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汉语虚词特点 二、代词 三、副词 四、介词 五、连词 六、语气词
代词
研究古代汉语虚词的人一般都把代词归在虚词裹,但它很接近实词,除辅助性代词“者”、“所”外,都可以单独作句法成分。
代词都有指代作用,被指代的不仅可以是名词性成分,也可以是谓词性成分;不仅可以是单个的词,也可以是复杂的词组,甚至是句子。在古代汉语的代词系统里,除了和现代汉语一样有疑问代词、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以外,还多一类无定代词和一类辅助性代词。
一、疑问代词:根据疑问代词指代的询问对象,古代汉语的疑问代词可以分成三类:指人、指事物、指处所。其中存在着交叉的现象。
1.指人的疑问代词:“谁”和“孰”一般只指人。“谁”的用法基本上舆现代汉语相同,主要用於一般问句。“孰”常用在选择问句裹,一般都有先行词,意思是“哪一个”。
例如: ①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於薛者乎?(《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②寡人将谁朝而可?(《战国策·郭隗说燕昭王求士》)③敢间谁之罪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④孟尝君怪之曰: “此,谁也?”(《战国策·冯谖盂尝》)
2.指事物的疑问代词:“何\"、“胡\"、\"曷\"、“奚\"主要指事物,——般不指代人。\"何\",的出现率最高,语法功能也比较广泛。
例如:①何贵何贱?(《左传·昭公三年》) ②大王来何*?(《史记·项羽本纪》)③余何面目以视於天下乎?(《国语·越语上》)④曰:是何也?(《荀子·天论》) 四个例句中的“何”
都指具体事物,可以译成“甚麽”,分别作主语、宾语、定语和判断句的谓语。“何”用作宾语最多。何”还常用来询问原因或方法,原因和方法是相联系的,有时难以区分。
3.指处所的疑问代词:这类疑问代词主要有“安”、“恶”、“焉”,它们主要作状语,询问处所,相当於现代汉语的“在哪裹”。
例如:①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曰:“安得此?”(《史记·大宛列传》)②王攻楚将恶出兵?(《史记·春申君列传》)③且焉置土石?(《列子·汤问》)④沛在?(《史记·项羽本纪》)⑤道恶乎往而不存?(《庄子·齐物论》)⑥夫子将焉适?(《吕氏春秋·士节》)!
\"安”“恶”“焉”还可以用于反问句,作状语,加强反问语气。“安”、“恶”、“焉”用於反问句後都虚化了,不再实指处所。
二、指示代词:现代汉语的指示代词系统比较简单,只有近指的“这”和远指的“那”。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系统要复杂得多。下面分四类介绍。
1.“之”“兹”“其”:这三个指示代词既不是近指又不是远指,它们的语法功能表现在特指和泛指上。
“其”是特指代词,表示它所修饰的名词所指的人或物是特定的或适当的。“其”只能作定语。
例:①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②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司马迁《报任安书》)③若由也,不得其死然。(《论语·先进》)
2.“此”“是”“斯”:这是一组近指代词,相当於现代汉语的“这”。它们都可以作主语。
例:①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史记·项羽本纪》) ②
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③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颜渊》)④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左传·案之战》) ⑤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还可以作定语。例:①是鸟也,海运则将徙於南冥。(《庄子·逍遥游》)
3.“彼”“夫”:“彼”“夫”是远指代词,相当於现代汉语的“那”。“彼,,的指代性强,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例:①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孟子·公孙丑下》)②挹彼注兹。(从那裹舀出来,灌注到这裹。)(《诗经·大雅·洞酌》)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夫”的指示性较弱,以作定语为多。例:④夫尚贤者,政之本也。(《墨子·尚贤》)⑤左右曰:乃歌夫“长鈇归来”者也。(《战国策·冯谖客 孟尝君》)
4.“尔”“若”“ 然”:这一组指示代词的意思是“如此”“像这(那)样”,由於它们抅词义相当於一个动宾结构,所以有人称之为谓词性指示代词。
例:①公盥荐尔信,二(公参与做这样的事情。)(《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②虽曰匪予,既作尔歌歌。(《诗经·大雅·桑柔》)(尔歌:如此之歌。)
“若”只作定语。 ③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论语 宪问〉)。④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孟子·寡人之於国也》)
“然”多作谓语。
5.“焉”“诸”:这是两个特殊的指示代词。“焉”的意思相当於介词结构“於此”,经常用在谓词性成分後面作补语。
例:①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传·郑伯克段于鄢》)②黯为人性倨……士亦以此不
附焉。(《史记·汲黯列传》) ③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一部分“焉”虚化成了语气词,表示提示语气。
例:①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琴。(《左传·僖公二十三年》)②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孟子·梁惠上〉)。
在叙述句末,可译作现代汉语的“了”在疑问句末,译作现代汉语的“呢”。如果意义很虚,就是语气词了。
诸的用法:“诸”是代词“之”同介词“於,,或语气词“乎,,的合音形式。相当“之於”的“诸”用在叙述句裹。例:①公伐诸鄢。.(《左传·郑伯克段于鄢》)②投诸渤海之尾。(《列子·汤间》)
相当之乎”的“诸”用在疑问句裹。例:①冉有问:“闻斯行诸?”(《论语·先进》)②不识有诸?(《孟子·梁惠王上》)
三、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代词:“吾”“我”“余”“予”等,它们都可以作主语、定语和宾语。
例:①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②居则曰:“不吾知也”。(《论语·先进》)③我戮之不祥。(《左传·搴之战》)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孟子·公孙丑下》)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⑤今者吾丧我。(《庄子·齐物论》)⑥余病矣。(《左传·搴之战》)⑦矢贯余手及肘。(《左传·搴之战》)⑧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孟子·公孙丑下》)
