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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区装修招标文件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公区装修招标文件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海慧东城1号项目 住宅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招标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盖章): 资阳智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 禄 林 资阳招标点:

联 系 人: 朱 莉 联系 电话:

单位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政府旁东城1号营销中心 邮政 编码: 641300 成都招标点:

联 系 人: 何泽 联系 电话:

单位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1501 邮政 编码: 610000

前 附 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内 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范围 工 期 投标货币 投标保证金 发售招标文件 海慧东城1号 规 定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半山村7、8社 海慧东城1号项目1#、2#、7#、8#、9#楼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90 个日历天 人民币 金额: / 元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方式发放,如需纸质版,由投标单位自行打印到我公司盖公章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方式:自行前往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20 日14:00 投标人提交质疑问题的方式: □ ■递送书面文件至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政府旁东城1号售楼部二楼工程部 或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1501 投标人资质等8 级 9 质量标准 10 踏勘现场 11 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2日18:00 投标人获取答疑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自行前往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政府旁东城1号售楼部二楼工程部 或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1501领取 □传真至投标人登记的号码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 60个日历日 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政府旁东城1号售楼部二楼工13 时间及地点 程部 或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1501 14 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10日内。 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2 份。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报价清单 4、进度计划 5、劳动力计划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 商务标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8、投标人一般情况 9、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10、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投标人近2年财务报告 技术标:正本 1 份,副本2 份。 1、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业绩、信誉介绍 2、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和质量的主要措施 3、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情况一览表 16 技术标 以上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4、材料(设备)的详细技术性能、参数说明书 5、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6、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7、保修书(需包含后期服务措施内容) 商务标: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商务标”、“工程名投标文件 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7 技术标: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技术标”、“工程名密封要求 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与定义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一 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海慧东城1号

2、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北侧临已建安置房,南侧临政府办公大楼和已建安置房,东侧临在建小区,西侧临沱江。

3、本次装修内容为本项目的1#、2#、7#、8#、9#楼住宅公共区域装修,公共区域包括电梯前室、首层大厅及公共过道。 二 招标内容

1、海慧东城1号项目公区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包含地面、墙面、天棚、公区照明灯具、声光控开关、电气线路等工程,以及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出图工作。包括达到发包方提供的效果图要求发包方认为必须、必要的全部工作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搬运、测试、实验、系统调试等。

3、报价方式及相关内容:

1)、投标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报价原则:以本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参照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设计费、图纸费、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机械费、设备采购(包含税金)、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设备保管费、试验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临时设施费、劳务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承包方应缴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等。完成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工作任务,包括达到发包方提供的效果图要求发包方认为必须、必要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1)投标人应仔细核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内容,如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存在模糊、歧义或者不完整,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该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是完整的,将被认为已包括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包含于措施费中)、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无论任何种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

4)、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川建发【2013】9号文中资阳地区公布的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4、合同价款确定:

本工程单价在图纸承包范围内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调整。工程价款包含完成所有分项工程全部费用。投标方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费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列承包范围和施工图纸中所包含施工项目,若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投标丢项、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若招标人对设计图纸变更,则变更部分工程参照本次招标清单报价项目之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时收方。

本工程结算方式:结算价款=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 5、甲指乙供材料

若甲方指定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的装修主材,则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于指定厂商购买指定规格、品牌之装修材料,工程结算将按照甲方指定材料到场价格替换清单报价中相应主材价格进行结算。甲指乙供材料的损耗用量由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法律、财务方面独立的法人。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投标人最近几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履约记录和社会信誉。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近三年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行为。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 投标费用及周期

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投标有关来往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保证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因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影响中标或工程合同纠纷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报价清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一般情况 (7)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以上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8)进度计划 (9)劳动力计划

(10)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投标保证金收据(不需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出示即可) (14)投标人近2年财务报告 4、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组成

(1)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业绩、信誉介绍 (2)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和质量的主要措施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以上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4)材料(设备)的详细技术性能、参数说明书 (5)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6)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7)保修书(需包含后期服务措施内容)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应各准备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字说明部分必须打印并装订成册,纸张规格为A4纸。

2、除投标人对错误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修改处应有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分别密封,包封上应标明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标记。密封条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及投标日期。

4、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 14:30 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政府旁东城1号售楼部二楼工程部 或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1501 七 投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补充、修改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字样。有修改的投标文件部分,应注明所对应的部分,并一律以修改的内容为准。否则,补充、修改通知无效。

3、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请求,招标人均以发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电传等方式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八 无效投标文件及废标的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九 定标及合同签订

1、定标后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未中标的原因将不做解释。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承包合同。 4、中标人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需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 东城1号项目海慧

