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汉滨区谭坝镇人民政府
谭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汉滨区谭坝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 6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 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 ................................................................... 7 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 8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 9
第一节 总量指标 ........................................................................... 9 第二节 增量指标 ......................................................................... 10 第三节 效率指标 ......................................................................... 10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
第一节 农用地 ............................................................................. 11 第二节 建设用地 ......................................................................... 12 第三节 其他土地 ......................................................................... 14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5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 15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 16 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 18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 18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0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 20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 21 第三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 ............................................................. 22 第四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 ............................................................. 23 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 23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24 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 25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6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 26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 27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 27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 28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9 第九章 附则 ......................................................................................... 32 附表 ......................................................................................................... 33
附表1 谭坝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33 附表2 谭坝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34 附表3 谭坝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 35 附表4 谭坝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 36 附表5 谭坝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37 附表6 谭坝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 38 附表7 谭坝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 39
第一章 总 则
一、谭坝镇概况
谭坝镇位于安康北部,介于东经108°50′58″ - 109°01′46″,北纬32°49′28″ - 32°57′13″之间,其东临早阳镇,南依五里镇和建民镇,西接大河镇,北临茨沟镇,土地总面积12681.24公顷,辖20个行政村,总人口1.55万人,城镇人口0.11万。
谭坝镇交通便利,西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并在松坝村开口留下双边立交桥,连通五茨路和北环线;境内有着极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重晶石、石英石已在开发利用当中;水晶石、石灰石全镇分布十分广泛;原子铀、金红石也有相当的储量,目前尚未开采。省重点工程黄石滩水库已下闸蓄水,高山平湖清水将是旅游观光、泛舟垂钓的好去处;还有可容纳千人的天然溶洞-龙伏洞和怪石环绕的鸭子滩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
二、规划调整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简称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下达的控制指标,在保持本轮规划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适当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十三五”重
点建设项目落地;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加大生态用地保护力度,保障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结合谭坝镇实际编制《谭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三、规划调整任务
根据谭坝镇土地利用现状及“十三五”发展需要,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下达给谭坝镇的主要控制指标,因地制宜,确定如下规划目标。
(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确定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合理安排谭坝镇范围内各类用地,对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进行布局优化;
(三)结合县级规划调整完善中的“三线”划定成果,落实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结合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与“三线”的对应关系,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的面积与布局;
(四)对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所列的与本镇有关的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用地安排;
(五)落实好与陕南移民搬迁规划及有关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衔接;