第二人称代:“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例:“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例如:①女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论语·雍也》)②诲女,知之乎?(《论语·为政》)③汝心之固,固不可彻。(《列子·汤问》)④今尔出於崖埃,观於大海,乃知尔丑。(《庄子·秋水》)⑤盍各言尔志。(《论语·公冶长》)⑥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知:指赏识。)⑦若为庸耕,何富贵也?(《史记·陈涉世家》)⑧若不趣降漠,漠今虏若。(《史记·项羽本纪》)
四、无定代词:“或”“莫”是古代汉语特有的一类无定代词。“或”是肯定性的,意思是“有的人”“某人”“有的(东西)”。“莫”是否定性的,意思是“没有谁’!“没有甚麽(事情、东西)”。无定代词只能作主语。“或”单用一般都是指人的。
例:①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史记·陈涉世家》②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论语·为政》)有时“或”前有先行词,“或”指代其中一个人或一些人。③宋人或得玉。(《左传·襄公十四年》)④左右或欲引相如去。(《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句中连续出现几个“或”,构成排比,“或”既可以指人又可以指事物。
“莫”可以表示广泛的否定
例:①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②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韩非子·五蠹》)“莫”没有先行词,表示一种不强调范围的否定。没有先行词的“莫”一般都指人。有时“莫”有先行词,表示强调范围的否定,这时“莫”既可以指人又可以指事物。③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邵公谏厉王弭谤》)④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先秦古文中的“莫”一般都可以认为是无定代词,汉以後“莫”发展出了否定副词的用法,表示禁止性的否定,相当於“不要”。
五、辅助性代词:这类代词有“所”和“者”,它们有一定的指代作用,但不能单独充任句法成分,必须同其他词或词组结合成一个整体才能用作句法成分。在这个整体中,“所”
或“者”只起辅助性的语法作用,因此,有的语法著作把它们叫做助词。
“所”的基本语法功能是加在谓词性成分前面,指代某种动作的对象,组成所字结构,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所字结构可以分成三类
1.所+动词:①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汉书·苏武传》)! ②获秦王所乘云母车。(《资治通监』巴水之战》)例①“所载”“所画”的意思是“载的东西”、“画的事物”,中心语在语义上都是动词的宾语。
“所载”“所画”并没有表明载的是甚麽,画的是甚麽。因此,在所字结构之後可以补出具体所指的事物,如例②“所乘云母车”。所字结构的前面也常带有一个名词性成分,如“竹帛所戴”、“秦王所乘”,这个名词性成分一般都是所字结构的限定性定语。
2.所+介词+谓词性成分: ①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荀子·议兵》) ②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③是乱之所由作也。(《荀子·正论》) ④此婴之所为不敢受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例句中的所字结构的意思是“禁暴除害的工具”、“坠下去的地方”、“兴起的原因”、“不敢接受的原因”。中心语在语义上都是介词的宾语,而不是动词的宾语,这是一二两类所字结构的区别。
3。所+(介词)+谓词性成分
①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诗经·小雅。小宛》)(忝:辱没)。②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四〉)③所杀大臣多吕后力。(〈史记 吕太后本纪〉)这类所字结构形式上同第一类所字结构,但表达的语义却同第二类
所字结构
例①“所生”如果按第一类理解,中心语应是“子女”(生的子女),实际上“所生”
指的是父母,“所”後可以认为是省略了介词“由”。例②“所使之”是指“使用他的方法”,例③“所杀大臣”是指“杀大臣凭藉的力量”,“所”後可以认为是省略了介词“以”。
代词“者”的基本语法功能:位於词或词组之後,构成者字结构,表示“……的人’’、“……”的事物,者字结构可以分成两类。
1.谓词性成分(动词、形容词、数词)+者
①於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国语·越语上》)②赦之,以劝事君者。(《左传·搴之战》) ③深者入黄泉,高者出苍天。(扬雄《解嘲》) ④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於此者将进之。(《国语·越语上》)⑤必不得已而去之,於斯三者何先?(《论语·颜渊》)
2.名词性成分(名词、所字结构)+者:①陈胜者,阳城人也。(《史记·陈涉世家》)②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韩非子·五蠹》) ③视吾家所寡有者。(《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例①例②“者”加在名词之後,例③“者”加在所字结构之後,都是起复指名词性成分的作用,使这个名词性成分得到强调。
代词“者”和“所”可以分别同动词组成者字结构和所字结构,它们的语法位置一後一前,是互相补充的。两种结构所表达的语义也是互相补充的,者字结构表示施事,所字结构表示受事。例如“杀者”指提刀的人,“所杀”指被杀的人。
所字结构:所字结构表示受事在先秦很严格,中古以後才有了例外,如李白《蜀道难》:“所守或非亲,化为狼与豺。”“所守”并不指土地,而指守土之人。
者字结构表示施事在先秦就有例外,例如“刖者”“黥者”都不指掌刑人而指受刑人。後来不仅刑法动词,一般动词加“者”:也有表示受事的了。例如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今书来,言者皆大。”“言者”不指说话的人,而指所说的话。
思考练习
一、根据本节常识,列表说明古代汉语代词的类别,各自的韶法功能和表达的语义。
二、把下列各句译为现代汉语,并说明“孰与”的用法。
(1)沛公曰:“(项伯)孰与君少长?”(《史记·项羽本纪》)(2)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史记·曹相国世家》)(3)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i《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4)大天而思之,孰舆物畜而制之?(《荀子·天论》)