公区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资阳智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海慧东城1号 项目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签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内容

1、海慧东城1号项目公区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包含地面、墙面、天棚、公区照明灯具、声光控开关、电气线路等工程,以及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出图工作。包括达到发包方提供的效果图要求发包方认为必须、必要的全部工作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搬运、测试、实验、系统调试等。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耐火阻燃要求及消防部门验收,且满足相关验收必须的检验试验工作均包含在内。 第三条 相关要求

1、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按照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2、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安全、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3)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发包方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19--200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0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其他要求

(1)拟派施工人员应具有完成本工程的作业能力和施工水平,并全部持证上岗。 (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条件,通到现场的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已通可搭接,需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由人员生产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承包方应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并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用。 第四条 施工周期

1、本工程施工周期暂定为90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16年 5 月 10 日,完工日期:2016年 8 月 10 日,实际工程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需在2016年8月10日之前完工,并得到发包方认可交付发包方使用。 3、在2016年8月30日之前,向发包方提交一式三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及验收资料。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

1、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1)本工程实行图纸总价包干,此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机械费、设备采购(包含税金)、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设备保管费、试验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临时设施费、劳务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承包方应缴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等。完成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工作任务,包括达到发包方提供的效果图要求发包方认为必须、必要的全部工作内容。

(2)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中已充分考虑并包括了以下风险:人工、材料、机械费等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当地相关政策以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能够合理预见的其他各种因素,本合同价款不因其它任何原因而调整。

(3)承包方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工程的规模、工程进度发包方相关要求。本合同价格不因地方政策变更及其它因素而调整。

(4)本项目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并已包含在总价内。 (5)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若发包方变更本工程相关主材,则按照甲方指定材料到场价格予以替换清单中对应更换材料价格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承包方完成实际工程产值达到合同量的80%,且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审核无误后,发包方支付承包人完成部分产值的50%;

(3)在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承包方将相关工程竣工资料完整移交给发包方后,发包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3)在工程结算完成且完成移交业主后,发包方一个月内向承包方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97%;

(4)工程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经发包方确认后,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

(5)以上所有支付的费用均不计息。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权利义务

(1)发包方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合同费用。

(2)发包方需及时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3)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有支持、协调、配合承包方有效进行工作的责任。

(4)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

(5)发包方委派 为本项目的工作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事宜。

(6)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调换发包方认为不合适在本项目工作的承包方项目管理人员。

(7)发包方承担本工程的总包配合费,协调总包方向承包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位、垂直运输等。

2、承包方权利义务

(1)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公区装修方案和现场条件自行完善施工图纸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包方应充分配合电梯安装和防火门安装单位做好电梯厅门及防火门装饰装修排版、收口工作。

(3)承包方应承担现场施工发生的人员食宿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4)承包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要求完成可供操作的施工方案。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程施工,务必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发包方使用。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承包方自己验收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方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

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工,直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

(7)已完工的工程,在未验收交给发包方之前,由承包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8)积极主动配合发包方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和管理工作。

(9)承包方应妥善保管好施工现场未经发包方验收的安装设备及材料,造成损坏及遗失概由承包方自己承担责任。

(10)承包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设计施工图。

(11)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承包方应该保证现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及时做好各项隐蔽工程记录或提供各项验收报告、竣工图等工程资料。 (13)承包方派遣 为本项目的工作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检查、施工,保证质量、工期、安全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

(14)承包方需按照保修书中规定对本工程进行质保。质保期内,如现场出现相关问题,发包方以电话或口头等形式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4 小时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相关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5)所有保修工作均由承包方自行或协调完成。由承包方采购的相关设备和材料,若保修书中指定了厂家负责保修,由承包方自行协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16)质保期完后,承包方应就其自行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保修相关工作移交给发包方,并需得到发包方的认可。

(17)工程完工之日起3天内,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且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 (18)服从发包方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该规定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延误了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 ‰支付违约金。

2、工程完工之日起3天内,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且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超过第三天之日起,每延迟一天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3、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扣除相应责任的质量保证金,具体数额根据承包方责任大小进行划分:

(1)质保期内未按照第五条(10)中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

(2)由承包方采购的相关设备和材料,保修书中指定了厂家负责保修,而承包方推脱责任或要求发包方自行协商保修事宜。

(3)质保期完后,承包方应就其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保修相关工作移交给发包方,在移交过程中资料不齐、责任不明或其他问题未得到发包方的认可。

凡承包方违反以上3条所列,发包方除有权扣除相应责任的质量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方其他方面的经济损失。

