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I;Ij占轧金 2131 O年1 31月(下) 试论找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王 敏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经济纠纷,而现有 ̄S,s-大诉讼制度难以有效解 决社会经济公益类的案件,所以应对传统的诉讼理念和制度进行及时更新,构建我国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鉴于经济公益 诉讼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性,本文从拓宽原告资格、完善法律责任体系、设立经济审判庭以及建立经济诉讼程序的 规则等方面来讨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关键词经济纠纷社会公共利益经济公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009—0592(2010)10.029—02 是建立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 一、经济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公益诉讼最初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一种新型 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律表明:实体法律制度是相应诉讼程序法 诉讼方式,符合现实社会对诉讼的客观要求,是诉讼理念和制度 产生的前提,而诉讼程序则足实体法律制度实施的保障。两者关 的更新与发展。理论界普遍认为,经济公益诉讼是指一定范围内 系如此紧密,就如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经济诉讼程序足经济法 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甚至公民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经 的表现形式,体现着经济实体法内部旺盛的生命力。然而在经济 济法规定、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人提起的诉 社会快速发展,颁布了大量经济法律法规的同时,却没有与自己 讼。经济公益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经济公益诉讼在目的上具有 相适应的诉讼制度,两者的关系严重失衡,在强调重视实体法的 社会公益性。2、经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性。3、经济公益 同时,也不能忽视程序法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加快经济公益诉 诉讼具有社会预防性。4、法院判决效力的普适性。 二、构建经济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一,经济违法案件的综合性与传统的三大诉讼制度的失灵 讼制度的建立,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人,充分保障经济实体法中规 定的主体权利,维护社会经济公共利益。 法的可诉性是指判断社会纠纷的是非而使纠纷主体可诉求 于法律公设的判断主体的属性,它是法的基本属性之一。 经济 是构建经济公益诉讼的现实需求 改革丌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经 法的可诉性是指经济法主体可以将国家机关在调控各种社会经 济纠纷也与日俱增,如环境污染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消费者权 济关系时与其发生的纠纷,按照经济法诉讼程序请求某些审判机 益受损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宏观调控类案件等。这些案件 构进行裁决的基本属性。经济法的可诉性为建立经济公益诉讼 都呈现出复杂综合的特性,即受害人范围广且不确定,或者案件 提供了理论依据,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目的都是维护社 根本没有直接受害人,只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民事诉 会公共利益。在传统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讼是以个人利益为本位,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原 即经济公益诉讼,能够解决经济法的可诉性,让复杂的经济纠纷 告限定为“直接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体现为行政管理和监督关 系,以国家利益为本位,不直接具有经济性;而刑事诉讼只适用于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I ̄"JP 重违法行为。由于经济法兼具公私法的 特性,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直接具有经济性,现有的三大诉讼法体 系与经济公益诉讼的理念、目的和宗旨均不一致,对于经济纠纷 案件得到彻底有效的解决。 二、构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制度障碍及解决方案 (一)原告资格过于狭窄,扩充当事人适格理论 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认为,有利益才有诉权,民事主体只有 在自身的直接利益受到损害时,7J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 的解决,存在着各自的失灵,在司法制度方面山现相对较大的真 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在维护社会经济公共利益的领域,“原告申 而在于希望 空地带,使得经济违法行为人有空子可钻,致使受害人利益和社 诉的基础并不在于自己的某种利益受到侵害或威胁,会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因此,经济公益诉讼产生的根 保护因私人或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而受损的公众或一部分公众 源,在于存在火量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法纠纷,以及 I ̄'JN益。” 所以我国传统的诉讼理论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经 现有的诉讼调整机制已经无法解决此类纠纷,足经济冲突尖锐化 济社会。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就要放宽原告 的必然产物。 只有在现有的诉讼体系之上构建符合社会公益理 念的经济公益诉讼体系,eJ 能有效解决经济冲突。 资格的限制,使经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多元化。在英美法系巾, 美国发展的“私方检察官”理论,还有最具美国特色的公民诉讼和 (二)经济法与经济公益诉讼法的关系以及经济法的可诉性 相关人诉讼制度,英国足通过检察总长启动维护公益的诉讼程 作者简介:王敏,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29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201 0年1 0月(下) 公共利益的经济公益诉讼,还有在实践中形成的社会团体诉讼形 笨lJ占缸金 序;在大陆法系中,德国和法国通过国家检察机关提起维护社会 却不同的审判结果,严重影响司法的权威性;而且经济案件带有 民事、行政、刑事的综合性,在一个审判庭审理结束后,需将案件 式。