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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改写_优秀作文_范文先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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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改写

编者按:《鲁滨孙漂流记》一经问世就风靡全球,目前仍深受各国读者的喜爱。小说主要讲述了出生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冒险出海航行,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坚强地度过了20多年孤独时光的生动故事。

[英]丹尼尔·笛福 著 卢月 改写

1659年9月1日,鲁滨孙在几个商人的怂恿下,乘船去几内亚做生意。船行12天后,突然遇上了风暴,同船的人全都遇难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脱险。他被巨浪冲上了一座小岛,除了一身湿透了的衣服,什么也没有,没有吃的,没有喝的,也没有防身的武器。绝望的鲁滨孙爬上一棵大树,准备等到天亮再说,由于太累了,他很快便在树上睡着了。

第2天,当鲁滨孙醒来时,发现大船被冲到了岸边。鲁滨孙爬上船,发现船上还有不少有用的东西。于是,他做了一个木排,把一些面包,一点麦子,几件衣服,几箱酒,尤其重要的是一箱木工工具,还有一些枪支和弹药运到岛上。鲁滨孙上岸13天,到船上去了11次。他把凡是能用双手搬动的,统统搬到了岸上,包括锚索、绳子、帆布和斧头等,以及衣服和吊床。

鲁滨孙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决定找一个有淡水、能遮阴、能避免野兽袭击和能望见大海(如果有船经过就不会失去脱险的机会)的地方居住。他选定一个山坡旁的一块平地。他用木桩和绳索做成一道半圆形的栅栏,依靠一个短梯子做出人工具,又做了一个大帐篷来防雨。然后,他开始在岩壁上打洞,挖了一个洞穴当做自己的

地窖和厨房。

为了不忘记时间,鲁滨孙在一个大柱子上用小刀刻下“我于1659年9月30日在此上岸”。他把柱子做成一个十字架,立在他第一次上岸的地方。在柱子的两边,他每天用刀刻一个短痕,每7天刻一个长痕,每个月刻一条更长的痕,这样就不会忘记时间了。

他还用船上的木板做了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并开始写日记,直至墨水用完。如果早上不下雨,他就出去打猎。中午炎热,他就傍晚再继续工作。除了桌椅,他还做一些其他的工具,如铲子、鹤嘴锄等。

一次,鲁滨孙打伤了一只小山羊,就带回家养了起来,这样,即便弹药用完了,他也不用担心会挨饿。有一次,鲁滨孙发现地上长出几棵麦苗,非常激动,起初他认为这是上帝的恩赐,但他想起自己曾在这里整理过一只装过谷物的袋子。到了收获季节,鲁滨孙把麦子都小心地保存起来留做种子。到了第4年,他才吃上自己种植的粮食。

由于长期风里来雨里去,鲁滨孙得了疟疾。()他将烟叶浸在甘蔗酒里制成药酒,睡前喝下去,并用烤烟熏头,结果竟然恢复了健康。

病好后,鲁滨孙开始对小岛进行仔细勘察。他在树林深处发现许多瓜果和野葡萄。他晒制葡萄干做食物。为了充分利用山谷中丰富的物产,鲁滨孙在这里造了一间小茅屋。渐渐地,他摸清了岛上的旱季和雨季的规律。雨季时,为了避免生病他就尽量待在家里。他制作了一些陶罐来装粮食,并做了一只锅来煮汤。经过反复实验,他终于做出了面包。

鲁滨孙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终于做成了一只独木舟,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法把小舟弄下水,只好十分绝望地放弃了。乘舟返回大陆的梦想破灭了,鲁滨孙只得安下心在岛上生活。

就这样,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11年,他已经安于自己的境遇,甚至觉得自己过得很幸福。烧陶器,编藤筐,挖陷阱捕猎,驯养山羊,鲁滨孙觉得自己已经成了这个小岛的国王。