4、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2)未经发包方同意且无正当理由,拖延开工超过3天。

(3)未按发包方或监理单位指令在限期内采取措施,纠正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安全、质量要求的情况。

(4)未按时完成竣工及交付使用,且延迟超过15天的。 (5)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6)无履约能力或履约严重不力的。 (7)破产、被清算的。

6、发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1)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2)破产、被清算的。 第七条 验收和保修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证书或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必要资料,并报送发包方、监理审查,获得发包方及监理认可批转后方能进场。 2、本工程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发包方要求执行,确保能符合发包方的要求。所有材料都必须验收合格且得到发包方、监理的批准后才能使用。所有材料必须封样,若发现与样板不一致,必须更换返工重做。

3、发包方要求更换本工程相关装修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并严格按照发包方指令要求的材料规格、品牌和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结算中按照发包方认质认价之材料到场价格替换对应材料单价进行阶段,材料损耗量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检验标准执行。 5、施工期间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承包方应停工整改和返工,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所有工程都需先做样板,后续工程都必须按甲方认可的样板工程进行施工,若发现后续施工不一致,无条件进行返工直到满足发包方要求为止,且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及工期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工,直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

8、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9、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如因此给发包方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并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

10、质保期内,如现场出现相关问题,承包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因施工质量而造成的返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这部分费用。

11、质保期内,承包方是唯一的保修责任人,负责本工程相关的所有保修事项。 第八条 履约担保

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0.00元整(RMB: 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退还。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2.1乙方伪造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2.2乙方拒不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2.3由于乙方原因,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2.4承包范围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第九条 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发包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 六 份,发包方 四 份,承包方 二 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 代表人:(签字) 法定 代表人:(签字) 委托 代理人:(签字) 委托 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日 期:

合同附件一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海慧·东城1号”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施工顺利推进和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现特制定如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请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若本规定所列条款与合同所注明条款相矛盾或冲突时,均以本规定所列条款执行。

一 甲乙双方职责

1.1、甲方职责 2、乙方职责

1.2.1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按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必须为其每一个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二 工程变更管理

2.1 技术核定

—甲方工程部—相关设计单位,未经甲方授权,严禁乙方擅自私下请设计单位对上报技术核定单等资料进行审核批复以变更相关工作内容,当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元人民币/次经济处罚,且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2设计变更 三 工期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制定总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期或提前完成。各节点计划工期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追加赶工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上报日、周及总进度计划供甲方审核,乙方未按时上报上述计划,甲方有权进行500元人民币/次经济处罚。

3.2乙方上报甲方的各类计划应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所上报计划缺乏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时,乙方应重新上报,同时甲方对于该类行为有权给予200元人民币/次经济处罚。

3.3乙方应采取各种可行措施,确保其上报各项进度计划目标的按期实现。乙方上报的各项进度计划若未按规定时间实现,甲方有权按照下述方式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4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已无法满足甲方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无需经乙方同意)指令其它施工单位或班组协助其完成相关施工内容,施工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价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次。

3.5为配合甲方开盘、样板展示等甲方销售和其他需要,甲方有权对已审核批准的各项计划临时进行调整(无需经乙方同意),乙方应无条件根据甲方调整后的计划执行,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应满足甲方的各项计划要求。若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拒不配合或无故拖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元人民币/天/次经济处罚,同时甲方有权更换乙方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员。

3.6上述工期规定条款与合同相应条款并无冲突,可并行执行。 四 质量要求

4.1工程施工前,乙方应上报相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供甲方审批,未经甲方审批,乙方不得进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擅自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0元人民币/次处罚;乙方上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经济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上报方案具有重大错误或为应付甲方而编制或抄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人民币/次处罚,同时乙方应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直至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要求,期间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项目监理和甲方对乙方上报的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仅作为满足设计图纸、质量规范和工期要求的认可,上述审批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索赔的依据。乙方所上报施工方案中若有超出设计、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而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施工方案附件的形式单独注明上报项目监理和甲方进行审批。若乙方未针对施工方案另行申报费用和工期索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甲方不予确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3工程施工前乙方应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交底应邀请项目监理或甲方参加。

4.4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损失。返工后仍达不

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次。

4.5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按表格要求做好书面记录,合格后方可申报项目监理部和甲方工程部组织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验收,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4.6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乙方应在充分做好自检和完善相关隐蔽验收记录资料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及甲方进行检查;凡乙方未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和甲方有权不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凡乙方通知进行隐蔽验收的部位,经项目监理和甲方检查2次未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0元人民币/次的处罚,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责任人员及施工班组,乙方不得拒绝。

