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检修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仪器仪表、工具、备件必须准备齐全。检修后的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其有关技术参数设置。严禁将工具或零散零件丢弃在被检设备内。 3、操作电气设备应遵守如下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及检修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5.定期检查检修,确保正常工作。检查机械灵活情况,防爆面防爆情况,螺丝、弹簧垫是否松动,电气性能是否可靠,电气性能实验前必须再次检测设备外壳是否带电,等等。 6、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7、检修合格后,整理清点仪器仪表、工具、零件等。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准离开现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