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预警预报制度
为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布、告知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损失,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窑街煤电集 团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使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及时高效、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应迅速、处置到位,公司成立安全预警领导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二、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以下简称安全生产预警)实施范围
包括掘进工作面顶板、水、火、瓦斯、风量、地质构造及提升运输等。
三、安全生产预警的内容
安全生产预警的内容是指公司各相关业务部室、项目部及施工队从生产现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事故征兆、险情时,迅速准确地掌握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动向,对不安全状况及程度进行风险等级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向涉险区域的及相关人员发布相应等级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涉险施工队根据预警信息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或降低灾害损失程度。
四、 安全生产预警分级
1、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4个等级。危害程度由Ⅳ级向Ⅰ级逐步提高,Ⅰ级预警严重程度最高、危害程度最大。
2、安全生产Ⅳ级预警,用蓝色表示。表明安全工作由正常状态向不正常状态过渡,需要引起施工单位及业务部室的高度重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Ⅳ级预警。
(1)掘进工作面瓦斯增大频临超限时(瓦斯浓度0.8-1%之间);
(2)安全监测系统出现报警的;各类传感器数量不足或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时;
(3)掘进工作面虽风量达到设计要求,但工作面气体仍超限而未增调风量时;
(4)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时;
(5)巷道防尘系统不完善或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时;
- 1 -
(6)瓦检员“一炮三检”和瓦检记录不规范、不齐全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时;
(7)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设施和设备保护不全、使用不正常时;斜巷运输安全设施不完善、不正常使用时;
(8)爆破作业未严格按爆破说明书操作时;
(9)遇断层或靠近地质构造不明区域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到位时;
(1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正常,无隐患治理方案、措施,排查不及时;
(1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职工无证上岗操作时;
(12)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作业时(不进行调风、不设警戒);
(13)工期在3个小班内的机电设备安装、检修时(小型安装、检修工程);
(14)掘井工作面质量下滑,当月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出现不合格品时;
(15)其它需要提醒、警示的事项。
3、安全生产Ⅲ级预警,用黄色表示。表明危险程度较重,需要高度关注,必须采取消除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的安全措施,跟踪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Ⅲ级预警。
- 2 -
(1)掘进工作面瓦斯时常出现报警,瓦斯超限作业时;
(2)通风(防突)设施不完好时;
(3)对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查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时;
(4)火工品、危化品未按规定储存、运输、管理时;
(5)出现地质灾害轻微预兆时;
(6)根据天气预报未来将会出现大雨天气时;
(7)工期在1-3个圆班内的机电设备安装、检修时(中型安装、检修工程);
(8)非正常施工放炮作业时(存在人员误入放炮点、人员密集区域及主要行人巷道施工放炮等);
(9)掘进工作面通过空巷道、地质破碎带、落差在2-5米的断层时;
(10)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扩掘施工、井巷维修等非常规施工的;
(11)月度检查有超过两个项目没有措施施工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12)出现同一个问题多发,得不到有效的治理,一个月内安全隐患同一问题累计超过3次的;
- 3 -
(13)纠正安全管理问题遇到阻力时;
(14)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15)其它需要高度提醒、警示的事项。
4、安全生产Ⅱ级预警,用橙色表示。表明危险程度严重,需要高度警惕,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Ⅱ级预警。
(1)“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瓦斯抽放措施及抽放指标达不到规定的;
(2)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完善,造成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
(3)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安检部、工程施工部、项目部未进行隐患排查或排查未提出处理意见,未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的;
(4)火工品、危化品出现流失的;
(5)根据天气预报未来将会出现暴雨时;
(6)进行井下动火、动焊作业时;
(7)掘进工作面风量未达到设计要求,风量不足时;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时;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时;
- 4 -
(8)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传输中断或局部分站故障时;
(9)突出矿井石门(上、下山)揭煤时;
(10)局部瓦斯浓度趋近于3.0%并有上升趋势时;
(11)掘进工作面通过大型地质破碎带、落差大于5米的断层时;
(12)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扩掘施工时;
(13)矿井水害威胁区域探放水工程施工时;
(14)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
(15)其它认为需要进行Ⅱ级预警的事项。
5、安全生产Ⅰ级预警,用红色表示。表明危险,需要特别警惕,必须采取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人员、控制危险的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Ⅰ级预警。
(1)出现地质灾害明显预兆,有重大险情时;
(2)雨季“三防”措施制度不落实,出现重大险情时;
(3)根据气象预报未来天气将会出现暴雨、大暴雨等强降雨雷电灾害性天气时;
- 5 -
(4)没有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时;
(5)安全监控系统瘫痪时;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时;
(7)设备、材料配件采购把关不严,其安全性能和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安全生产或给安全生产造成威胁时;
(8)政令不畅,对上级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有效落实时;
(9)发现水、火、瓦斯、突出、煤尘、顶板等事故征兆、险情即将发生时;
(10)出现其它大型突发事件时;
(11)其它认为需要进行Ⅰ级预警的事项。
五、安全生产预警的评价、发布、运作处置方式及解除
1、Ⅳ级安全生产预警由本公司业务部室或安全管理部室发布。Ⅳ级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可与安全隐患通知单、工作安排通知单等合并发出,施工单位接到Ⅳ级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后,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涉险区域及涉险人员进行提醒。预警发布部门要每天督促隐患整改或关注安全生产动态,隐患整改或险情消除后,及时解除预警。
2、Ⅲ级安全生产预警由公司主管领导发布。施工单位接到Ⅲ级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后,根据
- 6 -
公司主管业务部室制定的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进行处置,以确保安全。
3、Ⅱ级安全生产预警、Ⅰ级安全生产预警呈报集团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指示迅速做出反应,制定严密的整改计划,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4、安全生产预警发布后,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督促问题的整改,关注事态发展及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若隐患整改、险情消除、状况好转,预警内容没有重复发生的迹象,预警解除。
六、安全生产预警管理、处罚规定
1、公司每月要认真进行隐患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的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活动。
2、公司要及时制作安全风险分析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业务主管部室报送,以便及时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及时发布安全预警,确保安全生产。
3、凡因工作失职、判断决策失误,使应发布而未发布安全生产预警的;行动迟缓、无所动作、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或致使事故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7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