折论长沙》[M].长沙: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