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DHS-CDZ-2016—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责任期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推广业务权限
乙方仅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3、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4、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资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甲方存档。 2、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销售量。 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6、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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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在宣传推广甲方产品时如有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但乙方无过错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支付
1.乙方前期因推广甲方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成功推广甲方充电桩产品后,甲方按充电桩产品销售金额的 %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推广费用。
3.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甲方与乙方的推广单位签订充电桩产品销售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 %,甲方收到乙方的推广单位付清全部充电桩产品销售合同款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 %。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支付合同价款义务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逾期支付钱款部分总额 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和/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七、保密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对自甲方处获取的技术信息、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工作人员亦承担保密责任,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发表。
2.若因乙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受到的行政处罚、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3.乙方依据本合同从甲方取得的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归甲方所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如甲方提出要求,应当及时归还。
八、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原告所在地起诉。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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