(六)提出本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公布)。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发[2016]67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6、《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三)技术标准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 (四)相关规划
1、《汉滨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
2、《安康市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
3、《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4、《安康市汉滨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5、《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相关资料
1、汉滨区2006-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 2、汉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汉滨区2009-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简明资料。 五、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为谭坝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包括新胜村、新山村、谭坝村、马河村、前河村、新华村、草庙村、朱家
河村、荆竹园村、阴沟村、惠坪村、双河口村、龙洞村、官子沟村、黄龙村、后沟村、赵梁村、松坝村、鸭蛋河村和安沟村共20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2681.24公顷。
六、规划调整期限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2014年末,土地总面积为12681.24公顷,其中农用地11931.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09%;建设用地385.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4%;其他土地36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2818.8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3.62%;园地面积13.9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12%;林地面积8726.4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3.14%;其他农用地面积372.3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12%。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174.2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5.1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68.5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3.67%;采矿用地5.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48%。
交通水利用地211.6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4.83%。其中交通运输用地55.0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4.26%;水利设施用地156.58公顷,占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0.57%。
其他建设用地0.0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02%。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81.7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2.48%;自然保留地面积281.9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7.52%。
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分布规律明显
谭坝镇的地理位置及地貌特征,决定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多样性。耕地、园地主要分布在朱家河沿线,以官子沟村、黄龙村、惠坪村、龙洞村布局最为集中;林地主要分布在朱家河以西的中高山区;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在朱家河沿线的后沟村、松坝村和谭坝村等。
二、耕地中坡耕地所占比重大,耕地自然条件较差
受地形地貌因素影响,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较小,分布较为零散;镇域内耕地整体质量不高,旱地占耕地总面积的88.57%,且耕地中坡地多,平地少,6°以下平缓地仅占耕地的0.42 %,6°-15°占9.44%,15°-25°占20.82%,25°以上的耕地占67.84%。
三、林地布局明显,森林资源丰富
全镇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占到土地总面积的68.81%,朱家河以西海拔500米以上土地现状基本上全部为林地,占到全镇林地面积的80%以上,是全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四、土地利用率较高,宜耕后备资源短缺
全镇土地利用率为97.13%,其他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87%,可开发利用的其他土地地块零星分散不集中,开发难度相对较大,宜耕后备资源短缺。
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保有量任务过大
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镇耕地面积2444.95公顷。本轮规划下达谭坝镇耕地保有量2808.13公顷。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耕地保有量任务过大。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中25度以上耕地面积占比多
基本农田中25度以上耕地所占比重较大,基本农田整体质量不高。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统计,基本农田面积2646.40公顷,其中25度以上耕地面积1827.81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71.62%,这些基本农田质量较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有限。
三、耕地后备资源少,开发难度大
耕地后备资源匮乏,2014年末全镇耕地后备资源面积281.94公顷,根据汉滨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成果,宜耕面积9.68公顷,且分布在辖区内交通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的南部及北部山区,开发利用难度大,且投资多、见效慢。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第一节 总量指标
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及谭坝镇实际,落实县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确定谭坝镇各项规划调整目标如下。
一、耕地保有量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7.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00.00公顷。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7.00公顷以内。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4.00公顷以内。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0公顷以内。 六、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213.00公顷以内。 七、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
至2020年,园地规为20.00公顷,林地规模为8903.00公顷,牧草地规模为10.00公顷。
第二节 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9.00公顷以内。 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46.00公顷以内。 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0.00公顷以内。 四、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和任务量
