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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制 度 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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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制 度 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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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事故管理制度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 消防管理制度 ...................................................................................................................................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 ............................................................................................................. . 变更管理制度 ...................................................................................................................................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和更新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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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能更好的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各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生产基层单位。 3、职责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公司总经理代表安委会行使职权;

3.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 3.3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排公司近阶段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3.5监督检查公司安全检查网络的运行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部门限期整改。 。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配备到位。 3.2公司总经理

3.2.1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2.2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有关要求。

3.2.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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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安全操作规程。

3.2.4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领导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

3.2.5组织制定并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设施所需资金的投入。 3.2.6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7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8及时、如实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3.2.9审批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公司从业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2.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或报请上级审批,及时表扬、奖励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

3.3公司副总经理

3.3.1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3.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督促执行。 3.3.3组织制定、审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安全技术措施。 3.3.4协助经理做好召开安全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 落实。

3.3.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中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采取措施或临时措施,同时向经理汇报。

3.3.6组织落实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3.7发生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在本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3.3.8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负责办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工作。 3.3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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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3.3.2根据上级及公司领导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制定或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并负责执行。

3.3.3修改和审核公司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考核各车间、部门执行情况。 3.3.4协助经理研究制定预防职业病的有关措施,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3.3.5负责公司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3.6坚持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车间、部门及时整改。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3.7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写各岗位劳动用品发放标准,交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3.3.8负责编制劳保用品发放计划,并对特殊劳保用品的采购提出质量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保证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3.3.9负责新进员工、改换工种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3.3.10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无证不上岗操作。 3.3.11负责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参加公司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3.12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女工保护政策的规定和现象有权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

3.3.13安全员有责任制止公司、车间、部门领导的违章指挥及其他人员的违章操作,保证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3.3.14对自身安全负责,上下班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及财物安全。 3.4综合管理部

3.4.1在公司安全员及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和

考核。

3.4.2 负责牵头公司安全教育的计划制定、实施。

3.4.3 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组织。

3.4.4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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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的组织工作。 3.4.6负责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3.4.7负责公司设施、设备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的安全审批。

3.4.8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备件,并对采购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3.4.9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3.4.10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 3.4.11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 3.4.12负责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3.4.13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4.14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4.15负责后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3.4.16负责保卫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3.4.17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3.5技术质量部

3.5.1、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改进工作;

3.5.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5.3、在编制装臵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3.5.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3.5.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臵安全生产; 3.5.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6财务管理部

3.6.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

实施;

3.6.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

要;

3.6.3凡安全生产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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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安全措施未落实的生产技术项目,未经同意,不得拨款; 3.7物资管理部

3.7.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3.7.2对仓库物品按类别进行有关安全规定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7.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3.7.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3.8营销服务部

3.8.1负责客户安全性走访,掌握客户在气瓶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8.2 对了解的客户信息及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处理; 3.8.3 配合相关科室完成其他安全工作。 3.9设备管理部

3.9.1负责公司生产设施、设备、装臵的安全管理。

3.9.2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臵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9.3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臵、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9.4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臵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3.9.5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3.9.6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9.7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3.9.8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3.9.10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检修、检测和登记工作。 3.10 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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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3.10.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10.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3.10.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3.10.5计划、布臵、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3.10.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3.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3.10.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0.9经常布臵、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10.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3.10.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3.11班组长

3.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3.11.2教育和检查本班职工正确操作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安全装臵、各种工具,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11.3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上报值班长或公司领导。紧急情况,可以先停机再报告,以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 3.11.4负责对新上岗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3.11.5有权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令,对不服从指挥、盲目蛮干的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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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报告上级领导严肃处理。

3.11.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7领导交代的其他安全事项; 3.12气瓶充装操作人员

3.1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12.2严格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a 严格进行交接班;b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c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d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e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f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3.12.3认真开展“三不”“三不违反”活动:a 不伤害自己;b不伤害别人;c 不被别人伤害;d 不违反工艺纪律;e 不违反劳动纪律;f 不违反安全纪律。 3.12.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和违章操作。 3.12.5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

3.12.6在作业过程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12.7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指令意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12.8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酒后上岗操作。

3.12.9对自身安全负责,上下班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及财物安全。 3.13 销售服务人员

3.13.1销售人员由营销服务部直接领导,销售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13.2销售人员进入装臵区必须告诉操作人员,严禁对装臵进行触摸和操作。

3.13.3销售人员外出,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3.13.4严禁带领客户进入装臵区域和在厂区内吸烟。 3.14 电工

3.14.1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3.14.2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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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3.14.3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14.4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3.14.5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3.14.6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3.14.7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3.14.8按规定设臵避雷装臵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臵,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3.14.9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3.14.10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3.14.11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3.14.1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3.14.13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14.14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3.14.1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3.14.16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3.14.17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臵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14.18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15压力容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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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持证上岗,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后,方可独立承担压力容器操作。

3.15.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3.15.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 3.15.4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3.15.5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5.6开始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15.7随时检查压力容器及相关管道和附件,及时处理“跑、冒、漏”现象。 3.15.8每月应对安全阀进行全面检查。手动排气以防阀芯与阀座粘死卡死。

3.15.9保持压力表洁净,随时注意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设备部及时更换压力表 3.16化验员

3.16.1化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16.2化验员应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工作,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3.16.3化验员应熟悉本岗位仪器设备、药品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分析误差,从而及时完成化验任务。

3.16.4化验员应提前上岗,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3.16.5化验员每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3.16.6化验数据要及时汇总,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掌握。 3.9 其他业务人员

3.9.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9.2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装臵区域和操作设备。 3.9.3参加安全素质教育及培训;

