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的时间、程序、形式及方法
第一条 总则:为全面了解、评估各部门工作绩效,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及公司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凡公司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 考核目的: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制定职业生涯与培训教育的参考。
第五条 考核时间:公司每月上旬定期考核(月考评、年考评)。
第六条 考核内容:
以各部门岗位职责、完成业务指标情况、规章制度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通用内容:领导交办任务、5S管理(行为规范、环境整洁)。 参考内容:出勤、培训、加班、个人奖惩情况。
第七条 考核形式:
相关部门报送材料,统一由企管办负责分组安排评议。
第 考核方法:
1、月考评: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制定的部门岗位职责,对本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并享有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奖惩的建议权:办公室对该部门的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提出意见:一并上交企业办、公司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后发放各部门。
2、年考评:由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一年来的总体工作表现作出总结。办公室对该部门一年来的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提出意见:一并上交企业办、公司领导作出综合评价后发放各部门。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每月6日前将考评数据上交企管办。
2、企管办依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公司领导作出定性评语: 90分以上:优秀(奖励绩效工资的110%-130%) 75-分:良好(奖励绩效工资的100%-110%) 60一74分:合格(享受绩效工资) 60分以下:不合格(不享受绩效工资)
3、评分之后,企管办可征求各部门对考核的意见,并书写改进建议和奖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10日前交给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奖罚意见,在当月工资中对各部门的员工给予奖罚。
5、绩效考评情况可作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总评为优秀者列入年终
奖励、评先、评优和提拔晋级的范围。
第十条 附则:
1、每季度企管办组织各部门考评人员进行有关考评事项的学习、探讨。
2、本考评办法由企管办负责解释、补充、修改,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附:《部门岗位月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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