至2020年,在谭坝镇范围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93.0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99.80公
第三节 效率指标
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6.29平方米。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期末,谭坝镇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2029.89公顷、296.06公顷、355.29公顷,结构比由2014年的119.32∶3.86∶3.64调整为2020年的120.30∶2.96∶3.55。
第一节 农用地
农用地规模由2014年末的11931.57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12029.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14年末的94.09%调整为2020年末的94.87%,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加98.32公顷。
一、耕地
由2014年末的2818.85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2668.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22.23%调整为2020年末的21.04%,净减少150.10公顷。
二、园地
由2014年末的13.90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2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0.11%调整为2020年末的0.21%,净增加12.37公顷。
三、林地
由2014年末的8726.44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8967.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68.81%调整为2020年末的70.72%,净增加241.43公顷。
四、牧草地
由2014年末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2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0.00%调整为2020年末的0.21%,净增加26.50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
由2014年末的372.38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34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2.94%调整为2020年末的2.69%,净减少31.88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末的385.98公顷调整至2020年末的29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3.04%调整为2020年末的2.33%,规划调整期间净减少89.92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末的174.28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8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1.37%调整为2020年末的0.66%。净减少90.59公顷。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
由2014年末的168.56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77.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1.33%调整为2020年末的0.61%,净减少91.00公顷。
(二)采矿用地
由2014年末的5.72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5.97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0.04%调整为2020年末的0.05%,净增加0.25公顷。
(三)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由2014年末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0.16公顷,净增加0.16公顷,调整前后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不变。
二、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14年末的211.64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20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1.67%调整至2020年末的1.65%,净减少1.79公顷。
(一)交通运输用地
由2014年末的55.06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5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0.44%调整为2020年末的0.42%,净减少1.80公顷。
(二)水利设施用地
由2014年末的156.58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的156.59公顷,净增加0.01公顷,调整前后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不变都为1.23%。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末的0.06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0.00%调整为2020年末的0.02%,净增加2.46公顷。
第三节 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由2014年末的363.69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35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2.87%调整为2020年末的2.80%,净减少8.40公顷。
一、水域
水域面积由2014年末的81.75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78.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0.65%调整为2020年末的0.62%,净减少3.21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由2014年末的281.94公顷调整为2020年末27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2.22%调整为2020年末的2.18%,净减少5.19公顷。
谭坝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1。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一、耕地布局
2014年末,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谭坝镇耕地总面积2818.85公顷,其中水田322.07公顷、旱地2496.78公顷;按坡度划分,其中坡度小于2°的耕地面积3.64公顷、2°-6°耕地面积50.07公顷、6°-15°耕地面积266.11公顷、15°-25°耕地面积586.85公顷、大于25°耕地面积1912.18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1.64。
规划调整期间,耕地面积减少249.90公顷,包括生态退耕调出耕地210.46公顷,主要分布在惠坪村、双河口村、赵梁村和谭坝村等;建设项目占用调出耕地39.44公顷,主要分布在谭坝村、后沟村和松坝村等。通过土地整治补充增加耕地99.80公顷。至2020年,耕地面积2668.75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11.63,较2014年净减少150.10公顷。
调整后耕地主要布局在朱家河沿线,以荆竹园村、草庙村、黄龙村和惠坪村布局较多。
二、基本农田布局
2014年末,谭坝镇基本农田面积2646.4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635.52,园地面积10.88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11.67。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新划入基本农田25.07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不符合划定要求调出基本农田370.50公顷(耕地