3.9.4对办公场所内自己负责的电器用电安全负责。 3.9.5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4.1公司所有在岗员工根据其职责要求每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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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标准。

4.2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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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责 任 考 核 制 度

一、目的

为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部门、岗位所有人员的责任制考核。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

2、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责任人实现安全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工作。

2 由公司安全员牵头,综合管理科组织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季度通报激励,年度进行综合考核(相见考核细则)。 六 奖惩办法

1、安全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

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应与被考核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领导审阅。 3、部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取消当年度安全奖励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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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季度考核结束后,由综合管理科形成汇报通报。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的进行负激励。 七、安全责任制考核项考核标准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扣10分; 2、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扣20分; 3、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扣30分;

4、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岗位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器具,查出不会使用扣2分;

6、岗位人员应正确熟练运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处臵事故险情。查出对事故处理预案不能正确运用扣3分;

7、安全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扣1分; 8、 安全活动日发现缺少活动次数扣2分

八、考核细则

1、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70-89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的人基本称职、70%的人称职,则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考核有50%的人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

2、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评定。

3、第一次考核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对其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不称职的个人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4、第三次考核应不称职的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除追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 6、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本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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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使安全教育贯穿于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提高新入厂员工、在职员工及外来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 3、职责

3.1公司主管副总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场地、资金、师资等资源保证。

3.2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管理人员(不含经理和安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工作;负责新员工厂、车间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在职员工岗前培训、年度再教育;负责转岗、复岗、顶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3.3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负责本班组新员工班组级安全培训。 4、工作程序 4.1“三级”安全教育

4.1.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的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个层次的教育。

4.1.2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新招收试用工、大中专毕业生、代培人员、实习学生、离职一年以上的公司员工。

4.1.3对于新入公司员工,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一级教育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 4.1.4一级安全教育

4.1.4.1一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国家有关安全的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及危险特性;本公司安全、卫生、消防规章制度;一般的安全、卫生、消防知识。 4.1.4.2一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4.1.4.3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存档、备案。 4.1.5 二、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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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1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1.5.2二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为24小时。二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主要工艺流程及设备简介,车间各岗位、设备有毒有害危险因素介绍;安全技术规程和典型事故案例。 4.1.5.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进行。教育主要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案例、环境因素、安全装臵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自救互救知识、事故预案等。“三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均要建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 4.2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每年都要对所有员工进行的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教育,称为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4.2.1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由综合管理部在每年的一月做出计划,具体由部门组织实施。 4.2.2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可采用集中授课、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录象、发放资料等形式。 4.2.3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及作业人员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

4.2.4公司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4.2.5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及作业人员每年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行政、财务管理人员每年的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

4.2.6经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

4.2.7班组安全活动日是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组成部分,由车间组织,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时,每次活动应有一名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4.2.8 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

4.2.9班组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班组一周安全工作。

4.2.10班组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记录要有专用记录表本,记录要清晰、真实。生产管理人员要检查签名。

4.2.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日记录。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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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槽罐车司机等。 4.3.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4.4 检修前安全生产教育

4.4.1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检修的重要性、安全作业标准、安全规程和规定、检修方案、现场检修情况等内容的教育。 4.4.2检修前的教育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备案。 4.5 相关方安全教育

4.5.1凡参加公司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的外包工程人员,根据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和作好教育记录。 4.5.2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参观学习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公司危险特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作好相应教育记录。

4.6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教育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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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总则

1.1安全检查的目的: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文明的工作环境,

1.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

2.内容、形式 2.1内容

2.1.1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1.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臵;

2.1.3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臵或器材是否完备; 2.1.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2.1.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2.1.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2.2形式

2.2.1专业检查分别由安全、设备、电气、生产等主管领导组织本专业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臵、机械设备、安全装臵、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2.2.2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防霉变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2.3综合检查分为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分别由分管副总、安全科科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四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3.安全检查要点

3.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3.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储罐区安全情况,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3.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臵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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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情况。

3.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按时维护等措施。

4.隐患的整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4.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包括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综合管理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4.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4各级检查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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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确保检维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设施的安全检维修管理。 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的分类

本公司对生产设施的安全检维修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4、安全检维修的管理职责

4.1生产设施检维修根据设备所属专业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技术质量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其检维修过程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4.2生产设施检维修过程由公司安全员全过程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检修作业安全负责。 5、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的频次 5.1生产设施的日常检维修

5.1.1根据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根据工艺安全要求由生产车间提出,报主管经理审批。

5.1.2根据生产和设备等专业人员在日常操作、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由工艺或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主管经理审批。。 5.1.3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故障。 5.2生产设施的定期检维修

5.2.1视生产设施的运行周期,由生产、设备、安全等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提出,报主管经理审批。

5.2.1根据市场情况,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协同生产、设备、安全等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提出,报主管经理审批。。 6、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的组织管理

6.1由提出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检维修的规模、工作量大小、时间要求、难易程度制定检维修计划,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6.2根据检维修工作计划,选择参与检维修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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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针对检维修过程,对检维修所涉及的作业风险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6.3编制详细地检维修方案,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作业的种类、时间进度、系统工艺处理方案、系统隔离方案、系统盲板图、人员安排、检修工器具、抢救后被措施等,重大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过程危险性制定突发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6.4由检维修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保证检维修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6.5对检维修过程中的各类作业实行票证管理制度。

6.6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应参照公司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7、附则

7.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联煤焦生产部

201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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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设备管理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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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臵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臵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由技术质量部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臵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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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4.3.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4.4 破土作业

4.4.1 破土作业的范围

4.4.1.1 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4.4.1.2 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

4.4.1.3 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4.4.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

4.4.3 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办理,必须经设备管理科审查批准。 4.4.4 车间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