三、指出下列句中的无定代词,并译为现代汉语。
(1)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论语·为政》)(2)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孟子·许行》)(3)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 雅 北山》)(4)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5)四境之内,莫不有求於王。(《战国策·齐策一》)
四、分析下列句中的“所”字结构和“者”字结构,说明它们的构成成分,并译为现代汉语。
(1)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2)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3)(此)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4)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四》)(5)所杀大臣,多吕后力。(《史记·吕太后本纪》)(6)旁皆大松,曲者如盖,直者如幢,立者如人,卧者如虬。(晁补之《新城游北山记》)(7)身幽囹圄之中,谁可告恕者?(司马迁《报任安书》)
副词程度副词 范围副词 时间副词 情态副词 语气副词 否定副词 谦敬副词 指代副词
副词是一种半实半虚的词类:语法功能上能单独做状语,接近实词;但是词汇意义比较空灵,接近虚词.副词按照其表达的内容又可以分为程度副词、范围副词、时间副词、情态副词、语气副词、否定副词、词、 程度副词
少 古汉语中“少”常作程度副词,是“稍微、略微”的意思,相当于现代的“稍”。
❖ 年》)
辅之以晋,可以少安。(《左传·僖公五
❖ 后》)
太后之色少解。(《战国策·触龙说赵太
古汉语中的“稍”却是时间副词,是“逐渐”的意思。
❖
(《史记·项羽本纪》)
项羽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
❖
知。(柳宗元《三戒·黔之驴》)
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
古汉语中的“颇”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程度高,是“很”的意思;一是表示程度浅,是“稍微”的意思。如:
❖
有力。(《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
❖
有,然多阙。(《史记·三代世表序》)
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
范围副词“独”用在反问句中,起加强反问语气的作用,是语气副词,同”岂”
❖ 颇》)
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史记廉
仅 除了表限定副词”仅仅”,还可以表示数量多,有“几乎”、“将近”的意思,读去声,主要用在唐代作品中.
❖
户亦且数万。(韩愈《张中丞传后序》)
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
❖
知几百尺。(白居易《庐山草堂记》)
夹涧有古松老杉,大仅十人围,高不
范围副词又可分为总括副词和限定副词.总括副词有“皆、尽、举、悉、毕、咸、具、凡、都、共、率”等;限定副词有“但、特、只、直、止、第、独、徒、仅、唯”等。
❖
溅。(《木兰诗》)
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
❖
(《孟子·离娄上》)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 君第重射,臣能令君胜。(《史记·孙膑》)
❖ 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
子·梁惠王上》) 时间副词
❖ 曾 在古汉语中除了表示”曾经”,
多用做语气副词,表“竟然”. “曾经”义多用”尝”表示.
❖ 广》)
谁谓河广?曾不容刀。(《诗经·卫风·河
❖ 龙说赵太后》)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战国策·触
❖ 情态副词
❖
语中的时间副词“暂”不含有同将来对比的意思。
暂 兼属时间副词和情态副词。古代汉
❖ 暂游万里,少别千年。(江淹《别赋》)
❖ 传》)
广暂腾而上胡儿马。(史记《李将军列
❖ 仍 表“频繁”、“多次”。如:
❖ 晋仍无道而鲜胄。(《国语·晋语》)
❖ 大将军将六将军仍再出击胡。(《史
记·平准书》 语气副词
❖ 语气副词可分为五类:表确认语气
“乃、即必、定、诚、信、果”;表委婉的揣度语气“其、盖、殆”;表意外“曾”;表祈使语气“其”;表反诘语气“岂、其、庸、巨、宁”等。
❖
副词”姑且”,语气副词”尚且”.分别如下:
且 有三种用法:时间副词”将”,情态
❖ 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鸿门宴》)
❖ 侯列传》)
先生且休矣,吾将念之。(《史记·淮阴
❖ 门宴》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史记·鸿
❖ 其 充当语气副词时,可表反诘语气、
委婉语气和祈使语气;还可作时间副词表“将”;作连词表 “而且”。
❖ 《答李翊书》
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韩愈
❖ 城上有鸟,齐师其遁。(《左·襄十八年》)
❖
国志·诸葛亮传》)
丞相亮其悉朕意,无怠辅朕之阙。(《三
❖
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左·僖二十三年》)
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
❖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屈原《离骚》)
否定副词 不-弗 表示一般否定的副词。“不” 既可以否定动词,又可以否定
形容词;既可以否定及物动词,又可以否定不及物动词。而在秦汉之前,“弗”的使用范围非常狭窄,它只能否定及物动词,而且这个及物动词还不能带宾语。
❖ 语·乡党》
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论
❖ 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论语·子罕》
❖
之。 《孟子·尽心上》
仲子,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
❖ 然则国乱将弗治与?
❖ 否定副词
毋-勿 表示禁止的否定副词. “毋(无)”与“勿”用法的差异,与“不”与“弗”相当,“毋(无)”相当于“不”,“勿”相当于“弗”,如:
❖ 大毋侵小。(《左传·襄公十九年》)
❖ 上》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 《孟子·梁惠王
未-未尝 对过去某种状况的否定
❖ 子·天论》
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 《荀
❖ 臣未尝闻也。(《战国策·魏策四》)
❖ 否定副词
非-微 “非”否定名词谓语, “非”和“微”还可用于假设条件句.
