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防”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2011年雨季“三防”,确保矿井安全,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特制订雨季“三防”值班制度:
1、负责本矿当日雨季三防组织指挥工作,对本矿当日雨季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当日16时至第二日16时)不得早退、迟到、饮酒及擅自脱岗。
3、严格值班记录,凡因公和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向董事长或矿长请假,并及时安排同级值班人员。
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代签),时刻关注天气变化。
5、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当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赶到调度室,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调度室。
6、如发生汛情立即立即向有关部门回报,并组织指挥应急队员立即投入抢险救护工作。
奖惩
1、值班人员对当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者,罚款1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2、擅自脱岗、早退、迟到,无按规定时间值班值班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3、无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
4、值班期间发生汛情值班人员不在调度室、手机关机或接到通
知不按规定时间赶到调度室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有本人承担。 三、监督督查
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矿长为副组长的监督督查小组,对值班人员及各部门负责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每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检查结果。
永鑫煤业公司调度室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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