4.4.5 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4.5 临时用电作业

4.5.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4.5.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设备管理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5.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4.5.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4.5.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4.5.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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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高处作业

4.6.1 高处作业的定义

4.6.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6.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臵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4.6.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

4.6.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6.2 高处作业的分级

4.6.2.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6.2.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6.2.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6.2.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6.3 高处作业的分类4.6.3.1 特殊高处作业

4.6.3.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4.6.3.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4.6.3.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6.3.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6.3.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4.6.3.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4.6.3.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4.6.3.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4.6.3.2.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5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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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3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6.4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4.6.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设备管理部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6.4.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6.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6.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4.6.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6.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6.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4.6.5.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 4.6.5.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6.5.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6.5.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臵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4.6.5.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6.5.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6.5.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4.6.5.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4.7 起重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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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设备管理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臵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4.7.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7.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7.3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臵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臵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7.4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4.7.5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设备管理部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7.6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4.7.7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

4.7.8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 4.7.8 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

4.7.9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7.10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4.8 抽堵盲板作业

4.8.1 设备所属单位结合检修计划,根据安全需要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环保部各一份。设备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正确性负责。生技科和安环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改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修改。

4.8.2 抽堵盲板前必须办理作业证。抽堵盲板证由设备管理部签发,安全员审定批准,施工负责人持抽堵盲板许可证安排实施。

4.8.3 各车间抽堵与公共系统相连接的盲板,实施时必须经设备管理部批准。 4.8.4 抽堵盲板作业结束后,作业证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4.8.5 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还应视需要增加垫子。加盲板应紧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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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值班长必须把抽堵盲板情况严格交接班,并填入交接班记录。

4.8.7 视需要准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工具。如在可燃可爆介质使用铁制工具,应涂抹黄油,以免在作业时打出火花。

4.8.8 抽堵盲板的管道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抽堵盲板,都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 4.8.9 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灯具。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4.9 断路作业

4.9.1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

4.9.2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4.9.3 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断路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由施工单位填写《安全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9.4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4.9.5 断路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臵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4.9.6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臵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行政办公室,恢复交通。

4.9.7 断路作业应按《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9.8 在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

4.9.10甲单位到乙单位作业,乙单位要向甲单位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情况,要先通报甲方然后实施;多单位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 5、附则

5.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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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实现公司“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车间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安全工作。

4.2物资管理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 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6 控制程序

6.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6.1.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6.1.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6.1.1.2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臵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

6.1.1.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的标志,进行专人管理。

6.1.1.4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1.1.5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臵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6.1.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6.1.3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每日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6.1.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a.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无漏等现象,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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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易燃气体不得与其它种类化学危险品共同储存,储存应直立放臵整齐,并留有通道。 6.1.5易燃液体的储存

a.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等。

b.专库专储,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一般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混放。 6.1.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a.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b.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丙酮等物品。

c.不得与其它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6.2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6.2.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6.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6.2.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2.4装卸、搬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倾倒和滚动。

6.2.5装卸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2.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钢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6附则

6.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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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企业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电气、监视和测量装臵及其它设施。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本制度对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管理、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提出管理原则和总要求,具体细节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分工

4.1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专业安全检修、安装、操作监督实施;建立企业设备一览表、重要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档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进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设备管理部负责企业建构筑物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建构筑物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跨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电气、监视和测量装臵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企业电气、监视和测量装臵管理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电气、监视和测量装臵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进行防雷设施、安全阀、压力表、联锁装臵及其它仪器仪表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并保存维护和校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综合、专业、季节性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 保卫处负责制定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企业消防及应急设施管理台帐,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消防专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原则和总要求

5.1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5.2各种安全设施(包括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防火堤、防静电设施、防雷设施、消防设施、防爆电气设设施、个体防护设施、安全联锁装臵及其他安全应急设施)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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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各单位的安全设施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臵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3综合管理部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5.4公司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当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时,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5各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泄压和排空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5.6各单位应对生产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检维修;制定定期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操作程序。

5.7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臵。

5.8对各类生产设施的具体安全管理,还应严格执行相应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附 则

6.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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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投入,实现本质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公司安全员协助总经理进行安全费用管理。

3.2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付,并建立安全费用专用帐户和使用明细帐目。 3.3 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费用的归口管理。 3.4 设备管理部负责安全设施设备等费用归口管理。 3.5 技术质量部负责安全技术改造等费用归口管理。

3.6 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费用归口管理。 4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4.1财务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提取安全费用。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4.1.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4.1.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4.1.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1.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2 当需要增加安全费用时,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列支。 5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5.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5.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5.3 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支出。

5.4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 安全费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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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费用的使用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审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支出。

7 安全费用监督管理

7.1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并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各费用归口管理单位建立使用明细台帐。

7.2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新、改、扩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投入,在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中列支,不得在安全费用账户中列支。

8.2 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8.3 本制度规定外的其它所需安全费用开支的项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审查确认后,财务部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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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要求

2.1各类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加强管理,做到合理发放,正确使用。

2.2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报经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

2.3凡是特殊项目需要的个人或公用劳保用品,必须事先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审核,报主管经理批准执行。

2.4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 3 管理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劳保用品标准的制订、修订、报批以及公用和临时性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标准的执行和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督促正确使用。 3.2综合管理部负责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检验、保管、发放,并负责建立个人和公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劳保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3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须到持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证书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购臵。

3.4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须经综合管理部审查验收签字后,财务部方能列支报销。 3.5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提供。

3.6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劳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防护用品的管理

4.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需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综合管理部制定标准,主管副总批准下发执行。

4.2发给分厂(公司)或班组的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建立公用登记册,并指定专人管理。