❖ 水》 )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 《庄子·秋
❖ 子·五蠹》)
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韩非
❖
公十六年》 )
微二子者,楚不国矣。 ( 《左传·哀
❖ 三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 《左传·僖公
谦敬副词 谦敬副词又分为敬人和自谦两类.
敬人的副词:请、敬、谨、幸、惠、垂、蒙等
❖
(《战国策·范雎说秦王》
秦王跽曰:“先生不幸教寡人乎?”
❖
记·平原君列传》)
诚若先生之言,谨奉社稷而以从。(《史
❖
策·触龙说赵太后》)
太后曰:“敬诺。年几何矣?”(《战国
❖ 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史记·廉颇
蔺相如列传》 表谦的:窃、忝、猥、伏、敢等。
❖ 逐客书》)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李斯《谏
❖ 书·史弼传》)
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后汉
❖ 猥以微贱,当侍东宫。(李密《陈情表》
指代性副词“相”“见”用在及物动词前面做状语,动词后面的宾语不再出现,宾语被“相”“见”指代了。
“相”原表示互指,后来转变为偏指,仅指代动作的受事一方。
❖
记·孙子吴起》)
今燕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史
❖ 南飞》)
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孔雀东
❖ 子·许行》)
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孟
见 原是助动词,用在动词前表示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者;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演变为副词,用在及物动词前表示对他人所发动作的接受,有指代宾语的作用。可译为“我”或“自己”。
❖
者所快。(《后汉书·朱浮传》)
凡举事无为亲厚者者所痛,而为见仇
❖
《归去来兮词》)
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陶潜
❖ 本章习题
指出下列黑体词语的语法性质和功能:
❖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羹,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郑伯克段于鄢》
❖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 《郑伯克段于鄢》
❖ 君何患焉?若掘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 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晋灵公不君》
❖ 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 《晋灵公不君》
❖ 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孟子许行》
介词介词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词 类,
它在句中的作用仍带有动词性质,它能带宾语,但是不能单独进入句子结构,更不能充当谓语。它同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介宾结构,用在动词主谓结构的前面作状语,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作补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工具、方式、原因、目的、对象等。
第一,古代汉语介词的宾语同现代汉语一样,通常放在介词的后边,但是少数介词(主
要是“以”)的宾语因为表达的需要而放在介词的前边。例如: ①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左传·僖公四年》)
②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史记·项羽本纪》)
③奚以知其然也?(《庄子·逍遥游》)
第二,古代汉语中“以、为、与 、从”等介词的宾语有时可以省略(注意:“于、於“宾语不能)。①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
②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於薛乎?《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③竖子不足与谋!《史记·项羽本纪》④管夷吾治於高溪,使相可也。《左传·庄公八年》第三,在语法功能上,于“於”字介宾结构多作补语;而“以”字介宾结构中表工具、方
式的既可作状语,也可作补语。
①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荀子·劝学》)
②束兵刃於其角,而灌脂束苇於尾,烧其端。《史记·田单列传》
( 现代汉语要译为状语。)
介词:于(於) 介词“于”在甲骨文
中已经大量运用,而“於”字的介词用例,在西周金文中才出现。“于、於”两字原本读音不同,作为介词,二者引介的成分也不尽相同。上古早期的文献金文、《诗》、《书》里的“于”字的出现频率远远大于“於”,后来两字之间的界限消失了。《左传》中二字的频率基本相当,其他先秦古籍如《论语》、《孟子》、《荀子》等书中,“於”字用例占绝大多数,汉代以后“於”字逐渐占了优势,取代了“于”。
介词“于”(於)
新中国汉字简化,“於”又简化为“于”。我们把古汉语中的“于”、“於”处理为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介词“于”可以引介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时间、涉及对象、主
动者、原因,还可以引介同性质和状态的程度有关的比较对象。 “于(於)”字的用法大致可分为五种。
第一种用法,是介绍出动作发生的处所、时间。例如:
①国人作乱,厉王出奔彘。《史记晋世家》 ②壬戌,战于韩原。(《韩之战》)
③子於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④材不为世用,道不行於时也。《柳子厚墓志铭》
介词“于”
第二种用法,是介绍动作行为的对象。例如:
①寡君不忍,使群臣请於大国。《鞍之战》 ②告纣之罪於天及殷民。《史记·鲁周公世家》
第三种用法,是介绍出比较的对象。这种用法是介绍出比较的对象。这种用法的“于”
(於)用在形容词谓语之后。例如:
①管仲卒,齐国遵其政,常强於诸侯。《管晏列传》 ②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孟子》 ③师少於我,斗士倍我。(《韩之战》)
介词“于”
④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轻於鸿毛。司马迁《报任安书》
第四种用法,是介绍出动作的主动者。这一点在讲古汉语中的被动句式已介绍,这里从略。
第五种用法,是介绍动作行为的原因。
①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孟子告子上》
②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进学解》
介词“以”
