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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来源:好走旅游网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作者:

来源:《财会学习》2014年第02期

请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陕西省 王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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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所在地,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于大中型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城区、同一位置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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