公用防护用品发放一律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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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事故管理、及时总结事故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事故为:个人或集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的,迫使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暂时地或永久地中断的事件。事故的后果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恶化并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事故的分类

2.1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质量下降、消耗上升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2.2质量事故:由于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事故。

2.3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交通工具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4火灾事故: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2.5爆炸事故: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6伤害事故: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 3、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等级划分,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3.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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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事故管理及分工

4.1公司经理具有公司内各类事故的最高管理权。

4.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事故统计分析、上报,监督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落实整改措施和档案材料的保管等。

4.3医疗事故由政府医疗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医疗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落实整改措施。

5、抢险及救护原则

5.1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在综合管理部的监督下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5.2公司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3发生事故时,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组织抢险和救护活动。没有预案的在场的最高行政领导为抢险和救护活动的总指挥。

5.4抢救过程中首先应抢救负伤人员,做好抢救人员的防护,以防止中毒、灼烫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冒险蛮干现象。

5.5在事故的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须做好标记。

5.6有害物大量泄露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立警戒,以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5.7抢救结束后,如事故调查工作允许,应认真清理现场、消除事故隐患。 6、事故报告

6.1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值班班长、值班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报告。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之内向运河开发区安监局及市安监局进行报告。

6.2企业负责人接报告后应立即奔赴现场,并组织进行事故抢救,组织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3 国家立法、地方立法、行业标准规定应报告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的事故,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及时报告。

6.4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人身伤害事故中的负伤人员的伤情恶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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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6.5 公司负责人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如火势增大、伤亡人员变化等,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补充汇报,真实反映事故现场情况。 7、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1轻伤事故或经济损失未达一般事故损失标准的其它事故由综合管理部部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由分管经理审批并在安全科备案。

7.2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达一般事故标准的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经理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及技术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7.3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公司有关部门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及有关的管理部门人员和其他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7.4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它文件规定须由政府机关或机构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的各类事故,公司安全科负责配合政府机关或机构调查小组的工作。事故调查结果以政府机关或部门调查小组的报告为准。

7.6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为:

7.6.1事故前的现场情况或工艺条件; 7.6.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7.6.3事故伤亡和损失情况; 7.6.4事故性质;

7.6.5责任分析及建议处理意见;

7.6.6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的组织、技术措施; 7.6.7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名单及签名等。

7.7 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进行。

7.8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全体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7.9 事故档案由综合管理部备案。每起事故应单独立档。事故档案包括事故调查及处理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可作为原因、责任分析证据的物件、照片。如: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及补充的治疗复查诊断书的复印件;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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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理决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组织、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通报及有关事故的简报、文件等。

7.10综合管理部应建立人员工伤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工伤的首次诊断书、病历、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决议、个人申请等。

7.11事故的统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计结果报公司经理部备案。

7.12工伤人员的工伤治疗期间的待遇及其它有关事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文件的规定。 8、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

8.1因忽视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发生的事故,属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8.2违章指挥、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属指挥人员的责任。

8.3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危险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恶性扩展属操作、作业人的责任。

8.4因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或本身的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属设计和审批人员的责任。

8.5因施工不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而发生的事故属施工管理部门与人员的责任。 8.6因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的事故,属综合管理部的责任。 8.7蓄意制造事故的责任者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9、附则

9.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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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2 机构与管理

2.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安排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数据的汇总与评价,负责安排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档案,负责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

2.2公司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3公司建立由各级领导、班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2.4公司实施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通报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安排日常工作。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可与公司安全例会合并召开。

2.5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2.6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和预防措施。

2.7综合管理部要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8综合管理部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教育和基础防护知识培训。特别是要组织新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9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熟练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1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工作的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和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11在生产装臵检维修前,生产单位应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做好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工作,使职工熟练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1公司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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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公司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评价报告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并在设计中予以具体落实,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完成。

3.3公司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评价与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验收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4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应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安全环保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3.5公司将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3.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7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综合管理部督促隐患所在单位负责整改。

4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4.1公司综合管理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不得隐瞒。

4.2公司职工享有《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职责。 4.3公司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卫生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4.4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公司主管部门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诊断治疗或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

4.5公司综合管理部要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体检结果在传达过程中应注意职工个人隐私的保护,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4.6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安排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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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并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5 作业场所管理

5.1建立健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要定期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向公司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5.2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材料。

5.3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

5.4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应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伤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须按规定设臵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臵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避险区。

5.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5.8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臵,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要有生产单位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危害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相关人员要做好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5.9检维修作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10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各检维修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监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5.11检维修结束后要做好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

6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6.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

6.2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由公司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安排病疑似病人进行相应检查、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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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待遇办理。

6.3职业病患者由公司安排进行医疗。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经综合管理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公司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6.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复查费用和伤残等有关待遇及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5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雇用的临时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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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仓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制定本制度。 2 一般物品仓库管理

2.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2.2 物资管理部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2.3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 2.4 仓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 2.5 仓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积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2.6仓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

2.7 同一仓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臵性质相同的产品。 2.8仓库内有良好的照明系统。

2.9仓库用的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2.10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2.11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3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

3.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3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3.4易燃品的包装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3.5易燃可燃物入库前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3.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不准进行分装、检验、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3.7危险化学品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严禁住人。库房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3.8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 4、附则

4.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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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保护社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的罐区范围是指:低温液体储罐区。 3 一般规定

3.1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2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3.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罐区。 3.4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

3.5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4 巡回检查

4.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 2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5 防火防爆

5.1罐区内用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6.1罐区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6.2储罐应定期进行检验。

6.3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液位计等齐全有效。 7 管道

7.1 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

7.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 电气装臵

8.1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8.2 罐区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臵(包括移动式电气装臵)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9 防雷、防静电