一天中午,鲁滨孙在海边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他吓坏了,三天三夜不敢出门。当他鼓起勇气又去看那个脚印时,发现这个脚印比自己的脚印大得多,他判断这是野人或者土人的脚印。鲁滨孙感到十分恐惧,赶紧跑回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自己。他筑起一道防御工事,又加固了外墙并种了很多掩护用的杨柳树,然后又在墙上打了7个洞并安上了枪,最后将出入用的梯子也收了进来。为了保护自己的山羊,鲁滨孙在树林深处找个地方把山羊藏起来。当他走下山冈,来到岛的西南角时,惊恐地发现海滩上满是人的骨头,地上还有生过火的痕迹。显然,那些土人曾在这里吃过同类的肉。鲁滨孙赶紧回到自己的住处,检查了所有的武器,以防土人的袭击。从此,鲁滨孙每天都惶惶不安,可再也没有发现过土人的踪迹。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在岛上已经生活了23年,对土人的恐惧也渐渐消失了。

又过了几年,一天清晨,鲁滨孙发现至少有5只独木舟靠了岸,下来30来个土人。他们生起火,准备烤肉。他们从独木舟上拖下两个俘虏,打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俘虏发现自己的手脚被松了绑,立刻向树林里逃来。鲁滨孙救下了这个俘虏,并收留了他。

这是一个年轻壮实的土人,面目并不可憎。鲁滨孙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星期五”,因为这是他获救的日子。鲁滨孙开始教他说英语。鲁滨孙教他称自己为主人,又教了他一些简单的词句。鲁滨孙还教给星期五文明人的生活习惯,给他衣服穿,给他羊奶和面包吃,并警告他从此不许再吃人肉。起初鲁滨孙对星期五还存有一丝戒心,但他很快就发现星期五是一个忠诚老实的仆人,而且对自己已产生了依恋之情,不愿意离开了。

星期五告诉鲁滨孙,自己的部落在这个海岛的西北面的一个大岛上。鲁滨孙想如果能

到达那个大岛,也许就能回到大陆去。于是,他和星期五开始制造一条大一点的船。选木材,挖船身,做桅杆和船帆,并把船推下水,这一切,如果没有星期五,鲁滨孙根本做不到。鲁滨孙又教会星期五使用帆和桨,又准备好粮食,只等雨季过后就可以出航了。

出海的日期一天天临近了,突然有一天,星期五发现又有一些土人上岛来了。鲁滨孙和星期五拿起武器,做好战斗准备。他们走到树林的边缘观察土人的行动,发现土人们正在吃一个俘虏的肉,还有一个俘虏手脚被绑着放倒在海滩上。让鲁滨孙吃惊的是,这个俘虏竟是个白种人。就在土人们准备杀死那个白人的时候,鲁滨孙和星期五的枪响了,土人们吓得赶紧划船逃走了。

被救下的俘虏是一个西班牙人。在一只土人未划走的独木舟上,鲁滨孙又发现了一个俘虏,星期五一看,大哭起来,原来这是他的父亲。鲁滨孙从那个西班牙人那里了解到还有16个人被土人抓走了,鲁滨孙决定派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去把那16个人救来。

在他们走后的第9天,鲁滨孙和星期五发现一条小船向小岛驶来,不远处还有一艘大船。小船靠了岸,下来11个人,其中3个人被绑着。鲁滨孙和星期五救下这3个俘虏,得知他们是大船的船主、大副和乘客。原来,大船上的船员叛乱,准备夺取大船,要把船长等人丢在这个荒岛上。鲁滨孙帮助船长经过一番苦战,终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大船,而那些叛乱的人则被留在岛上。

1686年12月19日,鲁滨孙乘着大船离开了荒岛,于1687年回到了故乡。夏天来了作文

夏天来了,荷叶长出来了,荷花开了,桂花也开了。在绿色的荷塘里,有的小鱼在快活地游来游去,有的小鱼在吐泡泡,做游戏,还有的小鱼潜到了荷塘底下,看上去还真像

个小潜水家呢!