4.7项目监理或甲方在施工巡检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项/次。

4.8项目监理或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监理相关工作人员,若乙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监理工作人员进行漫骂、攻击,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0元人民币/次处罚,并要求乙方将相关人员清退出场。

4.9乙方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质量满足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而履行协调、配合、督促、监督、检查的义务并全权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予以拒绝。甲方有理由认为因乙方协调、配合、督促、监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而返工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0元人民币/次经济处罚。 五 安全文明施工

5.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所有安全员纳入项目部管理机构,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2000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5.2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相关配合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5.3乙方专、兼职安全员应列表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上岗资格证号等上报项目监理和甲方备查。乙方专、兼职安全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作业时间及作业范围内应佩戴“安全员”袖标上岗作业。凡作业时间作业范围内经甲方检查发现,其专、兼职安全员不在岗,或甲方有理由认为其未正确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人民币/人次经济处罚。

5.4乙方必须做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凡经甲方检查或抽查发现乙方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或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但未履行签字手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人民币/次经济处罚。

5.5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责任。

5.6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乙方其他责任造成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7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制度或规定与要求执行。

5.8甲方日常巡查和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次/项,同时对因整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9为配合甲方对外展示和各类视察、检查和验收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的任何部位进行清理、清扫。若乙方消极对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人民币/次/项经济处罚。

5.10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认可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并立标牌注明品种、规格、使用部位、进场时间。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次经济处罚。

5.11乙方下班前,应做到工完场清,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将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若甲方另行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工程价款中加倍扣除。

5.12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发生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随地大小便、寻衅滋事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人民币/次/项经济处罚。

5.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定期体检、继续教育、资格证复验等工作。

5.1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施工现场内抽烟,经甲方检查每发现一例处罚500元人民币。

5.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同一形式、规格、品牌的安全帽。凡未佩戴或正确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例处罚500元人民币。

5.16乙方在施工期间,凡高空作业应正确系挂安全带,凡未系挂或未正确系挂安全带,每发现一例处罚1000元人民币。

5.17乙方应加强现场临电安全管理,临电线路和相关元器件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和监督,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凡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人民币/项的经济处罚。 六 成品保护与质量保修

6.1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相关配合单位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协议书,落实各方成品保护义务,明确各方成品保护责任

6.2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遵守项目监理和甲方关于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乙方对合同范围内所有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责任。期间如发生任何损坏或丢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或赔偿。

6.3乙方对其承包范围承担保修责任。 七 材料与设备

7.1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事先将相关资料报送甲方、监理审查,获得甲方及监理认可批准后方能进场。

7.2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所必须配备的设备与小型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或租赁。

7.3甲供材料或设备到场前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甲供材料或设备的名称、数量、质量、使用部位。

7.4甲方工程部对乙方的计划审批签核仅作为内部管理流程需要,计划的准确性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材料计划量不足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全部承但,若供应量超出结算用量,则超量部分材料货款甲方将从乙方工程价款中扣除,并有权视超量的多少加收超量部分货款10%——30%的资金占用费。

7.5材料堆码须于指定地点,堆码须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且应采取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指派专人看管,防止材料的损毁遗失。

7.6对在现场或现场以外准备或已制作任何用于工程的预制件、配件、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于使用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甲方,说明该预制件、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制造的时间、地点、使用部位并提供有效的合格证或材质检验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元人民币/次经济处罚。

7.7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于进场前向监理单位和甲方申报审核,凡未申报或未经监理、甲方审核同意的材料不得应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将有权勒令乙方停止相关作业,并对乙方处以5000元人民币/次的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一起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 其他条款

8.1乙方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工地门岗进出管理规章制度。

8.2现场所有进出场材料须事先向甲方进行申报,总包单位门岗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和放行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3施工现场内乙方的所有物资设备均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现偷盗、遗失或损毁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无关。

8.4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指令和工作致函,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拒不执行、无故拖延或消极怠工的,甲方将处以1000元人民币/次的经济处罚。

8.5为满足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甲方有权对合同内的施工任务和工作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并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合同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 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为结算量,量和项都不允许更改,除设计变更部分外,工程量清单不作调整。若有疑问,请另做补充清单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内书面提交到我方。

4、工程量清单中的量仅作参考,所有工程量均以图纸为准。 5、在工程量清单中我方未明确品牌型号的,需在报价时补充详尽。

6、我方仅提供项目部位及材料要求,具体施工工艺及材料性能、规格、品牌请在材料表中完善,清单中涉及的主材如墙地面砖、灯具、开关应随标书一同提交样品。

7、材料选择:以满足观感、功能为原则,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品牌及型号。 二 投标报价说明

1、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图纸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

4、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所有完成本合同规定任务所涉及的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5、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

