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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办法

来源:好走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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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办法

第一章 评选宗旨

第一条 开展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优秀志愿者,展示我校青年志愿者风采,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促进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的发展,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和号召青年学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大众监督。

第二章 参评条件

第三条 参评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代表我校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3.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在一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报名通知附志愿服务证明,需有校内志愿服务类社团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

4.对曾经在日常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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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选机构

第四条 每年由校团委牵头,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或类似组织。组织委员会在校团委指导下,由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校内学生志愿服务类社团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校团委邀请校内相关单位老师、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往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等学生代表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会评委。

第六条 我校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评选的策划、组织和协调。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评选活动前夕,校团委、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本办法确定当年度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制定《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十佳志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向全校公告。

第八条 参选志愿者产生渠道有三种:一是个人自荐;二是各学部、院(系)团委(团总支)推荐;三是10名以上我校学生或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志愿服务类学生团体向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报名时需在《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十佳志愿者”参选志愿者报名表》中注明报名渠道,并依据《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十佳志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提交申请,由各学部、院(系)团委(团总支)和我校正式注册的志愿服务类学生团体推荐的参选志愿者需同时提交《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十佳志愿者”参选志愿者推荐表》。评选时将优先考虑各学部、院(系)团委(团总支)推荐的人选和我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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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注册的志愿服务类学生团体推荐人选。

第九条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邀请评委(由往届白鸽青协会长团成员、校十佳志愿者构成),评委通过志愿者的陈述与答辩打分的方式,以总得分高低为序选出入围志愿者,并召开评选会。

第十条 评选会中,评审团(由老师,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学部、院系代表组成)会对志愿者当场陈述与答辩表现进行投票,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按照3%的比例折算票数),按照票数高低将入围志愿者进行排序,取排名前十位志愿者授予“十佳志愿者”称号。

第五章 表彰与宣传

第十一条 校团委、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志愿者荣誉授予工作,于每年12月举行仪式,对选定的志愿者授予当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

第十二条 在评选开展过程中及结果产生后,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将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评选活动及典型志愿者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第十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工作组成员不得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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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已当选的志愿者,不再列入以后的评选范围。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修订,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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