359.62公顷,园地10.88公顷),其中因纳入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需调出基本农田27.25公顷,“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需调出基本农田10.11公顷;因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需调出基本农田333.14公顷(其他建设项目占用需调出基本农田101.02公顷,未纳入变更实地非耕地非园地需调出20.57公顷,25°以上坡耕地调出211.55公顷)。
划定后,谭坝镇辖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300.98公顷(全部为耕地),耕地平均质量等别11.65。主要布局在朱家河沿线,以荆竹园村、草庙村、黄龙村、鸭蛋河村和龙洞村布局较多。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为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划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朱家河沿线浅山丘陵区集中连片且质量较高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面积2615.2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00.98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77.56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42.36公顷,分散安置新建农村居民点中户均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通过整理复垦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133.36公顷。规划调整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
91.00公顷。
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城,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结合《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布局在谭坝村、后沟村、松坝村、马河村、前河村、新华村和草庙村等,其中以谭坝村、后沟村和松坝村布局较多。
二、工矿用地布局
至2020年,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13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工矿用地2.62公顷。
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一)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项目主要包括汉滨区安全供水工程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54公顷。
(二)环保项目用地
环保项目主要包括农村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14公顷。
(三)旅游设施用地
旅游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汉滨区黄石滩水库养殖及旅游综合开发
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45公顷。
规划期间谭坝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详见附表5。 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谭坝镇辖区生态用地主要包括朱家河水源保护区,总面积182.62公顷,占谭坝镇土地总面积的1.4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部纳入生态保护区。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土地进行严格管控,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经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目标
以耕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全面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复垦,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和结构调整,优化农村用地空间布局,确保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镇化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大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优化用地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土地整理
规划至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92公顷。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
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数量保持稳定,质量有所提高。
三、土地复垦
规划至2020年,将陕南移民搬迁闲置的旧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纳入土地复垦项目中,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92.89公顷。进一步整治和提升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四、土地开发
规划至2020年,通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新增耕地面积3.99公顷。本着生态优先,注重保护的精神,适度开发废弃园林地、未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依据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在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7个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面积与布局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261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2%,区内土地现状地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包括线型的道路、水系、沟渠。主要布局在官子沟村、新山村、鸭蛋河村、龙洞村和新华村等。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
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一、面积与布局
一般农地区面积为479.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主要布局在鸭蛋河村、松坝村、惠坪村、谭坝村和新华村等。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农民科学种植,改良土壤,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
5、区内耕地需优先发展粮食、油料及蔬菜生产,不得盲目和随意占用或弃耕;
6、加强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可按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建设,提高耕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农产品高产稳产;
7、鼓励区内的村庄用地进行整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村居民点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乡镇、村级工业向城镇工业功能区集
中;
8、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或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因特殊需要需单独选址的项目,必须严格论证并经依法批准,方可在该区内选址。
第三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 一、面积与布局
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77.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主要布局在谭坝村、松坝村和后沟村等。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集镇和中心村建设,以及陕南移民搬迁的零星农村居民点安置用地;