“以”本来是动词。《说文解字》:“以,用也。”动词“以”的意思是“用”,或“认为”、“以为”。“以”作“用”、“根据”讲,例如:①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
②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当“认为”、“以为”讲的“以”,可以单用“以”,也可以使用“以为”或“以……为……”的格式。例如:①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
②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张释之列传》)
③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孟子·梁惠王下》)
④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管晏列传》)
⑤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庄子·秋水》)
有时“以为”或“以……为……”是“任命……为……”的意思。例如: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介词“以”
介词“以”是由动词“以”衍化而来。介词“以”的主要用法有以下四
种:第一种用法,是介绍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凭借的条件或身
份,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拿”、“凭”等。例如:①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许行》
②我实不德,而以隶人之垣以赢诸侯,是吾罪也。《子产坏晋馆垣》
③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
④齐使者如梁,孙膑以刑徒阴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第二种用法是介绍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相当于现代汉语的
“用”或“把”。例如:
《国语晋语》
介词“以” ①伯楚以吕郗之谋告公。
②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孟子》
第三种用法是介绍动作行为形成的原因,相当于现代汉语的
“因”、“因为”、“由于”。例如:①王即位二十七日,卒以淫乱废。《汉书》
②其后以不能媚权贵失御史。《柳子厚慕志铭》
③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史记
秦本纪》④纣以其(周文王)大得人心而恶之。《韩非子难二》
第四种用法是介绍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例如:①文以五月五日生。《史记·孟尝君列传》
②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柳子厚墓志》
介词“为”,介词“为”构成的介宾结构只能位于谓语核心之前,介词“为”可以引介动作行为的涉及对象、目的、原因、施事者四种用法。1、引介涉及对象
①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报任安书》②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③臣请为王言乐。《孟子》
2、引介动作行为的目的
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
②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元九书
3、引介原因①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
②为其老,强忍,下取履。〈史记〉
③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汹汹也辍行。 〈荀子〉 4、引介主动者(阳平)
①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韩非子·五蠹》 ②身死国亡,为天下笑。 《韩非子·说疑》
介词“因”字本来是名词,后来写作“茵”,意思是“坐垫”。后来引申为动词,如: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不可食 (重叠)(史记)
②故事因(符合)于世,而备适(适合)于事。 介词“因”是由动词“因”虚化而来的,介词“因”构成的介宾结构只能位于谓语核心之前作状语,“因”可以引介动作行为的凭借、依据、原因等用法。1、引介凭借、依据 ①因其富厚,交通王侯。《汉书》
② 因时变法者,贤主也。《吕氏春秋》③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
《史记商君列传》④因能而受禄,录功而与官。《韩非子》⑤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左传昭公二十七年》2、引介动作行为的原因
①因此怒,遣人追杀王姊道中。《史记张耳陈余》②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史记》③因使酒忤帅,斥逐落魄。《唐宋传奇》
介词“与”的主要用法是介绍主动者发出动作时所涉及的对方,说明动作是与谁(什么)共同完成的。这种用法的“与” 可译为“跟”、“和”、“同”等。例如:汉王与义帝发丧。(《汉书·高帝纪上》)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奚乘。(《孟子·滕文公下》)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史记·陈涉世家》)按,例①《史记·高祖本纪》云:“汉王闻之,袒而大哭,遂为义帝发丧。”说明“与”与“为”同义。介词“与”的宾语也常常省略。例如:
结宾婚。(《留侯世家》)
项伯见沛公。沛公与( )饮为寿,
俱。”(《史记·魏公子列传》)
侯生曰:“……臣客屠者朱亥可与( )
子厚墓志铭》)
子厚与( )设方计,悉令赎归。(《柳
介词:用 由 自 从
介词“用”可以介绍出动作行为赖以实现的条件、手段,也可以介绍动作行为的原因。
介词“由”在介绍出动作行为的原因、凭借的条件、涉及的对象等方面,和“以”、“用”是相通的。介词“由”的另一种用法是介绍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或时间的起点,或空间上的起点。
介词“自”的主要作用是介绍出动作行为的起始点。这个起始点,可以是时间上的,也可以是空间上的,也可以是人或事物。这种用法的“自”相当于“从”
连词
连词是纯粹的虚词。连词的主要作用是连接。有的连词用在单句内部,用来连接词与词,词与词组,或词组与词组;有的连词用在复句中,连接两个分句;有的连词既可用在单句中,也可以用在复句中。连词比副词、介词在词汇意义上更为虚空,因此,分析连词,主要是分析它能连接什么样的句法单位,单位之间能形成何种语法关系。如
果要进行语义分析,也主要是分析被连接的两项之间在逻辑上的关系,这是因为多数连词本身在语义上往往什么也不表示。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以帮助表示两项或几项之间的语法关系,或逻辑关系的虚词。古代汉语中常用的连词有“与、及、以、并、且、而、则、况、矧、抑、虽、然、即、使、如、若、苟、倘、令、藉、设、故”等。
它们有的只连接词或词组(如“与”、“及”),有的既连接词、词组,又连接句子(如“则”、“而”),有的又只连接句子,而不能连接词、词组(如“虽”、故”),说明它们的语法作用又确有差异。现在我们选择用法较为复杂的连词“与”、“且”、“以”、“而”、“则”、“然”、“虽”和特殊的连词“之”加以介绍。