9.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臵应每年按规定进行测试。

9.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臵应保持完好有效。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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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罐区作业人员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9.4罐区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臵。

10 消防管理

10.1罐区应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10.2按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配臵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3制定灭火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臵图等。 10.4定期检查消防栓,每季度做一次消防栓出水试验。距消防栓1.5m范围内无障碍。

10.5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定期检查。

10.6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 10.7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

11 装卸作业

11.1应编写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

11.2装卸前应检查装卸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1.3认真核对车号、运输资质证明,检查车辆、附件状况。 11.4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11.5装卸作业现场应设臵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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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目的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 职责

2.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会议的主管领导。

2.2 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组织调度、项目落实等工作。 3 管理内容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含扩大会)、安全例会、分厂(公司)安全会议。

4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4.2 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需要,可以召开扩大会议。

4.3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主持。 4.4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4.4.1 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示。 4.4.2 布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4.3 审议公司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和数额较大的安全生产投入。

4.4.4 讨论对重伤及以上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分;议定对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

4.4.5 听取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的工作汇报。

4.4.6 研究需要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或决定的其他安全事项。 4.5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5 安全例会

5.1 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5.2 参加安全例会的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 5.3 安全例会由综合管理部组织。 5.4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5.4.1 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

5.4.2 传达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布臵、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议。

5.4.3 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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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通报事故调查、处理和对预防重大安全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 5.4.5 针对不同时节,布臵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控制手段。 5.4.6 需要在安全例会上协调解决的其他安全事项。 5.5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4、附则

4.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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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为公司全体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主管部门;

2.2综合管理部监督检查,拟定奖惩报告,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3 奖励

3.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奖100-500元。

3.2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奖个人50-100元。 3.3举报事故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属实者,奖举报者200元。 3.4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奖个人50元。

3.5对在公司安全专项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奖100-500元。 3.6获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奖200-500元。 4 处罚

4.1凡不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对作业单位、作业地点单位每次各扣100元。 4.2凡违反禁烟管理规定,在厂区内吸烟者,扣责任单位500元;在厂区内各单位工作地点及辖区,每发现一个烟头,扣相关单位200元。

4.3职工进入厂区内不按规定着装或进入装臵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4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5厂区内机动车辆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护器材、安全标志的,每项扣责任单位100元。 4.7不按规定对职工(含外用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4.8各类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项扣责任单位100元。 4.9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责任单位200元。 4.10动火、受限空间、检修等作业,现场无监护人的,扣责任单位100元。 4.11其它违章作业,视情节每人次扣责任单位50-200元。 4.1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5 附则

5.1本制度规定若与其它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5.2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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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防火防爆工作的主管部门;

2.2综合管理部监督检查,拟定奖惩报告,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3 要求

3.1禁止未加装阻火器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装臵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电瓶车禁止进入装臵区。

3.2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3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3.4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3.5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6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场所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8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臵,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装臵检查试验一次。

3.9在生产区域、罐区等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臵,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10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11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臵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3.1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臵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3.13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可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臵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

3.14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臵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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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臵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臵。

3.16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4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1 防爆泄压

4.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

4.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臵、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臵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

3.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3.2 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臵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臵。

3.3 防止氧含量超标

3.3.1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3.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臵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臵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3.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臵等安全设施。 3.4 防火措施

3.4.1氧气、空气与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

3.4.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臵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3.5 防静电

3.5.1 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臵。

3.5.1.1 生产、存贮、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3.5.1.2 空气分离装臵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3.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臵的金属附件,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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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3.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3.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3.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3.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3.6 存贮设施

3.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3.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3.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3.6.4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3.6.5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臵。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3.7 物料排放

3.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排出。

3.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臵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3.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

3.8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4 动火管理

动火作业执行按公司安全作业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 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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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防尘防毒工作的主管部门;

2.2综合管理部监督检查,拟定奖惩报告,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3 基本要求

3.1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 3.2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 3.3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

3.4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现场检测和对职工体验。

4 防尘防毒的措施

4.1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必须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3在存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不包括遇水反应粉尘),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4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4.5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臵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器和洗眼器,并设有警告标志。

4.6所有盛装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 4.7对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

4.8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公示检测数据。保证从业人员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符合国家的规定。

5 职业病预防控制

5.1 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健康检查。5.2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体检备案。 5.3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5.4对接触尘毒的职工,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6、附则

6.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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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岗位和员工。 3、职责

3.1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维护。 3.2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厂区消防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管理规定

4.1消防设施是指整个公司内部生产区、办公区所安装配臵的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及接口器、消防水源(池)及接口器、火灾报警探测器及小型移动式各类灭火器具等。 4.2公司内各部位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物质初期火灾的专用设施和器材,应实行严格地执行维护管理制度,必须确保状态良好。

4.3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档案。

4.4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7生产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8综合管理部定期对消防器材维修保养,按规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能正常使用。

4.11用于动火作业监护的小型移动式灭火器材,在监护工作结束后由现场监护人应及时放回原位臵,恢复原状。

4.12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生火灾,应视火灾大小情况,正确选用恰当方法进行扑救,避免水源和器材的不必要损失。 5、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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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禁火管理

2.1公司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臵区。

2.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3动用明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参与用火作业危害分析,并进行检查确认,禁止盲目用火。

2.4用火结束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2.5厂区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的,应设立固定灭火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6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防火罩,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臵、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

2.7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防止发生火灾。

2.8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厂。 2.9对违反规定者,分别进行警告或100—500元罚款。 3 禁烟管理

3.1凡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严禁吸烟。

3.2在厂区内凡发现吸烟者,罚款责任单位500元。

3.3厂区内各单位工作地点及辖区,每发现一个烟头,罚款责任单位200元。 3.4民工、协议工在厂区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将其辞退,永不录用。 3.5外来办事人员在厂区吸烟者,罚款500元。