在夏天蓝蓝的天空上,有几朵白云。有的像小白兔,有的像小白羊,还有的像又甜又软的绵花糖。

在烈日炎炎的夏季,偶尔吹来一阵凉爽的风,让人心旷神怡。柳树轻轻的摆动了一下柔软的枝条,那婀娜多姿的枝条就像一位少女在翩翩起舞,美丽极了。

人们喜欢在大树下一边乘凉一边闲聊。小鸟一边飞来飞去一边唱着清脆悦耳的歌曲,花儿和小树轻轻的摇摆,好像在说,唱得真好,好好听呀!

在荷塘边的椅子上,总是聚集了许多人。有的在喂鱼,有的在休息,有的在聊天,还有的在看书。大家都在干自己喜欢的事,悠闲自在,开心极了!

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时常能听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和各种声音,小草们随风摆动,好像在跳一支属于它们自己的草裙舞,旁边有风为它们唱歌、伴奏。

在热得发烫的鹅卵石小路上,孩子们忘情的奔跑着,像一只脱僵的野马,似离弘的弓箭。孩子们根本感觉不到小路的烫,反而跑得更快了。我想,或许,这就是夏天的热情吧!

夏天还是一个多数水果成熟的季节,有西瓜,有哈密瓜,有香瓜等很多很多水果都是在夏季成熟的。所以,夏天可以说是果香四溢呀!

夏天宁静的夜晚到了,人们还喜欢在大树下一边乘凉一边聊聊天跳跳舞。孩子们还是像白天一样,在草地或小路上追逐打闹玩游戏,玩累了,就回到家安然入睡。月亮高挂在天上,星星在眨着小眼睛,它们好像在说着同一句话:夏天的夜晚是最美丽的夜晚。

眼看着夏天就要过去了,人们有一些感伤。我想,这正是因为夏天有着它独特的魅力,才让人们不想让它离去。因为它有漂亮的景色,晴朗的天气,遣(惬)意的生活,好玩的游戏,好吃的水果。我想,也许,这就是夏天独特的魅力。藏在旧棉衣里的温暖

404026重庆市万州区走马初中 向秋苹

清晨,一个人在清冷的街上踽踽独行,只见那满地的落叶被刺骨的寒风掀起,粗暴地扯到天上又狠狠地摔落下来。那天,寒风像长了眼睛似的使劲地往我单薄的衣服里灌。一个冷战,在家里好不容易烤暖和的身子又被吹了个透心凉。 一路上,风冷冷地吹着,看着一群群穿上新棉衣的娃娃在我面前骄傲地走过,我心里直埋怨:母亲啊,你怎么不给我买件新棉袄呢?家里那件实在是又小又旧,老土得跟博物馆里的东西差不多。我越想越气,一脚踢起旁边的易拉罐,易拉罐“哗啦啦”转了几圈,停留在草丛旁,冷冷地和我对峙着。我不解气,几个流星大步奔过去,“啪啪”两脚,易拉罐被我踩得面目全非了。

正在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过来:“苹儿,等等,棉衣!”是母亲,一路小跑着赶了上来。我满心欢喜,以为是母亲送来了新衣。一看,唉!还是那件老掉牙的棉衣,那衣服的破口处还横添了几条丑陋的“蜈蚣”。都什么年代了,这叫我怎么穿得出去呀!我赌气说:“不穿!”“那怎么行!感冒了怎么办!再说,我都缝好了,穿上就暖和了。”“不穿,就不穿!丑死了。”“给我穿上!不能助长了你的坏习惯!”母亲的口气里陡然多了命令的成分。“不穿,打死也不穿!”“那好,不穿拉倒,到时候冷就别怪我了。”母亲说完,扭头便走了。看着母亲离去的背影,一股酸酸的感觉直冲鼻子,我憋着眼泪走进了学校。