连词“之”
连词“之”有的语法著作中称为助词或介词。但介词限于带宾语者,故把“之”处理
成连词。连词“之”的主要作用有两种,一种是加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使前后两项之间形成偏正关系;另一种用法是加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使前后两项之间形成主谓关系。
一、偏正结构
用“之”来连接的偏正结构,细分起来,“偏”和“正”两部分之间实际上有三种关
系,即领有关系,同一关系、修饰关系。
1.领有关系 中心语是名词,如果定语是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那么,“之”字所连接的前后项,在多数情况下是领有关系。这样的结构中的“之”可译成现代汉语中的结构助词“的”。例如: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郑伯克段于鄢》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郑伯克段于鄢》
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论语·季氏》 皆圣
主之德,非小臣之力也。《龚遂传》
2.同一关系 偏正结构中的前后两项指的是同一事物,这前后项之间便是同一关系。这种关系往往是一般与个别、种与属的关系。这种结构中的“之”可译成“这样”、“这些”,也可以不译。例如:
今铜鞮dī之宫数里,而诸侯舍于隶人。(《子产坏晋馆垣》)
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墨子·公输》)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列子·汤问》
凤山西十里,河南孟门山。《水经注》曰:“孟门之山,其上多金玉。”《王我合校
水经注·河水·龙门》
“铜鞮”是一个“宫”的专名,“云梯”是“械”的一种,“魁父”是一个“丘”的专名,“孟门”是一个“山”的专名。
3.修饰关系即定语修饰中心词。这有两种情况,第一,定语是名词,但这个名词跟后项被修饰的中心词并不是领有或同一的关系,而是用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事物所具有的特征来修饰后项,这种修饰往往带有比况性。连接这样两项的“之”也可以译成“的”,但翻译前项时往往需要加上“比况性”的词语。例如:
今也,南蛮鴃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子倍之师而学之,亦异于曾子矣。(“南蛮”与
“人”为同一关系,“鴃舌”对“人”是一种比况性的修饰,是说许行说话难听,好像长着鴃鸟一样的舌头。 《许行》)
夫秦王有虎狼之心。(“像虎狼一样凶狠的心 ”《史记·项羽本纪》)
第二,“之”字连接的前项是形容词或动词(包括动词性词组、形容词性词组)。这种定语中心语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说明中心语具有某种特征,这种特征并非是比况性的。这种非比况性的修饰语比比况性的修饰语多得多。这种“之”也译成“的”。例如: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小、大形
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
《韩非子·》—耿介:形容词。破亡、削灭:动词性词组。 今公子有急,此乃臣效命之秋也。《史记》—效命:动宾词组。
二、主谓结构
连词“之”的另一种常见用法是加在主谓之间,所连接的两项是主谓关系。一般说来,
具备了主语和谓语两部分,就可以成为一个的句子了。但是如果在主语和谓语这两部分之间加上“之”字,那么这两部分就成为一个具有主谓关系的词组了。这种主谓词组是由偏正词组发展而来的。在甲骨文、金文之中只有“之”字所连接的偏正词组,到了《尚书》以后,才出现这种主谓词组。因此,有的语法著作里把这种词组看成是名词性的偏正词组。黎锦熙先生在《比较文法》(1933)一书中称用“之”字连接的主谓词组中的主语部分为“主语性的领位”,也是把这种词组视同偏正词组的。“主·之·谓”结构单独成句的情况也存在,但较少见。
这种“之”字在在翻译时有的可以略去,有的可以勉强译成“的”。这种主谓词组可
以像名词一样充当单句中的主语、宾语。例如:
主谓词组充当句子的主语:
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左传·僖公四年》 “之”可以不译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许行》)可以译成“的”。
主谓词组充当宾语 :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晋灵公不君》 “之”字可略去不译
卻子曰:“此城濮之赋也。有先君之明与先大夫之肃,故捷。”
(《鞍之战》由两个主谓词组组成的联合词组充当宾语,可以译“的” )
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
之大也。(《荀子·劝学》“之”字不译)
由“之”字连接的主谓词组也可以充当复句中的分句。例如:
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让步复句 )
左师公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战国策·赵策》设复句
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假设复句 )
这三个复句中的第一个分句的主谓之间都有连词“之”,表示
它们虽是主谓结构,但语意未完,不能作为的单句出现,有赖于与下一个分句构成一个表达完整意思的复句。连词“之”除了加在偏正词组、主谓词组中的用法外,还可以加在主语和介宾词组之间。这种“主语+之+介宾词组”的单位,应该看成是一种较特殊的词组,其中的“于+宾”这个介宾词组,是表示方位或关涉、对待的有关方面,在它前
面用个连词“之”把它和主语连成一体,是为了强调整个词组内部关系的紧密性,后面往往用“也”字煞尾,使这个“主语+之+介宾词组”形成一个单位。这种特殊单位中的“之”仍是连词。例如:
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通“嗜”)焉。《孟子·告子上》
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韩非子·定法》
连词“与 、 及”
这是两个连接词与词、词与词组、词组与词组,表示并列关系的连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和”、“以及”。例如: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用两个连词“与”连接三个名词。这种使用的方法是现代汉语
中所没有的。 《论语·子罕》)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与”连接一个名词
和一个名词性词组《寡人之于国也》 )
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 “与”连接的是两个动词性词组,这个词组充当“者”
的修饰语《孙子·谋攻》)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公叔段。( “及”连接名与名词《郑伯克段于鄢》)
秦王大喜,传以示美人及左右。(连接名词性词组《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与”既是连词,又是介词。介词“与”和连词“与”有时不好分辨。这里提出三点,
供辨别时参考。