2、区内土地的具体用途应与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等规划相衔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合理安排区内各项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3、区内建设应首先利用村内的空闲地,村民建房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按村庄布点规划逐步向农村社区(中心村)集中,保留现有规模大、特色明显的村落;
4、区内的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继续保持原有用途,严禁抛荒。对于已经废弃撂荒的土地,能恢复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
5、区内原有农地应随村镇建设逐步退出,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尽量优先利用区内的非耕地或劣质
耕地;
6、列入陕南移民搬迁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实施期间应当整理、复垦为农用地,除保留具有一定文物、观赏价值的外,原则上不得改建和扩建。
第四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 一、面积与布局
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为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5%,布局在官子沟村、后沟村、鸭蛋河村和松坝村。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面积与布局
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主要是黄石滩水库养殖及旅游综合开发,布局在赵梁村。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6、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充分利用各种未利用地资源,尽量不占或少占用耕地,优先安排各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用地;
7、区内旅游开发和建设时要特别注意生态保护问题,合理控制游客容量。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面积与布局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182.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主要包括镇域内朱家河水源保护区,以后沟村、双河口村、赵梁村、松坝村和新华村布局较多。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
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一、面积与布局
林业用地区面积为9002.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99%,主要布局在新山村、官子沟村、新华村、马河村、朱家河村和鸭蛋河村等。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优先退耕还林;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或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因特殊需要需单独选址的项目,必须严格论证并经依法批准,方可在该区内选址。
谭坝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详见附表6。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4 个区域。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一、面积与区域范围
允许建设区土地面积8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8%,主要为谭坝镇内的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风景旅游用地区。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不改变允许建设区规模、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调整,需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72号)规定,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允许建设区的空间布局。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一、面积与区域范围
有条件建设区土地面积42.60公顷,占允许建设区面积的49.57%,占全办土地总面积的0.33%。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核减允许建设区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新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72号)规定,报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一、面积与区域范围
限制建设区土地面积12370.08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55%,主要包括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和林业用地区等。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
目用地。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一、面积与区域范围
禁止建设区土地面积182.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主要包括区域内的朱家河水源保护区。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调整。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谭坝镇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实施基本农田“一制两网四化”建设(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信息网络、管护网络,保护手段信息化、管护网络化、监督社会化、资料规范化),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标志牌、边界设立界桩;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成果,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确因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须报国务院批准,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三、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
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激励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
四、拓宽土地整理的融资渠道
探索政府投资以外的其他土地整理融资渠道,设立土地整理基金,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适度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吸引种粮大户、涉农企业投入土地整理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规模化,提高耕地产出率,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六、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规划管理公开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采用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公开规划内容、公开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等,便于各权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向公众公开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加强驻镇土地管理所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七、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加强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开展规划管理岗位培训的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涵盖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土地产权、土地市场、土地整
