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学院新闻稿件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校园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在学院网站刊载的稿件由分管领导审签。送学校网站刊载的稿件或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稿件报道,按照分工必须送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校园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稿件,要报请院党总支把关,其它报道按照学院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学院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校党委宣传部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载。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稿件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稿,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涉及未成年人
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稿撰写人,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局和校园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