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规章制度
【篇一: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制度】
新泰惠好家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充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
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中心是指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沟通联系和提供服务依法建立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条 本中心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的劳动,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本中心在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业务及职能范围内,按照国家和本市的各项劳动法规、规章进行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并尊重和维护用工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确保劳动力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机构职能:
(一)宣传执行《劳动法》等劳动法规,就业规划和有关方针;
(二)搜集、发布、传递、储存劳动力供求信息,预测
预报劳动力供求趋势;
(三)为各类求职人员进行求职登记,提供用工信息,介绍用工单位;
(四)为用工单位进行用工登记,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介绍、推荐各种劳动力;
(五)进行劳动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为进城务工的外地、及本市乡镇农村劳动力提供信息、推荐用工单位;
(七)为用工单位代办用工手续;
(八)为从事职业技术培训的单位提供生源,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渠道;
(九) 为要求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从事社会劳动提供服务;
(十) 组织输出劳务人员,输送去外地就业;
(十一)负责本市区域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上报; (十二)承办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篇二:10职业介绍服务所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介绍服务所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职业介绍遵循“平等竞争、双向选择、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工作人员上岗服务须佩带胸卡并在工作台上放置席位卡,以方便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
三、服务过程中要使用职业介绍文明用语。
四、要认真核对求职者登记和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时所提供的必备证件。
五、耐心地向求职者提供用人信息、择业指导、求职咨询和介绍用人单位。
六、为用人单位提供求职人员劳动力资源信息、招用方法等咨询服务和推荐求职者。
七、户外张贴的招聘广告信息须经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核准,并遵守工商、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招聘洽谈室内公布的招聘信息须经用人单位的委托并签订相关协议。
八、不提供虚假信息、不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严格遵守《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九、要严格遵守本职业介绍所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违者给予开除。
十、严格按所里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不许抄袭他人信息或拉人强行中介和所外中介。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在工作中严禁与雇主和求职者发生口角和斗欧现象,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开除。
十二、遵守作息时间,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大厅整洁。
【篇三: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制度】
昆明擎翔经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职业介绍管理制度
为充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针对本公司职业介绍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是指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沟通联系和提供服务依法建立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条 本公司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的劳动,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本公司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业务及职能范围内,按照国家和本市的各项劳动法规、规章进行职业介绍活动,并尊重和维护用工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确保劳动力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职业介绍机构职能:
(一)宣传执行《劳动法》等劳动法规,全市就业规划和有关方针;
(二)搜集、发布、传递、储存劳动力供求信息,预测预报劳动力供求趋势;
(三)为各类求职人员进行求职登记,提供用工信息,介绍用工单位;
(四)为用工单位进行用工登记,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介绍、推荐各种劳动力;
(五)进行劳动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为进城务工的外地劳动力提供信息、推荐用工单位;
(七)为用工单位代办用工手续;
(八)为从事职业技术培训的单位提供生源,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渠道;
(九) 为要求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从事社会劳动提供服务;
(十) 组织地区间劳务交流;
(十一)负责本市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上报; (十二)承办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昆明擎翔经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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