理复垦开发等基础数据统一的管理数据库,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GIS、RS、GPS等先进技术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掌握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保持土地利用数据的现势性,反馈土地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加强执法巡查力度,确保违反规划的用地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理,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对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维护规划的法律地位。
九、落实规划的定期评估制度
规划经批准实施后,每年应对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规划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为规划的局部调整、用地报批等工作创造基础,保障发展地方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
第九章 附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自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谭坝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附表
附表1 谭坝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全镇土地总面积 一、农用地 1、耕地 2、园地 3、林地 4、牧草地 5、其他农用地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2)农村居民点用地 (3)采矿用地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交通水利用地 (1)交通运输用地 (2)水利设施用地 3、其他建设用地 三、其他土地 1、水域 2、自然保留地 面积 11934.45 2821.10 13.90 8727.16 0.00 372.29 377.69 165.99 0.00 160.27 5.72 0.00 211.64 55.06 156.58 0.06 369.10 2005年(基期年) 占总面占一级占二级积比例 类比例 类比例 100.00% 23.64% 0.12% 73.12% 0.00% 3.12% 100.00% 43.94% 0.00% 42.43% 1.51% 0.00% 56.04% 14.58% 41.46% 0.02%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00% 96.55% 3.45% 0.00% 100.00% 26.02% 73.98% 100.00% 94.11% 22.25% 0.11% 68.82% 0.00% 2.93% 2.98% 1.31% 0.00% 1.26% 0.05% 0.00% 1.67% 0.44% 1.23% 0.00% 2.91% 2014年(规划调整基准年) 占总面占一级占二级面积 积比例 类比例 类比例 12681.24 11931.57 2818.85 13.90 8726.44 0.00 372.38 385.98 174.28 0.00 168.56 5.72 0.00 211.64 55.06 156.58 0.06 363.69 100.00% 94.09% 22.23% 0.11% 68.81% 0.00% 2.94% 3.04% 1.37% 0.00% 1.33% 0.04% 0.00% 1.67% 0.44% 1.23% 0.00% 2.87% 100.00% 23.62% 0.12% 73.14% 0.00% 3.12% 100.00% 45.15% 0.00% 43.67% 1.48% 0.00% 54.83% 14.26% 40.57% 0.02%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00% 96.72% 3.28% 0.00% 100.00% 26.02% 73.98% 100.00% 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 占总面占一级占二级面积 积比例 类比例 类比例 12681.24 12029.89 2668.75 26.27 8967.87 26.50 340.50 296.06 83.69 0.00 77.56 5.97 0.16 209.85 53.26 156.59 2.52 355.29 100.00% 94.87% 21.04% 0.21% 70.72% 0.21% 2.69% 2.33% 0.66% 0.00% 0.61% 0.05% 0.00% 1.65% 0.42% 1.23% 0.02% 2.80% 100.00% 22.18% 0.22% 74.55% 0.22% 2.83% 100.00% 28.27% 0.00% 26.20% 2.02% 0.05% 70.88% 17.99% 52.89% 0.85%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00% 92.68% 7.13% 0.19% 100.00% 25.38% 74.62% 100.00% 2014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 0.00 98.32 -150.10 12.37 241.43 26.50 -31.88 -89.92 -90.59 0.00 -91.00 0.25 0.16 -1.79 -1.80 0.01 2.46 -8.40 12681.24 100.00% 80.88 288.22 0.64% 2.27% 21.91% 78.09% 100.00% 100.00% 81.75 281.94 0.65% 2.22% 22.48% 100.00% 77.52% 100.00% 78.54 276.75 0.62% 2.18% 22.11% 100.00% 77.89% 100.00% -3.21 -5.19 附表2 谭坝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2014年耕类别 地面积 规划调整期 年均增减 2818.85 增加 99.80 16.63 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整理 2.92 0.49 土地 92.89 15.48 土地 3.99 0.67 其他 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减少 249.90 41.65 建设 39.44 6.57 灾毁 其他 210.46 35.08 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 -150.10 -25.02 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 2668.75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300.98
附表3 谭坝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一、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 2、农村居民点 3、采矿用地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二、交通水利用地 1、交通运输用地 2、水利设施用地 三、其他建设用地 总计 年均占地 2014年面积 174.28 0.00 168.56 5.72 0.00 211.64 55.06 156.58 0.06 385.98 新增建设用地 44.98 0.00 42.36 2.46 0.16 0.00 0.00 0.00 2.46 47.44 7.91 规划期调整期(2014-2020年) 占用农用地 42.40 0.00 39.80 2.44 0.16 0.00 0.00 0.00 2.46 44.86 7.48 占用耕地 37.26 0.00 35.53 1.69 0.04 0.00 0.00 0.00 2.18 39.44 6.57
附表4 谭坝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 型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合 计 调整至地类 耕地 2.92 92.89 3.99 99.80 园地 3.82 3.82 林地 41.06 0.70 41.76 牧草地 1.00 1.00 其他农用地 合计 2.92 138.77 4.69 146.38
附表5 谭坝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别 交通 水利 能源电 力环保 文物 旅游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0.66 0.54 0.43
