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组 黄萍 曾韵文
一、评价指导思想
美术课程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进教师的教学,促进美术课程不断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的发展性评价有利于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强化评价的发展功能及内在激励作用,弱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积极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激励教师进取。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以及不足的地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想象创造能力。 三、评价的内容
根据《美术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依照低年级(一二年级)年龄从“学习态度”、“基础知识”、“综合技能”、“个性发展”四个方面总结评价学生成绩。评价总分为100分。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分—分为良,70分—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评价方式
1.评价标准 (1)自选内容
指这个学期所学的内容,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和最擅长的内容表现
一个主题。
(2)命题创作 《秋》、《鱼儿游游》 (3)平时表现
指每课或每个教学阶段学生美术学习能力、学习态度、等方面的发展给与评价。
1、 根据记分册对平时美术作业数量及质量予以评价。 2、 根据带齐学具情况进行评价 3、 根据美术课上发言情况进行评价。 (4)打分标准 自选内容30% 平时表现30% 命题创作40%
1、 认识平面形和组合平面形,能够运用多种工具进行简单表
现。
2、 认识红、黄、蓝、绿、橙、紫等常用颜色,掌握平涂等着
色方法。
3、 能够以添画、写生画、想象画等形式表现熟悉的生活。 4、 能够利用简便的材料,运用撕、剪、折、染、粘贴等方法
制作简单的小手工作品。
5、 能够运用揉、团、搓、捏、结等方法,制作简单的立体造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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