课堂上,我有些心不在焉,心被母亲的背影远远地牵走了,被老师提醒几次了。突然,“砰砰砰”,教室门被敲响,老师走了出去,一会儿,又走进来说:“秋苹同学,你母亲

为你送衣服来了。”并示意我出去。我的心悬起来了,是新棉衣还是那件死缠着我的旧棉衣呢?憋着一股倔劲儿,我出了教室门。“苹儿,现在没有‘蜈蚣’了,穿吧!这是我专门到缝纫店里缝的。”母亲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将衣服直往我身上穿。我扭动着身子抗拒着,“我不穿!别管我!”“别倔,穿!”母亲十分艰难地往我身上套棉衣,我边扯衣服边说:“坚决不穿!”母亲显然气急了,脸涨得发红,胸脯不停起伏着,“你!我打——”她气恼地高高扬起手臂,向教室里望了一眼,手臂又缓缓地落了下来。“看在老师和那么多同学面上,给你留点面子,不打你,回家再说!最后问你一遍,到底穿不穿?”“不穿!”抗拒的声音甚至惊动了教室里的师生。母亲这次显然是真的生气了,头也不回地决然而去。我有些犹豫,其实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毕竟天还冷着啊!

整个上午,我的心一直纠缠在这件事上。后来,天更冷了,我一直期待着教室的窗户前再次出现那张熟悉的美丽的面孔,可终于没有再出现……放学了,一个人走在热闹的街上,身子瑟瑟发抖,我那顽固的念头终于忍不住开始动摇,是不是我真的错了?想一想,我也真是太任性,太虚荣,太倔强了。不然,母亲不会生这么大的气,我也不会被活活冻一个上午,像风雨中的树叶。回到家中卧室,我忍不住泪水直淌。委屈?后悔?感动?我说不清。沙发上,依然摆着那件引发我与母亲争吵的旧棉袄;厨房里,飘来母亲炒菜的香味。那一刻,我偷偷地穿上了那件旧棉袄,真暖和呀。我发现缝合处竟然又多了一只我喜欢的卡通黑猫,我想那是母亲特意从我以前穿过的衣服上剪下来缝上去的吧。

这世界,并不是冷冷的,一份温暖,一份幸福,早早地藏在了一件旧棉衣里。一件棉衣,母亲改了三次,一次次都凝聚着挚爱,似淡却浓。只是我迟迟不懂,不懂母亲的爱,还倔强地和她赌气,争吵。爱,就这么深深地,悄悄地藏在了这件旧棉衣里。写我的父亲的作文

傻子父亲

窗外是辽远深渺的夜空,漆黑如深沉的墨,没有一丝杂色。月亮和星星早已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偶尔阵阵寒风吹过,为这墨黑的夜空增添了几分凄凉,颇有些“凄凄惨惨戚戚”。面对这黑不见底的夜空,我思绪万千。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的父亲会是个傻子?”“我的父亲是个傻子!”我一次次不停地告诉自己,一次次不停地反问自己。

父亲的傻,是实实在在的智力残疾,典型的一加一等于三的类型。我不止一次地发自内心感叹,为什么我有这么一个父亲?这是我的父亲吗?上苍,你为什么这样对我呢?

“幺儿,我——喜欢你——嘛,我——爱你的——嘛。”得,不用说,这一定是我父亲的经典语录。可我对这感到十分不屑:你懂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吗?

父亲看起来并不矮,一米七左右,由于驼背,所以真正的身高应该有一米七五;整个人看上去有点儿胖,但由于身材较高,所以看起来也还不臃肿;耳朵大而肥硕,是“肥头大耳”的最好表现;鼻子很挺,整个人看上去绝对不像智力上有残疾。虽然几十年的智力残疾,但生活上的事他还是挺认真的,不过这也仅限于生活上。除此之外,他一个字也不会写,让人庆幸的是居然能叫出全家人的名字。一般的对话他能听懂,可说话经常断断续续的。他做家务事,像蒸个饭,热个菜,拖个地,洗个衣服什么的都可以。这些就是我父亲的全部本领。

我不止一次地厌恶过自己的父亲,因为他几乎什么都帮不了我,也不能像其他同学的父亲那样带着我到处玩,给我讲解问题,或是来一次父子之间的亲切交谈。我曾经很长时间对他感到不屑,也曾认为自己从没得到过父亲的爱。我的生活就如外面漆黑的夜晚,那么不幸,让人害怕。