涉及村(乡(镇)) 汉滨区安全供水工程项目 新建 2017-2020 安沟村,草庙村,官子沟村,后沟村,黄龙村,惠坪村,荆竹园村,龙洞村,马河村,前河村,双河口村,松坝村,谭坝村,新华村,新山村,新胜村,鸭蛋河村,阴沟村,赵梁村,朱家河村 谭坝村,马河村 赵梁村 农村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养殖及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合计 新建 新建 2017-2020 2017-2020 1.43 2.45 4.54 1.14 2.45 4.13 1.09 2.18 3.70 附表6 谭坝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 辖区 新胜村 新山村 谭坝村 马河村 前河村 新华村 草庙村 朱家河村 荆竹园村 阴沟村 惠坪村 双河口村 龙洞村 官子沟村 黄龙村 后沟村 赵梁村 松坝村 鸭蛋河村 安沟村 合计 辖区面积 503.32 1152.44 555.23 758.73 367.20 925.97 472.89 778.20 615.44 661.96 703.29 536.52 547.86 1065.79 468.19 604.89 283.70 368.47 795.09 516.06 12681.24 基本农田 保护区 面积 114.15 198.41 75.18 136.72 124.63 161.8 128.36 154.56 139.33 82.31 142.72 73.1 168.86 280.09 155.83 90.97 54.95 30.43 188.5 114.32 2615.22 % 22.68% 17.22% 13.54% 18.02% 33.94% 17.47% 27.14% 19.86% 22.64% 12.43% 20.29% 13.62% 30.82% 26.28% 33.28% 15.04% 19.37% 8.26% 23.71% 22.15% 20.62% 一般 农地区 面积 14.22 13.56 42.78 22.14 13.43 35.52 18.65 24.73 18.71 6.79 42.80 26.45 13.61 20.51 8.42 26.90 22.88 45.95 50.57 10.97 479.59 % 2.83% 1.18% 7.70% 2.92% 3.66% 3.84% 3.94% 3.18% 3.04% 1.03% 6.09% 4.93% 2.48% 1.92% 1.80% 4.45% 8.06% 12.47% 6.36% 2.13% 3.78% 村镇建设 用地区 面积 0.40 0.06 28.39 3.46 2.25 1.47 1.59 0.37 0.91 0.70 0.05 2.89 0.52 14.33 1.83 16.60 1.74 77.56 % 0.08% 0.01% 5.11% 0.46% 0.61% 0.16% 0.34% 0.05% 0.15% 0.10% 0.01% 0.53% 0.05% 2.37% 0.65% 4.51% 0.22% 0.61% 独立工矿 用地区 面积 2.18 1.60 1.08 1.35 6.21 % 0.20% 0.26% 0.29% 0.17% 0.05% 风景旅游 用地区 面积 2.45 2.45 % 0.86% 0.02% 生态环境安全 控制区 面积 4.14 1.79 8.77 0.24 1.78 57.51 3.00 0.66 58.60 31.81 13.55 0.77 182.62 % 0.75% 0.24% 0.95% 0.04% 0.25% 10.72% 0.28% 0.14% 9.69% 11.21% 3.68% 0.15% 1.44% 林业 用地区 面积 361.49 931.80 395.65 585.28 225.01 695.96 312.87 565.66 441.01 555.84 503.23 373.92 355.34 734.67 302.48 383.88 163.16 188.65 542.80 383.41 9002.11 % 71.82% 80.85% 71.26% 77.14% 61.28% 75.16% 66.16% 72.69% 71.66% 83.97% 71.55% 69.69% 64.86% 68.93% 64.61% 63.46% 57.51% 51.20% 68.27% 74.30% 70.99% 其他用地 面积 13.06 8.61 9.09 9.34 1.88 22.45 11.42 32.88 15.24 17.02 12.06 5.49 7.16 24.82 0.80 28.61 6.62 72.21 10.13 6.59 315.48 % 2.59% 0.74% 1.64% 1.22% 0.51% 2.42% 2.42% 4.22% 2.47% 2.57% 1.72% 1.03% 1.31% 2.34% 0.17% 4.73% 2.34% 19.59% 1.27% 1.27% 2.49%
附表7 谭坝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 地 其他 农用地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建设用地 小计 其他交通其他城镇 农村 采矿 独立水利建设用地 居民点 用地 建设用地 用地 用地 小计 其他用地 水域 自然保留地 期 内 减 少 地类 规划 基期 面积 期内增加 净增减 规划 目标年 面积 土地总面积 小计 耕地 农 用 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建 农村居民点 设 采矿用地 用 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其 他 用 地 小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期内增加 12681.24 12029.89 2668.75 26.27 8967.87 26.50 340.50 296.06 0.00 77.56 5.97 0.16 209.85 2.52 355.29 78.54 276.75 190.62 190.62 0.00 12681.24 11931.57 11886.71 2572.43 22.49 8925.79 25.50 340.50 44.86 0.00 39.80 2.44 0.16 0.00 2.46 0.00 2818.85 2779.41 2568.95 7.78 13.90 13.90 0.00 180.07 22.61 0.00 0.00 0.00 0.00 39.44 0.00 0.00 1.63 0.00 0.00 0.00 0.00 0.00 35.53 1.69 0.04 0.00 1.06 0.00 3.21 0.00 0.00 0.45 0.12 0.00 0.00 0.30 0.00 0.00 2.1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4.86 143.18 98.32 12029.89 249.90 99.80 -150.10 2668.75 0.00 12.37 12.37 26.27 13.90 0.00 8726.44 8724.81 2.65 0.00 372.38 0.00 368.59 0.00 0.83 0.12 8721.95 0.09 0.00 0.69 0.00 23.77 4.49 245.92 241.43 8967.87 0.00 26.50 26.50 31.88 0.00 26.50 0.00 0.00 2.80 340.50 3.79 -31.88 340.50 385.98 137.36 92.08 3.73 40.56 0.99 0.00 248.62 0.00 35.20 3.51 0.00 209.85 0.06 0.00 0.00 168.56 5.72 0.00 211.64 0.06 363.69 81.75 281.94 0.00 0.00 0.00 1.35 2.21 0.00 0.17 0.00 0.05 0.05 0.00 0.00 39.87 0.00 0.00 0.69 0.00 1.52 0.92 0.60 0.00 0.9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7.36 47.44 -89.92 296.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7.56 5.97 0.16 209.85 2.52 355.29 78.54 276.75 0.00 133.76 91.58 2.21 0.00 1.39 0.00 5.82 1.83 3.99 0.00 0.00 0.50 0.00 4.24 0.85 3.39 34.80 0.00 3.51 0.00 0.00 0.00 34.80 0.00 0.00 0.00 0.00 3.51 0.00 133.76 42.76 -91.00 2.21 0.00 1.79 0.00 2.46 0.16 0.00 2.46 0.00 0.00 0.00 0.25 0.16 -1.79 2.46 -8.40 -3.21 -5.19 0.00 0.00 0.00 0.00 0.00 0.03 0.00 210.25 0.00 0.00 0.00 0.01 0.00 0.01 0.00 0.00 0.00 0.06 2.58 1.38 1.20 0.00 0.00 0.00 0.00 0.40 0.00 0.00 209.8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6 0.00 2.56 0.02 0.00 0.00 0.00 355.29 78.54 276.75 8.40 1.36 1.20 0.02 0.00 0.00 0.00 0.00 0.00 78.54 78.54 0.00 0.00 0.00 276.75 0.00 0.00 3.21 276.75 5.19 143.18 99.80 12.37 245.92 26.50 0.00 47.44 0.00 42.76 2.46 0.16 0.00 2.46 0.00 0.00 190.62 190.62 0.0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