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评价
作者:张晓燕
来源:《新课程·教师》2011年第03期
课堂教学不仅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学生达成“三维目标”的主渠道。《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因此新课程的课堂教学评价其关键就在于两个促进:促进学生发展和促进教师成长。
课堂教学不是教师个人表演的过程,而是师生交流互动的过程;课堂教学不只是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的活动过程,而且应该是师生共同经历成长的过程。一堂课的好坏既要从教师角度评价,更要从课堂的主体——学生发展情况来评价。 一、教师的教
1.教育理念:教师的教育理念决定着教学行为的方向,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主要包括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坚持开放的教学观;坚持学科与生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及整合;坚持不断探索与创新。
2.人文素养:教师在教学中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和气质,能有意识地与学生进行心灵的沟通,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能引导学生与他人、自然、社会和睦相处;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3.教学思路:教学目标结合学生实际,信息量科学合理、全面、准确,体现单元要求,体现学科特色,课程开发利用意识强;作业布置适量,具有多样性、开放性和探究性;注重实效(学生想学、会学);注重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进行课堂常规训练,注意读写姿势;指导学生学会学习。
4.学科功底:学科教学基本功(普通话、板书、板图,恰当运用现代教学媒体的能力),教师自身习惯与能力;创造性地理解与把握教材的能力;知识传授准确无误。 5.组织协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信心;课堂注意创设情境,活而不乱;课堂结构疏密有致,各环节衔接紧密,主动学习。
6.教学机智:灵活处理偶发事件;控制自身不良情绪;善于尊重学生、发现学生、欣赏学生、宽容学生、鼓励学生,与学生进行情感沟通,心灵对话。 二、学生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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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评价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既要看学生“三维目标”的达成度,更应该看学生目标达成的过程;看学生是否处于课堂的主体地位;看学生通过什么样的认知方式达到目标;看学生的个性、能力、情感等发展情况。 1.学习时间:在一节课中,学生应有一定量的活动时间(活动时间所占的比例因课型而异)。
2.参与程度:全员参与,分层反馈,自主选择。
3.认知水平:发现式、探究式认知活动。主动探究、合作交流,能联系实际体验知识、感悟道理、思维活跃,活动有效。
4.学习兴趣:兴趣盎然,情感多向和谐交流,形成良好氛围,达到教学共振。 5.参与方式:学生参与方式多样。如独立学习、集体讨论、小组学习、动手操作或多种形式的结合。通过师生互动,达成共识、共享、共进,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6.参与品质:善于倾听、理解他人的发言,并能抓住要点;能很好地与他人沟通;能发现问题、质疑发问,发表不同见解,勇于创新、乐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等。 7.参与效果:知识与能力。基础知识扎实,能力培养落实,形成基本技能,目标达成度高(95%以上的学生通过努力达到合格的目标)。
过程与方法。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有效地调控学习方式,充分展示知识的形成过程和思维过程,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学科基本思想方法和综合素养。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在教学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情感体验,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和正确的价值取向。
(作者单位 河北景县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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