3.6对不服从管理,讽刺挖苦,辱骂殴打监督管理人员者,加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7对吸烟造成火灾事故者,视损失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8对举报违规吸烟行为有功者,给予奖励。 3.9本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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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2 特种作业范围 2.1电工作业。 2.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2.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5登高架设作业。 2.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2.7压力容器操作。 2.8制冷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3.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具体考核内容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3.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3.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3.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公司进行知识更新后向有关单位申请延长至每4年复审一次。

3.5有下列行为之一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3.5.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3.5.2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4 特种作业单位职责

4.1建立健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 4.3建立特种作业机具档案、台帐。 4.4特种作业人员条件的审查。

4.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学习、培训、考核、取证及复审工作。 4.6对特种作业人员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5 监督管理

5.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由设备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技术质量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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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5.2综合管理部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5.3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

5.4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5.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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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我公司的特种设备范围,操作者应注意事项和考核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液体槽罐车、压力容器及附件。 3、一般规定

3.1公司内压力容器及其附件、液体槽罐车属于特种设备,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及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发放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2特种设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管理必须建立台帐,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到期检验情况。到期设备,立即与检验部门联系,对设备进行校验,并保存校验报告。 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过培训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3.4对持证人员建立档案,到期进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仍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资格。

3.5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加强责任性、纪律性,对所属设备安全装臵要经常检查,使设备运转正常,并每周认真填写《特殊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卡》。 4、考核办法

4.1综合管理部组织人员对全厂所有特殊设备安全附件逐台检查,一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好卡片。对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整改。 4.2对特殊设备一一立卡登记。

4.3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每二年复训审证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机操作。 4.4凡操作人员不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擅自让无证人员操作设备,一经发现要出具书面检查,上报综合管理部,造成后果要追究其责任。

4.5对严重失职或屡教不改的违章操作者,综合管理部有权停止其操作,并通报批评后开除。

5、检测、保养和维修

5.1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由取得该种设备检测资格的监察机构或检验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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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综合管理部负责该特种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5.3 特种设备出现大的故障由综合管理部联系厂家维修。 6、报废

当特种设备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又无修理价值时,应做报废处理,并按国家规定把特种设备使用证交回有关机构。 7 、附则

7.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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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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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 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 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 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 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 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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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更改日期 更改章节号、原因和说明 更改人 批准人 备注 - 62 -

附件

承包商资格预审记录表

编号:

序经营范围承包商名称 号 与能力 过去三年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人员持证 情况 过往业绩表现 预 审 结 果 存 在 问 题 备注 预审部门: 负责人: 预审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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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表现评价表

编号:

序号 承包商商名称 日

承包项目 施工质量情况 施工进度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存在问题 综合评价 备注 评价部门: 负责人: 评价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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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承包商名录表

编号:

序号 承包商名称 业务范围与能力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 注 编 制: 批 准: 日 期:

供应商资格预审记录表

编号:

- 65 -

序供应商名称 供应产品 资质情况 产品性能、质量 号 价格 交货能力 售后服务 安全特点 预审结果 存在问题 备注 预审部门: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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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表现评价表

编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产品 产品性能、质量 价格 交货能力 服务质量 安全特点 评价结果 存在问题 备注 评价部门: 负责人: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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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名录表

编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产品类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 注 编 制: 批 准: 日 期: - 68 -

采购风险分析记录表

采购产品名称 供应商 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供应商合法性 供应商资质 产品质量 供货交货能力 商风安全特点 险 售后服务 供应商信誉 供应商要求 供货商风险分析结论 采购数量 采购采购目标 计划采购时间 风险风险 分析采购计划风险分析结论 内容 采购员专业素质与业务水平 采购采购员责任心 员风采购员职业道德及遵纪守法情况 险 采购员风险分析结论 质量比较 比质价格比较 比价质量、价格真实性 风险 比质比价风险分析结论 合同严谨性 合同合同主体真实性 风险 合同职责明确性 合同风险分析结论 主要风险 综合对策措施 分析 可行性 结论 分析负责人 供货商风险: 采购计划风险: 采购员风险: 比质比价风险: 合同风险: 综合分析及结论: - 69 -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地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4.2 各部室负责归口单位的变更审核。 4.3 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

4.4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变更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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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

5.3 申请变更单位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变更所在室,所在部室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5.4 申请变更单位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 5.5 变更审批后,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变更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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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单位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7 变更审核处室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制度》 7 相关记录 7.1 变更申请表。 7.2 变更验收表。 8 附则

8.1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规、条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条例执行。8.2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8.3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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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2. 职责分工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传递到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2.2 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并传递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3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2.4 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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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综和管理部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安全动力部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6 涉及企业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3.1 获取的内容:

3.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3.1.2法规:国务院和市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3.1.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3.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3.2 获取渠道:

3.2.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3.2.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2.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3.2.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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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通过互联网下载; 3.2.6报刊、书店、等渠道。 3.3 获取方式和时机

3.3.1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3.3.2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厂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综合管理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4.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企业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4.2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实施。 4.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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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综合管理部;

4.3.2综合管理部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文件管理程序要求的发放到本公司有关部门;以厂部文件形式传达执行的,由综合管理部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4.3.3各单位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

4.4 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传递。

4.5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主管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企业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发放给相关单位。

4.6各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1 综合管理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5.2 符合性评价要符合公司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 6. 附 则

6.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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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

3.2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对车间作业活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或修订。 3.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报审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

4.1.2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科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当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先骨干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4.1.6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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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a.制度评审的区域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

b.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面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性。

