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作为值班领导,均要轮流值班。
2. 每日安排1―2人值班,遇有特殊任务或日夜多班作业时,要增加值班人员。
3.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将有了解到的情况向领导或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事务和发生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
4. 认真填写安全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移交时,必须填写本班已经做到的工作和已经解决和问题以及下一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并要明确列项交待清楚。
5. 值班人员在必要时,有权暂停冒险作业人员的工作,有权决定制止“三违”作业现象和对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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