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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扣件架体施工方法 安全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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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扣件架体施工方法 安全质量标准

一、满堂支撑架构造要求

1、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不应超过0.5m。

2、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

3、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

4、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为45°~60°,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向夹角应为45°~60°。

5、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0mm,用3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6、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7、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要求

(一)材料选用

1、钢材

1、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2、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模板支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2、木材

1、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2、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

3、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

(2)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20%;

3、竹、木胶合模板板材

1、胶合模板板材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并有保温性能

好、易脱模和可以两面使用等特点。板材厚度不应小于12mm。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的规定。

2、各层板的原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5%,且同一胶合模板各层原材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3、胶合模板应采用耐水胶,其胶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或竹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4、进场的胶合模板除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保证外观及尺寸合格。

5、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宜为12、15、18mm,其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浸泡,不蒸煮剪切强度:1.4~1.8N/mm²;

(2)室温水浸泡剪切强度:1.2~1.8N/mm²;

(3)沸水煮24h剪切强度:1.2~1.8N/mm²;

(4)含水率:5%~13%;

(5)密度:450~880(kg/m³)。

(6)弹性模量:4.5×103~11.5×103N/mm²。

(二)设计原则

1、一般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构造简单,装拆方便,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3)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400mm。

2、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

(三)模板安装构造

1、一般规定

1、模板安装前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1)应审查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书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和安全措施,设计审批手续应齐全。

(2)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班组应熟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并应做好模板

安装作业的分工准备。

(3)应对模板和配件进行挑选、检测,不合格者应剔除,并应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堆放。

(4)备齐操作所需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

2、模板安装构造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不同类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3)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4)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3、安装模板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构造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承受新浇混凝土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4、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

5、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Φ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6、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7、安装模板时,安装所需各种配件应置于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安装所用工具应系挂在作业人员身上或置于所配带的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8、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模板支架,除操作人员外,模板支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9、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绳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

(2)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3)严禁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

(4)级风及其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10、木料应堆放于下风向,离火源不得小于30m,且料场四周应设置灭火器材。

2、支架立柱安装构造

1、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2)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6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中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此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6)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架体支撑杆件抱柱拉接钢管框架柱

框架柱抱住拉接杆件抱住拉接杆件抱住拉接杆件支撑架体抱住拉接杆件抱住拉接杆件

3、普通模板安装构造

1、梁和整体楼盖梁结构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梁模板时应设安全操作平台,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梁底模或柱模支架上操作及上下通行。

(2)底模与横楞应拉结好,横楞与支架、立柱应连接牢固。

(3)安装梁侧模时,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当侧模高度多于两块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起拱应在侧模内外楞连固前进行。

(四)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要求

1、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拆除模板的时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应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或系挂在身上,并应检查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3、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它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4、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5、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信号或行动,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人员应站于安全处。

6、高处拆除模板时,应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7、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它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8、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9、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若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0、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11、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拆除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防护。

2、支架立柱拆除

1、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2层时,应首先拆除2层以上的拉杆。当拆除最后一道水平拉杆时,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2、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3、对于多层楼板模板的立柱,当上层及以上楼板正在浇筑混凝土时,下层楼板立柱的拆除,应根据下层楼板结构混凝土强度的实际情况,经过计算确定。

4、拆除平台、楼板下的立柱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处拉拆。

5、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它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3、普通模板拆除

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

5、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五)安全管理

1、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常组织安全技术培训。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

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4、满堂模板、建筑层高8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3)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4)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5)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6、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模板支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7、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模板支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

上。模板支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8、对负荷面积大和高4m以上的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时,除应有合格证外,对所用扣件应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

9、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12V。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10、有关避雷、防触电和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制定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施工用临时照明和机电设备线严禁非电工乱拉乱接。同时还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况,严防绝缘破损漏电伤人。

11、安装高度在2m及其以上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12、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模板支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3、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拆模中途停歇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14、严禁人员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也不得在高处的墙顶、梁或在

其模板上行走。

15、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6、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时,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17、若遇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沙尘、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五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雨雪停止后,应及时清除模板和地面上的冰雪及积水。

18、使用后的木模板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齐。若为露天堆放,顶面应遮防雨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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