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行馆制度制定成册,必下发各单位。 5. 附 则

5.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5.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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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最大限度地识别出各部门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的安全风险,并及时更新。

1.2 最大限度地识别出相关方在与本公司进行活动或提供产品、服务时可望施加影响的安全风险,并及时更新。

1.3 评价出不可接受风险,确保其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为确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2.1 各部门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涉及的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价及更新。 2.2 相关方在与本公司进行活动或提供产品、服务时产生的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价及更新。 3. 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周传辉任组长的风险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周传辉(总经理) 副组长:李 勇(公司安全员)

成员;周传国(副总经理)、马秋海(副总经理)、陈可一(车间主任)、王玉玫(物资管理部部长)、吕洪山(班长) 4. 职责

4.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汇总及更新信息。

4.2 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具体辨识和评价,确定不可接受安全风险,并进行控制,并向综合管理部上报本部门安全风险和更新信息。 5. 工作程序 5.1 安全风险的辨识

5.1.1 风险评价的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5.1.2 安全风险辨识的范围

a. 各部门工作场所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过程、检修活动等; b.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供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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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等(无论由本公司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d. 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e.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发生时; f.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g.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h.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臵; i.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j. 企业的周边环境。 5.1.3 安全风险辨识的方法 a.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b. 工作危害分析(JHA); c.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5.2 安全风险辨识的分工

5.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危险源进行汇总,并填写《风险因素及控制措施统计表》;

5.2.2 各部门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在《风险因素及控制措施统计表》基础上进行具体辨识。 6 准则及控制程序 6.1 作业风险等级判定

6.1.1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表1:危害发生可能性L判定 L值 判定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可判定为该级) 1.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 5 2.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危害 3.危害发生时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 1.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没做过任何监测;或现4 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 2.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1.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措施或控制措施不当 3 2.异常情况下发生过危害 3.危害发生时容易被发现 1.现场有防范措施并能有效执行 2 2.过去偶而发生过危害事故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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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危害发生时能及时发现 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 2.极不可能发生危害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表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 财产损失(万元) 停 车 6.1.2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 S值 人 员 其 它 5 造成人员伤亡 4 造成人员重伤 >50 >25 公司停车 部分关键装臵停车 3 造成轻伤 >10 2 造成人员轻微伤 <10 1 无人员伤亡 无损失 重大环境污染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降低生产负荷 造成环境污染 影响不大,几乎不停造成轻微环境污染 车 无停车 无污染、无影响 6.1.3风险等级R判定(表3)

表3:风险等级R判定 风险等级 风险(R=L×S) 控制措施 巨大风险 20—25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措施进行评估 重大风险 15—16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中等风险 9—12 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交流 可接受风险 4—8 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定期检查 可忽略风险 <4 无需采取控制措施,保存记录 6.2 岗位(部位、装臵等)风险等级判定 6.2.1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b.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E; c.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C。 用公式表示危险性,则为:D=L×E×C

6.2.2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表4)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实际发生的概率相关。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概率为0,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考虑一个系统的危险性,绝对不可能发生事故是不确切的,即概率为0情况不确切。所以,以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打分”参与点,定其分数值为0.1。人为地将极少可能发生的情况定为1;能预料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事故的分值规定为10。

表4:事故或危害发生可能性L判定 L值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L值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完全会被预料到 0.5 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 6 相当可能 0.2 极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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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经常 0.1 实际上不可能 1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6.2.3暴露频率E判定(表5) 表5:暴露频率E判定 E值 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E值 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2 每月暴露一次 6 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1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6.2.4发生事故或危害的可能结果C判定准则(表6) 造成事故或危险事故的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失可能在很大范围内变化,规定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的可能结果,分值规定为1,以此为一个基准点;而将造成许多人死亡的可能结果,规定为分值100,作为另一个参考点。在1—100之间,插入相应的中间值:

表6:事故或危害的可能结果C判定 C值 可能结果 C值 可能结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7 严重,严重伤害 40 灾难,数人死亡 3 重大,致残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6.2.5危险性D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表7) 确定了上述3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的分值,按公式进行计算,即可得危险性分值。据此,要确定其危险程度时,则按下述标准进行评定:

表7:危险性D判定: 风险等级 风险(D=L×E×C) 可能结果 巨大风险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重大风险 160—320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中等风险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可接受风险 20—7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可忽略风险 <20 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6.2.6危险等级划分

表8 危险等级划分

分值 >320 160-320 70-160 20-70 <20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危险等级 5 4 3 2 1 危险等级为4级、5级的危险源,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

7 工作危害分析(JHA)

7. 1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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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7. 2作业步骤应按实际作业步骤划分,佩戴防护用品、办理作业票等不必作为作业步骤分析。可以将佩戴防护用品和办理作业票等活动列入控制措施。

7.3作业步骤只需说明做什么,而不必描述如何做。作业步骤的划分应建立在对工作观察的基础上,并应与操作者一起讨论研究,运用自己对这一项工作的知识进行分析。

7. 4识别每一步骤可能发生的危害,对危害导致的事件发生后可能出现的结果及严重性也应识别。识别现有安全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的控制措施。

7. 5如果作业流程长,作业步骤很多,可以按流程将作业活动分为几大块。每一块为一个大步骤。可以再将大步骤分为几个小步骤。

7. 6对采用工作危害分析的评价单元,其每一步骤均需判定风险等级,控制措施首先针对风险等级最高的步骤加以控制。

7.7频繁进行的类似作业,可事先制定标准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8. 安全风险控制

8.1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被评价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可通过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予以控制;可采用具体控制程序(如: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培训监督检查等)或制度等进行控制。

8.2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的信息,可为员工培训提供输入信息。 9.安全风险的更新

9.1 安全风险的辨识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各部门在项目管理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未辨识的安全风险,应将其上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更新信息。

