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旅游社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景区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市场,挖掘潜在市场客源,促进景区与各旅游社之间的良好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积极组织客源到景区参观巡游,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乙方,将乙方纳入甲方给游客推介的旅游线路
内进行推介。
2、甲方与游客签订旅游行业标准组团合同,须为每位游客办理旅游社责任险;在乙方危险路段及景点,甲方导游应提示
游客注意平安,爱护景区的环境卫生,并遵守景区巡游秩序。
3、甲方组织客源到景区,导游须出具接团方案单,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确认是否为甲方所组团队,否则,乙方不予打
折优惠。同时导游须填写“景区登记单〞,以作为年终核对旅游社送团人数的依据,否则所组团队人数不计入年度输送游客数量。
4、甲方所组团队须由导游或领队带队,导游和领队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免票。车辆进入景区,经乙方同意司机方可免票。 5、甲方使用返券时,每张券限一人次。 二、乙方对甲方的奖励措施 1、乙方现行门票价格元/人次,
2、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措施为:门票折优惠;。
3、实际购置门票人数6人〔含6人〕以上成团,6人以下按全额购票。1.4米以下儿童免票, 1.4米以上儿童购全票。索
道、滑道6人〔含6人〕以上成团。
4、凭景区门票可免费参观
5、乙方根据甲方协议期内输送游客量给予奖励︰
〔1〕输送游客量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每人奖励3元; 〔2〕输送游客量在3000人〔含3000人〕以上,每人奖励8元; 〔3〕输送游客量在5000人〔含5000人〕以上,每人奖励10元; 〔4〕输送游客量在6000人〔含6000人〕以上,每人奖励12元; 〔5〕年终根据“景区登记单〞统计人数折合成门票进行奖励。 〔6〕年终返票时按照景区门票元/张计算。
注:①持“年度返票〞的组团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②已享受半价和其它优惠的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三、结算方法︰按折后价现金结算,一团一清。
四、兑票单核对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甲方应在兑票单核对期间将其统计人数上报乙方,双方在年元月日之前核对完毕。没有上报统计人数的旅游社,乙方将以自己统计的人数为准,并作为甲方年送团人数。
五、返票方法:以“登记单〞为兑票依据,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根据奖励方法,由乙方支付奖励门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有效。 七、协议下载邮箱: 邮箱密码:
八、双方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协议。
甲 方: 乙 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Q Q : 传 真: 传 真: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