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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在2012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矿山建设分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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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政要——在 2012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矿山建设分论坛上的发言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 2000年以来,在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到今年9月底,浙江已建成绿色矿山150家,其中省级绿色矿山50家,市、县级绿色矿山100家;在建的绿色矿山139家,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10家。Copyright©博看网 www.booka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潘圣明一、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以占全国1%的国土,3%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7%的GDP。在经济快速发展,物质财富快速积累的同时,浙江也付出了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其中包括矿产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浙江矿山总数最多时达13000多家,开采规模小,开发布局散,开发秩序乱,管理粗放、技术落后、集中度低,一些地区的矿产开采对森林植被、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基岩裸露,千疮百孔,绿山头变成了“白山头”。为了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尽快走上绿色发展道路,2000年4月,浙江省人大颁布了《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率先提出了“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贯彻可持续7发展战略,坚持谁开发利用谁负责保护,谁破坏生态环境谁负责治理,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萌发了建设绿色矿山的新理念。2003年,浙江省委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审时度势提出了“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省建设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激励下,我们开始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探索和实践。2005年,我们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办法》。年底,着手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并确定10家矿山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到2007年,第一批绿色矿山试点圆满建成,第二批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又继续推进。2008年6月,在成功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会同省环保厅联合出台了《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并及时召开全省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现场会,对全省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0年,浙江省委作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走生态立省之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将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首次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这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以此为契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2年7月,我们又会同省环保厅出台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突出了绿色矿山“应建必建”、“企业主体建设”两大原则,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内涵、条件、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绿色矿山建设已真正实现了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根本性转变,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二、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基本做法经过近10年绿色矿山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全省绿色矿山企业树立了“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的绿色开发理念,提升了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全省矿产开发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矿业发展已经从传统的粗放型开发利用方式转变为绿色发展方式,实现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合力共建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新局面。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浙江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全面提高矿产开发管理水平为目标的总体思路。根据这一思路,政府引导的主要任务是出台绿色矿山建设的管理办法,制订绿色矿山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考核。作为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的矿山企业,则要充分发挥好主体作用,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以依法办矿为前提,以资源利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与社区和谐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科技创新、土地复垦为保障,提升企业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只有政府引导、企业作为建设主体,两者结合,才能扎实推进,缺一不可。 2、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我省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始于2005年,到2007年底,第一批10家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圆满完成;2008年底第二批11家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又圆满完成。经过试点,探索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方法,完善了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制度和绿色矿山考核指标,为浙江省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同时,通过试点,我们选树了典型,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在金属矿产开采方面,绍兴平铜集团采用中深孔落矿和一步回采方案,实现了采掘废石不出坑,既保护了地表环境,又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形成了集约节约化生产模式;在石料矿产开采方面,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采用高压喷淋装置、喷雾抑尘技术以及封闭式输送系统,实现了“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的绿色生产模式;在萤石矿产开采方面,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八都矿)通过应用高效改性浮选捕收剂和抑制剂、尾矿表面预处理技术和优化的尾矿中萤石回收工艺技术,提高萤石尾矿回收率10%以上,创造了萤石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新模式。3、创新制度,规范推进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重视制度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在试点期间,我们出台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和《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在成功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又会同省环保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为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随着矿业经济的发展,生态省建设要求的提升,以及国土资源部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考核力度的加强,我们又会同省环保厅对原有制度进行完善,出台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8Copyright©博看网 www.booka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国土政要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条件和工作要求,确立了“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企社和谐”等六大类基本条件26项指标,丰富和优化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与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条件相衔接。目前,一套具有浙江特色的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4、上下联动,合力共建绿色矿山建设横向涉及到政府及其相关的国土资源、环保、财政、安监等多部门,纵向涉及到省、市、县三级政府;点上是责任主体矿山企业,面上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此,我们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上,设置了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规定市、县级绿色矿山满一年后才可申报建设上一级绿色矿山;在绿色矿山建设评价上,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让环保等相关部门从方案评审、过程监督到建设验收全程参与,在每个环节上共同严格把关,以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在绿色矿山建设方法上,始终坚持因矿制宜,分类指导,以调动矿山企业的主动性。只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合作、点面结合的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突出矿山企业的主体作用,才能形成合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良好局面。5、强化监管,确保质量质量是绿色矿山建设的生命,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们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在方案审查环节,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评审和备案制度,规定由矿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一个月内,必须送矿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在验收程序环节,规定绿色矿山的申报、考核、审查、公示和命名等程序一个都不能缺,而且要按照条件和要求严格验收,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在日常监管环节,我们要求应建矿山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限期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备案满一年内,限期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在复查命名环节,我们还建立绿色矿山定期复查制度,对绿色矿山不搞终身制,规定绿色矿山有效期为3年,凡期满3年的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绿色矿山称号。三、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几点体会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浙江在探索和实践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的进程中,始终将“绿色”理念贯穿于矿产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统筹解决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两难问题”,实现资源、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回顾浙江绿色矿山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我们的体会是:1、建设绿色矿山,理念提升是先导绿色矿山建设,不是简单的“复垦还绿”,它包括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矿地和谐等丰富内涵,是一个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只有树立全面的“绿色”理念,才能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从“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才能从过去“只采不治”、“先采后治”的矿产开发利用模式转变为“边采边治”、“环境优先”的绿色开发利用模式;才能促进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建设绿色矿山,制度保障是根本建设绿色矿山,必须始终推进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要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概念、内容和要求进行深入研究,逐步形成较完整的、与时俱进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要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绿色矿山建设的考核管理办法,使绿色矿山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3、建设绿色矿山,机制创新是核心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既联动多级政府,又事关多个部门;既需要政策支持,又需要技术支撑;既需要上层强势推进,又需要基层主动对接。因此,只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合作共建的新机制,才能有效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4、建设绿色矿山,主体责任是关键建设绿色矿山,矿山企业是主体。明确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矿山企业的主体作用是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的关键。只有注重调动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矿山企业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谐矿群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建矿一处、造福一方的绿色和谐目标。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这次论坛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经验、展示风采的平台,也为我们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在此我代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表示最诚挚的感谢!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以及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浙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Copyright©博看网 www.booka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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