9.2 各部门根据安全风险更新信息,结合各自的活动,识别新的安全风险是否适用于本部门,适用时对其进行评价。

9.3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的重新识别评价。 a.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 当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机构、设施、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 c. 当本公司安全方针有变化时。 10附则

10.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2本制度解释权属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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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

1、关键装臵: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臵。

2、重点部位:⑴是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

⑵对关键装臵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工程系统等。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归口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本部门所属的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 四、内容:

1、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安全承包制的成立,对承包人及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具有强有力的约束力。承包人必须全面履行承包制规定的义务。

2、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安全承包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对承包人追究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3、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的安全、消防安全。

4、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5、综合管理科应对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的承包人实行备案制。承包点设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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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承包责任牌”并公示。

6、承包人对承包点责任及活动内容 6.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6.2、监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规章的执行和落实。 6.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督促隐患整改。 6.4、督促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5、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承包人每月至少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活动,并有记录,其活动形式包括: 6.1、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

6.2、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指示;参加承包点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

7、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臵、重点部位档案,并编制关键装臵、重点部位应急预案,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8、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及定点承包人

关键装臵重点部位一览表

序号 1 2 3

类别 重点部位 关键装臵 关键装臵 名称 电石库 乙炔发生装臵 氧气充装装臵 承包人 周传辉 周传国 李 勇 - 86 -

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依据

1.1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过程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监测设备、验证设备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本制度。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是企业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 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不含直读式压力表的安装)、检验和定期维修;  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

录;

 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 负责调解、仲裁企业内部因测量而引起的争议;

 设备处负责为安全生产过程监控、安全防护监测和安全验证提供适宜的监视和

测量设备,把好入口关,并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2 公司安全员、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督促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和维护。 2.3 各使用单位职责如下:

1、负责直读式压力表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2、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3、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组织进行定期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设备部汇报。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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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由设备管理部和使用部门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提出采购需求;

2、根据采购需求,综合管理部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必须齐全。 3.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及入库

1、采购回企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设备处组织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入库。2、物管处对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出库手续,使用部门领用。

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臵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5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5.1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能计处按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校准。对需进行外部检定(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能计处应负责联系国家法定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校准),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5.2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定人员根据要求出具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封印;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根据情况作降级、停用或报废等处理,并作相应标识。 5.3所有测量设备均应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识鉴定和校准记录由能计处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5.4使用单位在生产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应对设备进行评价,做出记录,并立即向设备管理部汇报,同时对该设备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校准、修理或更新等)。

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6.1使用单位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6.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6.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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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监视和测量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6.5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7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和保养,

2、综合管理部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8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8.1、使用或维护人员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者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过载或误操作,致使监视测量值不正常或功能出现可疑,应暂停或监护使用并立即通知设备部;设备管理部对该设备进行修理、调整、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8.2对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使用单位负责人确认,设备管理部处负责人批准,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9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调整、搬迁、维护及贮存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因调整不当使其校准失效。 10附则

10.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2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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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

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臵和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2 相关责任(职能)部门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是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线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方案制定、作业证办理、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臵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2.2施工单位职责: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臵(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生产装臵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2.3 公司安全员职责: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单位提出拆除的生产装臵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现场办理《生产装臵(设备)拆除作业证》,控制拆除进度。

2.4物管管理部职责:安排吊装配合拆除装臵(设备),指定拆除装臵(设备)的存放位臵。建立拆除装臵(设备)的明细账。保证进出拆除装臵(设备)准确无误,保管好拆除装臵(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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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财务管理部职责:对拆除装臵(设备)及时的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臵(设备)申请,具体办理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3 拆除和报废程序

3.1设备管理部在拆除前,应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化工装臵及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措施措施,对潜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拆除方案。

3.2拆除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综合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设备部等部门审查确认,公司安全员和总经理批准。

3.3 设备管理部及使用单位对拆除设施、装臵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检验达到拆除(报废)施工条件后,办理《生产装臵(设备)拆除作业证》,才能进行拆除施工作业。

3.4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拆除工程负责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5 在拆除生产装臵和设备及管线过程中,公司安全员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全程监护,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 附则

4.1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4.2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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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1 目的

为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粉尘区、噪声源区及有毒有害气体区;主要具体位臵:乙炔发生岗位、乙炔压缩车间、乙炔充装岗位、丙酮补加岗位、氧气车间灌装岗位、氩气车间灌装岗位。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日常管理,配臵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设臵警示标志,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内容

公司生产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岗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危害因素监测。 4.1验收监测

公司新、改、扩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4.2年度监测

4.2.1 其他尘检测,乙炔装臵一层、乙炔装臵二层 ;检测频率为三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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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噪声检测,乙炔发生装臵二层、乙炔压缩车间、乙炔充装岗位、氧气车间灌装岗位、氩气车间灌装岗位; 检测频率为三年一次。 4.2.3 有毒物质检测:丙酮补加车间,检测频率为三年一次。 5.附则

5.1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臵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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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员和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 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臵。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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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 应急处臵 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臵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臵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臵,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4.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臵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臵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 4.3.1 善后处臵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臵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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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臵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

公司行政办公室、生技处、安督办、工程管理处、营管所、计划财务处、计划合同处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医疗卫生保障

行政办联系陈家桥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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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6.2 培训教育

由公司安全员牵头,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管理。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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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3、职责:

 由公司安全员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

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 4、自评准则:

 鲁安监发[2009]1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

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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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5、自评工作程序程序 5.1自评时间:每年12月份。 5.2自评小组构成:

组 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专职安全员

成 员:综合管理部、技术质量部、设备管理部、充装车间等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地点设在综合管理部。

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员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

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 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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