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欧阳家百(2021.03.07)
医院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
持有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制订者:吴晓英 制订日期:2012-8-24
审核者:张正洪 审核日期:2012-8-29
文件编号: 版次:1
执行日期:2012-9-1
一、各科室应有防范处理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职业暴露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二、发生医院感染相关不良事件后(特殊医院感染事件、职业暴露、医院感染防控隐患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医院感染意外事件),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三、报告方式:一般采用书面报告方式(填写“医院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登记表”),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
四、报告时限与对象:当事人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或临时负责人,重大事项2小时内、一般事项24小时内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各科室要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六、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七、当时科室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科室定期对病区的安全情况进行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方案。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视情况报告分管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必要时通知宣传科。并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且组织相关质控组成员及时跟踪调查到位、制定防范措施,减少或杜绝类似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欧阳索引创编
2021.02.02
欧阳索引创编 2021.02.02
九、未产生后果或仅产生轻微后果的不良事件,对报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50元/件,并在当月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考核中加2分/件。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事件不予奖励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另行处理。不良事件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迟报等,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挂钩。
十、同一病区发生同类或类似不良事件≥3次,视为科主任、护士长未认真履职,除上述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对科主任、护士长予以扣罚职务津贴、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记过、记大过、免职处理。
附件:1、院感相关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登记表
2、院感相关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图
欧阳索引创编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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