6、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及图纸的相关内容,以甲方验收合格或确认封样为准。

7、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执行,并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8、清单中未单列或明示的费用,而实际施工作业又必须发生的,均须包含于清单报价中。如墙地砖损耗费用应包含于主材单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包含于措施费中,必要的材料试验检测费用包含于措施费中,等等。项目结算将按照清单项目中相关费用进行计算,无论现场条件、国家政策或市场变化,结算将不另行增加取费项目。

10、投标报价包含按照甲方要求方案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出图工作之全部费用。要求乙方出具图纸在满足甲方方案要求基础上做到成本优化合理,同时甲方在对乙方图纸进行确认过程中有权再次优化以降低成本,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必须执行甲方最终审批意见。

三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报价清单及效果图见附件

合同附件三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 材料及设备

本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以满足甲方要求为最基本标准,若不能满足要求必须更换到符合要求为止。

1、本工程采用的所有材料及设备都应按设计及甲方要求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环保标准的规定。

2、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前须先报监理及甲方审查,在满足甲方要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到工程中。

3、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天然花岗石放射性检测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进场设备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出厂检验报告、质保证书、说明书、装箱清单、附件、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 5、厕所地砖应符合防滑要求。

6、装饰装修木质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种各样的人造木板,应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7、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甲方要求及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8、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9、所有地砖(石材、微晶石)等地面及墙面铺贴材料严禁在现场加工切割,必须在厂家定制加工。

二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3、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4、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缺损、高低不一、掉角,对缝要一致、严禁错缝,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5、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6、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7、在天然石材安装前,应对石材饰面采用“防碱背涂剂”进行背涂处理。

8、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墙裙、 勒脚上口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不得超过1mm。 三 吊顶工程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甲方及设计要求。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甲方及设计要求。 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6、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7、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8、金属吊杆、 龙平的接缝应均匀一致, 角缝应吻合, 表面应平整, 无翘曲、 锤印。 木质吊杆、龙平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9、表面平整度、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不得超过1mm。

10、吊顶接缝处,应光滑、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接缝感官。 四 隔墙工程

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甲方及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连接牢固。

4、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 6、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7、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8、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高低差不得超过2mm。 五 电气安装工程

1、单层灯具应根据使用要求分组设置,并能分别控制。 2、灯具光源要求为LED,照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4、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5、开关面板安装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横平竖直。 6、开关面板接线处应牢固可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海慧东城1号项目

住宅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郑重承诺:

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投标函

致 资阳智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海慧·东城1号” 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文件,并考虑本企业自身实力和特点,我方愿响应招标文件约定之计量计价模式及相应条款,以报价清单中之投标报价 元(大写: )承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2、我方在后期履约服务期间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追加或调整费用请求,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范围内,所有我方未能预见之风险均由我方承担。

3、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报价清单,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4、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我方理解招标人没有必须接受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限为60天。

6、本“投标函”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承诺书

致 资阳智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 海慧·东城1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本投标人违约处罚。

4、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分包。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项目施工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应工作。施工的相应机具、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增减,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更换、增减的,必须先向发包方工程部申请,经同意后进行调整。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度、质量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6、我方所报综合单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的施工作业任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机械费、设备采购(包含税金)、运输费(含保险)、安装调试、设备保管费、试验费、养护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临时设施费、劳务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承包方应缴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此后将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方追加任何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活动完全充分自愿自主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约定条件,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均真实准确。若因我方投报资料真实准确性问题导致影响我方中标、扰乱招标公正性及可能产生后期合同履约纠纷等,相关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8、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进度、人员、方案、材料等进行施工,并已充分考虑了市场、气候等不定因素,进场后不再进行更改。

9、我方承诺已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施工情况已充分了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清单

见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是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海慧·东城1号 项目公区装修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人一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电话 企业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 在册人数 高级职称 (其中注册人员) 中级职称 (其中注册人员) 初级职称 企业资质等级 及证号 工商营业执照 及营业范围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上级主管部门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企业在编人数 证号 证号 证号 证号 取得资质 等级时间 取得资质 等级时间 取得资质 等级时间 取得资质 等级时间 过去三

传真 年完成产值/人均产值

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建设 地点、项目功能 建设规模 工作量 备注

目前正在进行工程情况一览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功能 建设规模 工作量 备注 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业绩、信誉介绍

公司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证书 从业年限 主要资历、经验

注:附相应证书、证件

拟用于本工程主要设备数量选择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与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项目负责人简介

姓名 职称 毕业院校 性别 资质等级 学历 年龄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已完成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建设规模 主要资历、经验及担任职务 注:资格证及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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