(1)“与”字的前后项互换位置后,是否影响原意。没有什么影响的,“与”是连词;严重影响原意的,是介词。如“谷与鱼鳖”的位置互换后,句意没有什么变化,其中的“与”是连词。至于“汉王与义帝发丧。” “与”的前后项如果互换,则意思和原意正好相反,它们中间的“与”乃是介词。
(2)“与”字前面有修饰成分的,是介词。如“王尝久与驺奴(zōu nú 驾驭车马的奴仆)、宰人游戏饮食。”(《龚遂传》)其中“与”前有修饰成分“尝久”,“与”就是介词。
(3)介于不同词类的词之间的“与”是介词,如“子厚与设方计”“与”位于名词“子厚”和动词“设”之间,是介词,宾语省略。
连词“以”
“以”作为连词,和“之”、“与”、“及”的主要不同处在于,“以”是用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内部的连词。它所连接的两个动词,或两个动词性词组,前一动作为行为往往是实现后一动作行为的方式、方法或原因,后一动作行为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这种“以”字可能是由介词“以”衍化而来的。例如: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烛之武退秦师》“鄙远”是“越国”
的目的 ;“陪邻”是“亡郑”的结果 )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彫墙。(《晋灵公不君》“以”连接“厚敛”和“彫墙”两个动作,
前一动作是后一动作的手段,后一动作是前一动作的目的。 )
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岂敢言病?吾子忍之。”
(《鞍之战》“以”连接动词“折”和“御”,“御”是目的,“折”是手段。 )
有时,连词“以”字连接的是个因果关系的复句。有的果句在前,因句在后,是由果
溯因,有的因句在前,果句在后,是由因及果。这种“以”字可以译为“由于”或“因为”。例如: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
此句是由果溯因。
其子曰张挚,字长公,官至大夫,免。以不能取容当世,故终身不仕。(《张释之列传》)
此句是由因及及果。
“以”字作为连词,还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用法,是连接时间或方位。例如: 夫神农
以前,吾不知己。(《史记·货殖列传》)
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过度奢侈)。(《后汉书·张衡传》)
“以”兼有介词、连词两种用法。学习“以”要注意它在词性上的区别。“以”是介词时,它后面总要有个名词或词组,组成介宾结构,来修饰动词谓语。“以”字是连词,它总要有被连接的两个部分,而这两部分中后一部分往往是前一部分的目的或结果。如果“以”字后面紧接着“上、下、往、来、内、外、东、西、南、北”等方位词,它一定是
连词。
当介词“以”的宾语省略时,往往与连词“以”不易分辨。省略宾语的介词“以”后
面往往紧接着的是动词,而不是名词。遇到这种情况,就要看“以”的前面是否是个动词。如果不是,“以”字就是介词;否则,“以”就是连词。如:
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晋灵公不君》)
樊哙侧其盾以撞。(《史记·项羽本纪》)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柳宗元《黔之驴》)
例①“以”前不是动词,所以它是介词,它的宾语承前省略。例②“以”前面有动词
“侧”,可见是连词。“以”连接“侧其盾”与“撞”两个动作,表示“侧其盾”的目的是“撞”。例如③“以”前有动词“载”,可见是连词。“以”连接状语与谓中心词,表示“入”的方式。
连词“而”
连词“而”在文言文中使用得非常广泛,用法也相当灵活,有些用法直到今天的书面
语言中还保留着。“而”既可以用在单句中,也可以用在复句中。用在单句中的“而”,所连接的两项,往往是动词、形容词,或者是动词性词组、形容词性的词组;用在复句中的“而”,可以连接多种多样的复句。下面我们从单句和复句两个方面介绍“而”的连词用法。在单句中,“而”字所连接的两项之间有如下几种语法关系。
1.联合关系 具有联合关系的两项地位平等,不分主次。这种用“而”字连接的联合结构,在句中大都充当谓语,个别也有充当其他
成分的。由于参与这种联合结构的主要是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词组、形容词性的词组,所以,这种结构中的“而”主要是表示两种性质或行为的联系。这种用法的“而”可译为“而且”、“并且”、“就”、“又”等。
公子鲍美而艳。《左传·文公十六年》公子鲍:宋昭公之庶弟宋文公。
楚子曰:“晋公子广(志向远大)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子玉刚而无礼。(《城濮之战》)
以上诸例中的“而”字所连接的两项,是形容词和形容词,或形容词和动词性词组。它们所构成的联合词充当谓语,是对主语某种性质特征的说明。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郑
伯克段于鄢》)
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车。《鞍之战》
以上诸例,“而“字连接的动词和动词,或动词与动词性词组,或动词性词组与动词性词组,共同充当谓语,表示主语先后或同时发出的两种动作行为。
2.偏正关系 “而”字连接的前项是修饰语,后项是中心语,前后项之间形成偏正关系。这种偏正关系一般即是状语和谓语的关系。在偏正结构里,“而”所连接的往往是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充当状语的动词或动宾词组表示谓语动词进行时的方式、状态、时间。如:
对曰:“君何患焉?若掘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郑伯克段于鄢》)
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左传·庄公八年》) 豕
人立而啼。(同上)
对联合结构中的“而”字,我们可以拿它和连接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的连词“与”、“及”对照比较着去学习和掌握它;对偏正结构中的“而”,我们也可以拿它和定语与中心词之间的连词“之”对照比较着学习。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同是连词,“而”、“与”、“及”、“之”它们各自所连接的单位,单位内部的结构关系是不同的,形成一
种合理的分工,各司其职的局面。
3.主谓关系 “而”字连接主语和谓语,“而”的前后项之间形成主谓关系。例如:
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孙日失其序。(《左传·隐公十一年》转折 王室不该衰微却已经衰
微了,所以周室子孙也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地位。 )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转折)
子产而死,其谁嗣之?(《左传·襄公三十年》假设)
相鼠有皮,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不死何为?(《诗经》转折、假设)
连词“而”用在复句中,可以连接并列复句、承接复句、递进复句、因果复句、转折复句等多种复句。分句之间的关系乃是由考察分句与分句的逻辑关系才得以确立,与“而”字本身亦无关。如:
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礼记·学记》)
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晋灵公不君》)
