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街道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自查分 考核分 扣、加分 原因说明 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有健全的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民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年组织社居委统战干部培训一次。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帐。 发生民族纠纷、宗教矛盾,能及时了解,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控制事态的发展。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引导信众开展合法、有序、文明的宗教活动,组织开展“三项治理”回头看,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果,不乱建寺庙,发生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组织天主教地下势力、乱做佛事道场,能及时发现、疏导、制止,不造成事实,影响恶劣。确保本地区无非正常宗教活动。抵制邪教渗透。切实维护本地区宗教领域的稳定。 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按规定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年检和达标工作。 认真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区民族活动,全年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活动不少于1次。 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认真做好扶贫帮困活动,帮助贫困少数民族家庭脱贫致富,确保低保下以下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100%应保进保。每年慰问贫困少数民族1-2次。对优秀少数民族贫困生进行助学。协助做好地区上清真饮食网点管理。 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工作,并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社区民宗工作有新意、有特色。 每月到宗教场所、清真饮食网点走访1次。
3 4 4 民族宗教工作 ︵ 22分 ︶ 2 2 4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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