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成本处理和结账流程

成本处理和结账流程

来源:好走旅游网


1. 成本计算

1.1单据检查

1.1.1 采购类单据检查

1.1.1.1库存管理---采购入库---采购入库单列表,具体如下图:

核对会计月份的单据是否审核,且审核日期是否为当月,具体如下图:

1.1.1.2采购管理---采购---采购列表,具体如下图:

核对单据是否结算,且结算的日期和开票日期应该在同一月份,如下图:

注意:为“”的运费不能结算

1.1.2 销售类单据检查

1.1.2.1库存管理---销售出库---销售出库单列表,具体如下图:

核对会计月份的单据是否审核,且审核日期是否为当月,具体如下图:

1.1.2.2销售管理---销售开票---销售列表,具体如下图:

核对的符合日期和开票日期是否为同一月份,如下图:

2. 成本计算

2.0 暂估成本处理

供应链---存货核算----记账----结算成本处理,如下图:

2.1成本对象刷新

管理会计---成本管理---设置----定义核算对象,如下图:

点击‘核算成本对象’即可,如下图:

2.2数据录入(请先将总账的凭证审核记账,再做下面操作)

2.2.1 人工费用表

成本管理----数据录入----人工费用表,如下图:

* 直接人工费专指包装人工,管理人员工资专指制造人工

2.2.2 制造费用表

成本管理----数据录入----制造费用表,如下图:

2.2.3材料及外购半成品耗用

成本管理----数据录入----材料及外购半成品耗用,如下图:

2.2.4工时日报表

2.2.5其他费用表

根据提示完成数据导入

2.2.5完工产品日报表

成本管理----数据录入----完工产品日报表,如下图:

2.3 第一次成本计算

管理会计---成本管理---核算----卷积运算,如下图:

检查完成可以通过报告查询错误信息和警告信息,如有错误信息是不能继续计算的,需要处理对应的错误后重新检查再计算,如下图:

第一次成本计算完成将完工产品成本表导出,在成本计算界面点击‘回复’按钮,整理成规定的excel格式,通过外挂程序导入成本数据

然后进行第二次成本计算,这样成本计算完成

2.4 生成凭证

供应链----存货核算----凭证处理,如下图:

*生成顺序:

(1) 01、011、24、30、301 (2) 12 (3)14 (4) 15 (5) 20 (6) 21 (7) 08 (8) 09 (9) 10 (10) 11 (11) 26、27

*凭证生完,查询1401余额须为零

2.5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结转(凭证须先审核、记账) 财务管理----总账----期末处理----转账生成,如下图:

2.5.1 制造费用结转

2.5.2 生产成本结转

结转生产成本前需要先查询当月在产品金额,生成凭证是需要手工减掉在产品的金额,一般是从半成品的科目减去的,具体如下图:

3. 结账

3.1销售结账

供应链—销售管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2采购结账

供应链—采购管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3委外结账

供应链—委外管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4库存管理结账

供应链—库存管理----月末处理,如下图:

3.5存货核算管理结账

供应链—存货核算----记账----月末结账,如下图:

3.6应收管理结账

应收结账注意事项:1。凭证需要全部生成,通过凭证处理—生成凭证(全选)进行检查;2。核销如果是同科目不需要生成凭证,否则需要生成

确认凭证全部生成,则到应收管理的设置中将核销和红票对冲生成凭证的控制去掉,如下图:

财务会计—应收管理----期末处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7应付管理结账

应付结账注意事项:1。凭证需要全部生成,通过凭证处理—生成凭证(全选)进行检查;2。核销如果是同科目不需要生成凭证,否则需要生成

确认凭证全部生成,则到应付管理的设置中将核销和红票对冲生成凭证的控制去掉,如下图:

财务会计—应付管理----期末处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8固定资产结账

财务会计—固定资产----期末处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9成本管理结账

管理会计—成本管理---期末处理----月末结账,如下图:

3.10总账结账

财务会计----总账---期末----结转,如下图:

反月结

在结账界面,按快捷键“ctrl+shift+F6”,输入当前用户的密码,反月结就成功了

删除3个类型凭证: 1,存货核算

2,生产成本结转

3,费用结转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