通过这些国家的司法实践来看,都有逐步放宽原告资格的趋 移交另一个审判庭,这样严重拖延了审判时间,甚至造成各审判 ’因此,只有设‘ 势,不仅是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与损害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的 庭因判决结果不一致而发生冲突,浪费司法资源。公民也有权提起经济公益诉讼。笔者认为我国应采取以检察机 置独立的经济审判庭依据专门的经济诉讼程序来对经济违法案 关等国家特定机关为主,社会相关团体和组织次之,最后足公民 件进行全面而彻底的审理,才能避免重复诉讼,审理结果不一致 个人的原告资格多元化制度。一方面国家特定机关负有维护社 的情况发生,节约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共利 会经济公益的职责,并有权对造成经济公益损害或有损害危险的 益。由于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发生的经济关系,以 行为提起经济公益诉讼,且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优于个人,在业务 社会为本位,具有社会公益性,所以笔者认为经济审判庭的受案 水平、地域等方面优于社会团体;另一方面,个人与侵害经济公益 范围应包括反垄断、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为的实施者比较,无论是经济还是能力方面,都呈现}【I明显的 和产品质量案件;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弱势,而社会团体相对来说更具有优势,对相关公益事务方面比 及社会保障类案件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 较了解和熟悉,在维护公益事业上更具有便捷性和影响力。鉴于 (四)缺乏具体诉讼程序的规则,应建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 国家机关资源的有限性,所以在维护社会公益方面,应当充分发 诉讼程序规则 挥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优势。 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都要遵守法定的诉讼机制和规则。 (二)法律责任制度不明确,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赋予 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与传统的诉讼体制不同,它具有社会公益性, 法院对经济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增强法院维护公益的能力 现有的诉讼体系已经不能胜任经济类案件的审理,所以要建立经 法律责任的规定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无法律责任何谈法律制 济公益诉讼制度独特的诉讼规则。首先,由于经济公益诉讼案件 裁。经济法律责任是保障经济权利实现和义务履行的方式和手 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所以一般不适用调解,也不允许任意撤诉。 段,法院依据法律责任体系对经济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目前我国’ 其次,在经济类案件中,经济违法行为人通常在资金、技能、专业 对经济法律主体的责任规定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现有的民 知以及证据收集方面具有优势,而普通民众处于弱势地位,也只 事责任方式也不能起到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而行政机 能望而却步,这相当于没有赋予普通公民采取司法途径保护社会 关采用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责任方式对违法行为人进 公共利益的权利。从公平的角度,原告只需证明有损害社会经济 行处罚时,能够起到威慑作用,但是我国法院无权采用,应赋予法 公益的事实或危险即可,其余均由被告承担,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院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增强法院维护公益的能力。经济法的 的分配原则。再次,由于经济违法案件的标的额都比较大,且经 根本宗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山于经济违法行为涉及的损害程 济案什各种鉴定费较高,应当合理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不预交 度严重,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性强,受害人范围J 且不确定,所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对于胜诉的原告给予奖 以在规定经济法律责任时,要比其他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严格,一 励,尤其是特别奖励与案什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鼓励公民维 方面通过双罚乃至多罚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严格的法律责任 护社会公共利益。当原告败诉时,也只需承担部分费用。最后, 形式进行处罚:另一方面适用严格责任制度乃至无过错责任制 经济公益案什的原告资格宽泛,为了避免原告为了某种利益而滥 度,如产品质量的严格责侄、反竞争行为者损害赔偿的l尢过错责 用诉权,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浪费司法资源,所以应设立一定的 任等。 在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经济法所特有的责任形式,这些 前置程序,把不合法的诉讼过滤出去,节省诉讼成本,提高法院诉 都需要建立完备的经济法律责任制度。 讼的效率。 (三)经济审判庭被撤销,应当设置独立的经济公益审判庭, 注释: 并限定其专门的受案范围 】( )刘挂清.经济公益诉讼的两难境地——理性的选择与制度的障碍.学术论坛.2004 (I】. 在撤销经济审判庭后,经济类的案件基本由民事审判庭审 ②谢晖.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法律科学.I999(1】. ③莫诺 佩莱蒂.福捌国家与接近正义.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2页. 理,但经济关系口益复杂化,经济违法案什也呈现山综合性,有时 ⑤颜运秋.论经济法的可诉性缺陷及其弥补.法学论坛.2000(1). 同一经济案件不仅具有民事方面的性质,同时还具有行政、刑事 参考文献: 【1l顾培东,等经济诉讼理论与实践成都 删川人民出版}L 1988 等方面的不同性质。如果依据现有的审理机制来解决经济违法 I2】马克思思格斯全集.北京 北京人民山版社.1980 【3 J韩忐红,阮大强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沦与实践.北京t法律出版社.1999. 案件,不仅使得同一案件在不同地区的重复诉讼,给诉讼当事人 【4】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议 武汉大学I¨版社.2000. I5 J吕忠梅.经济法律责任论.法商研究.1998(4). 到来诉讼疲劳,浪费社会资源,甚至在不同地区会出现同一案什 16】陈运华.经济公益诉讼若1。问题研究.当代法学.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