窗外的风,盘旋在漆黑的夜里,月亮和星星还是那样迟迟不肯露脸,黑色的云雾,遮盖了天空,笼罩了大地,也笼罩着我。我的思绪穿过黑夜飞到了天真的儿时……

记得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大概三四岁吧,我家下面有一个小平台,我十分喜欢在乎台与地面之间不停地跳,蹦上跳下,来回数十次。一天夜里,昏暗的路灯照着路面,我借着昏暗的灯光继续着我的快乐游戏。不知怎的,我的傻子父亲发现了我的危险动作,跑了过来,一把抓住我,用力地扇了我两巴掌,我当即号啕大哭,甩开他跑回了家。

之后,我再也不敢做这样的游戏了。往后几年,我有些懂事了,想起我的危险举动,想到父亲那张肥大严厉和木然沧桑的脸,两行热泪流过脸庞,带走了所有误解。不懂得表达的傻子父亲,用那两个巴掌制止了我危险的游戏。他用自己的唯一行动、唯一的爱的方式告诉我,爱有时是凶狠,有时是无言。

去年6月1日那天,儿童节,多么美好的一天!可当我满心欢喜地回到家,迎来的却是父亲失踪的痛苦消息。

6月2日,3日,4日……我的妈妈、爷爷还有各位亲朋好友不停地寻找父亲。看着这个因为失去了傻子父亲的家变成一间空荡荡的大房子时,我的心顿时空了一大片。难以抑制的悲伤从心底涌出,我跑到卧室,将头埋进枕头,大哭了一场。心里真有父讯抵万金的心情,去年,我的傻子幺爸走失后杳无音信,前年,我的舅舅癌症去世,难道……我的父亲,您在哪里?您的儿子在盼望您回家!

七天,整整七天,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叔叔在丰都街上发现了父亲。

父亲,不,爸爸刚进家门,难以名状的恶臭味并不能阻挡我对爸爸的思念,冲上前,

仔细打量着他。爸爸瘦了!原来偏胖的身体现在瘦得不成样子,原本的肥头大耳变成了皮包骨。整整七天,身上最多十几块钱的爸爸是怎样熬过来的?一想到这儿,我的泪水就如决堤的江水狂涌而出。我眼泪汪汪,给爸爸端开水的手一直在颤抖。 现在,爸爸做的每一件小事都能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他对我的爱:将我每次睡觉前乱蹬在地的拖鞋放得整整齐齐;将我每次忘了叠的被子叠成“豆腐块”;将我每次吃完方便面便搁在那里的碗洗得千干净净……爸爸用他的行动,用他的爱告诉了我“幺儿,我喜欢你的嘛,我爱你的嘛”不是一张空头支票,爸爸的爱,是实实在在的。

月明,星耀,这漆黑如墨的夜空添了几分明亮,少了几分恐惧,微风拂过我残留着泪痕的脸。“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看不穿,看不穿爸爸这平淡而又实在的爱啊!

爸爸是爱我的,一直都是,只是这份爱太难以觉察。今晚我写作文时特别告诉他,他是我这次作文的写作对象。“要不得,要不得!”他脸羞得通红地回答着我。但他听懂了我内心的呼唤吗?我想,也许会的。

老爸,儿子不再怕人说我有一个傻子父亲,儿子正在坚强地生活,刻苦学习。我一定会用我的行动,我的爱,告诉你:

“老爸,我也爱您!”

佳作点评

这是一篇真实的作文,是一位初二学生家庭的真实写照。小作者用饱蘸真情的笔写下了傻子父亲的点点滴滴,写下了父亲用他那独特的爱的方式关注“我”的成长。平常的生

活琐事,朴实的叙述语言,催人泪下的情感。文章通过记叙、描写和抒情的融合,强烈地表达了“我”对父亲真挚的爱和对父亲的难分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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