公子即合符,而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复请之,事必危矣。(《史记·魏公子列传》)
仓禀实而不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史记·货殖列传》)
“而”字是一个用法极其灵活的关系词,它本身并不能说明句意的顺逆或向背,必须考察分句与分句的逻辑关系才得以确认。
连词“则”
连词“则”的作用主要是在复句中连接分句。用“则”字连接的两部分,在逻辑上、
时间上都是紧紧相接的。逻辑上的关系又往往和时间的先后联系,而逻辑上的联系更为主要。
一般说来,“则”字用在分句之间,主要有以下几种关系。
1.关列关系 这种“则”字是在几件事对举时使用,往往形成“……则……,……则……”的格式。不译。例如: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
子女帛玉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以上二例中的“则”字,它的前面出现有一个或几个名词,两个“则“字分别用在并
列的分句的主语之后。有时,“则”字也可以用在表示对举的词语后面。如:
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史记·货殖列传》)
横则秦帝,从则楚王。(刘向《战国策序录》)
2.顺承关系 “则”字连接的两部分是承接关系,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发生,前一事情发生以后,紧接着就姓后一事情。这种“则”字一般可译为“就”,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战则请从。(《左传·庄公十年》)
谌chén虽暴抗,然闻方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焦令谌虽然
凶暴傲慢,但听了尹少荣的话却也探感惭愧,汗流浃背,吃不下东西。
有些句子,“则”字后面叙述的事情,客观上是发生在“则”之前面叙述的事情之前,
但在表达、叙述的顺序上仍是后项承接前项,“则”字仍起连接作用。这种情况,“则”字后面的话常含有“原来已经”、“发现”等意思。例如:
及卫地,韩献子将斩人,卻献子驰救之。至,则既斩之矣。《鞍之战》
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论语·微子》)
以上诸例中“则”后叙述的情况虽形成在前,但这种情况被发现,却是在“则”字前的情况发生之后。所以,从“发现”的时间角度看,仍然是先后相承,是一种顺承关系。
3.转折关系。“则”字连接的前项和后项,两项内容不一致,或者相反。这时,“则”可以译为“却”。例如:
欲速则不达。(《论语·子路》)
狗彘食人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
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孟子》
4.条件关系。“则”字连接的前项常常是产生后项的条件或原因,后项是前项的结果,前后两项形成条件关系。这种“则”字是一般可译为“就”。例如:
布帛长短同,则介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价相若;五谷多寡同,则价相若;屦大
小同,则价相若。《许行》
其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利息与本钱)相侔(móu),则没为奴婢。(韩
愈《柳子厚墓志铭》用自己的子女抵押换钱,约定时间赎出,如果在约定时间没有钱赎,就当作别人的奴婢)
5.假设关系。“则”字连接的两项——条件和结果,如果还是没有实现的,那么两项之间就是假设关系。这种“则”字一般可以译为“就”。例如: 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晋灵公不君》)
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韩非子·定法》)
虽 然 虽然 然而 然则
“虽”和“然”在古汉语里是两个作用不同的连词。“虽”的主要作用是表示让步,
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虽然”。
“然”字的主要作用是表示转折。它所连接的,可以是段与段,也可以是句子与句子。
这种用法的“然”,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但是”“却” 。
古汉语中“虽”和“然”连用,构成“虽然”这样的结构。这个结构,是连词“虽”
和代词“然”的组合,意思是“虽然如此”,与现代汉的“虽然……但是……”中的“虽然”含义不同。
“然而”连用,是指示代词“然”和连词“而”的组合,一般是“这样(如此),
而……”的意思。
“然则”连用,是“既然如此,那么”的意思,“然”是指示代词,用来肯定上文所
说的情况;“则”是转折连词,用来转入下文。
如 若 苟 使 令 藉 即 为
这一组表示假设关系的连词,往往用在假设复句中表假设条件的分句中。其中“微”
的意思是“假如没有”,其他几个词都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如果”、“假如”。例如: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郑伯克段于鄢》)
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上》)
文帝怒,曰:“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幸亏)柔和(性情温和)!令他马,固不败
伤我乎?”(《张释之列传》)
藉使子婴有庸主之材,仅得中佐,山东虽乱,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庙之礼祀未当绝也。
(假使 子婴有一般君主的才能,仅仅得到中等的辅佐之臣《史记·秦始皇本纪》)
王甚喜人之掩口也。为见王,必掩口!(《韩非子·内储说》)
思考练习
一、古代汉语的介宾结构有哪些不同於现代汉语的特点?
二、根据本节常识分别列表说明古代汉语介词“于(於、乎)”“以”、“因”、“为”、
“与\"的用法。
三、指出下列句中\"以\"字的词义、词类和用法。
(1)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不愤不启》)
(2)何其久也,必有以也。(《诗经·邶风·旄丘》)
(3)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荀子·天论》)
(4)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战国策·赵策四》)
(5)项梁以八千人渡江而西。(《史记·项羽本纪》)
(6)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仲淹《岳阳楼记》)
(7)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汉书·张骞传》)
(9)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阵之节;役民之司盗者,授以击刺之术。
(苏轼《教战守策》)
(10)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四、根据本节常识,分别列表说明古代汉语连词\"与\"、\"且\"、\"以\"、\"而\"、\"则\"、\"虽、
虽然\"、\"然、然而、然则\"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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