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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思考题

来源:好走旅游网
第一章:

重点:1.法规与标准的定义,法规与标准的关系。 2.法规与标准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及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思考题:

1. 标准与法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标准与社会规范不同的特点: 不同点 1 2 3 4 标准 调整的重点是人与自然规律的关系 利益相关方之间平等协商或协调的产物,须经权力机构批准 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所带强制性是法律授予 有特定的产生(制定)程序 编写原则和格式 多数是非政府机构制定 规范 调整重点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具有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具国家机器的强制力 政府机构制定 颁发

2. 简述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相互关系。

⑴ 法规与标准的相同之处:

①法规和标准都是现代社会和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统一规定,具有一般性,对任何人都适用,同样情况下应同样对待。

②公开性,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公开透明。

③明确性和严肃性,法规和标准都由权威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都用严谨的文字进行表述。

④权威性,法规和标准都在调控社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享有威望,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

⑤约束性和强制性,要求社会各组织和个人服从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作为行为的准则。 ⑥稳定性,法规和标准都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允许擅自改变和轻易修改。

⑵ 法规与标准的不同之处

①法规在一切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具有基础性和本源性的特点。标准必需有“法律依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内容上绝不能与 法律、法规相抵触和冲突。

②法律、法规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调整一切政治、经济、社会、民事、刑事等法律关系,而标准主要涉及技术层面。

③法规一般较为宏观和原则,标准则较为微观和具体。

④法规较为稳定,标准则经常随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而补充修改。 ⑤标准比较注意民主性,强调多方参与、协商一致,尽可能照顾多方利益。

⑥标准的强制力源于法规的赋予,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对推荐性标准企业有选择执行或不执行的权利。

⑦标准和法规都是规范性文件,但标准在形式上有文字的,也有实物的。

3. 食品标准的研究对象。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 是 法学中有关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的法规与食品标准化对象相互交叉的部分,属于一门新兴的技术管理学科。

4. 市场经济的法规体系内容。

市场经济的法规体系:

①宪法:规定我国经济制度、政治制度、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

还规定了各项立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②市场主体法: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和地位的法律规范; ③市场行为规则法:关于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

④市场管理规则法:规定市场平等竞争条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 ⑤市场体系法:确认不同的市场、规定个别市场法则的法律规范; ⑥市场宏观调控法:政府对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

⑦社会保障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 ⑧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与食品加工有关的法律主要 涵盖于 市场管理规则法之中,可见学习食品标准与法规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大意义。

5.食品标准与法规在市场经济及国内外贸易中的作用是什么?

(一)法规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1.市场经济需要法规

2.法规对市场经济的保障作用

(二)标准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标准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备条件。

6.食品安全体系的内容。

食品安全体系:包括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两部分。

1.质量管理体系: 包括管理机构、法规标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市场准入制度、追溯制度、包装标志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

2.安全保证体系:包括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测检验体系。

7.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1.《食品卫生法》 2.《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商检法》及《实施条例》 4.《标准化法》 5.《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6.《商标法》 7.《反不正当竞争法》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国境卫生检疫法》 10.《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章:

重点:1.标准与标准化的概念、标准化的原理、标准化的原则 2.中国食品标准的分类、食品标准的基本内容。 3.食品标准制定的原则与依据、标准的结构 思考题:

1. 什么是标准和标准化?标准与标准化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⑴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GB/T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给出有关常用的标准化基本概念)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⑵标准化: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2. 简述标准化的方法原理。

⑴简化原理:在一定范围内减缩标准化的对象(事物)的类型数目,使在一定的时间内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和方法要求。

(1)简化的客观需要:抑制产品的过度膨胀。 (2)简化的一般原则:P19 ⑵统一原理:

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性所确定的一致性,应与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

统一性的一般原理:

(1)等效是统一的前提条件; (2)统一要先进、科学、合理; (3)统一要适时进行

(4)统一分为绝对统一和相对统一

⑶协调原理: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使标准化对象内外相关因素达到平衡和相对平衡的原理。

(1)标准内部系统之间的协调 (2)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 (3)标准之间的协调 ⑷优化原理:

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注意 :标准化原理不是孤立存在的、独立起作用的,他们相互之间不仅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在实际应用中又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综合反应了标准化活动的规律。

3.食品标准的分类方法有哪些?中国食品标准如何分类?

⑴按级别分: 国家标准 GB GB/T

行业标准(部颁标准)如 NY NY/T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Q/ 注意:随级别降低但标准水平提高

⑵按性质分: 强制性标准 GB 属于技术法规范畴,涉及WTO规定的五个方面:

国家安全 防止欺诈 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 保护环境

推荐性标准GB/T 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强制性

⑶按内容分: 食品产品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准 食品检验方法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包装标准 食品工业基础标准及相关标准

⑷按形式分:文字或文件标准 实物标准 ⑸按作用范围分: 技术标准

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

4.国际食品标准如何分类?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有哪些?

主要有国际标准、国际食品法典、欧盟食品标准、和发达国家食品标准及有关国际组织协会所制定的标准。

5.GB/T1.1-2000规定我国的产品标准的基本结构有哪些部分?

1.单独标准结构

---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 目次 前言 引言)

---规范性一般要素和技术要素(一般要素:名称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要素: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要求。。。

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 、索引)

2.系列标准的结构

下列特殊情况可使用系列标准:标准的篇幅很长;后续部分的内容相互关联;标准的某些部分可能被法规引用;标准的某部分拟用于认证。 3.标准结构的层次要求---P38

国家标准GBT1.1―2000的基本要求、标准的基本结构、标准编写的具体要求。

6.什么是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在标准中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规范性一般要素和技术要素(一般要素:名称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要素: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要求。。。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 目次 前言 引言) 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 、索引)

7.标准制定的程序是什么?

应有计划、有组织地按一定程序进行,划分为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查阅资料 调查研究 2.起草阶段:起草草案 征求意见 确定标准 3.审查阶段:预审 终审

4.批准阶段:批准 编号 发布 实施 5.标准复审:定期复审 周期不超过三年 6.企业标准的备案 7.废止阶段

第三章: 重点及难点:

1.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2. 食品基础标准 3. 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4. 食品检验方法标准 5. 食品流通标准 6. 预包装食品标签 7. 食品添加剂及营养补充剂

8.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思考题:

1.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基本构成

截至2003年底,中国发布食品标准共计3400项,其中国家标准2206项,行业标准1194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与类型划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共计2619项,其中国家标准1000项,行业标准1619项。食品安全基础标准31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216项(其中限量标准67项、涉及限量指标的产品卫生标准 149项),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40项,食品安全控与管理标准588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法标准1560项,食品安全标签标识标准21项,特定食品产品标准163项。

2.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机构是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统一管理全国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3.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多少个?举出5个以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统一管理全国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14个:全国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农作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水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食品基础标准的主要组成有哪些?

食品企业卫生规范(GMP)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残留量标准、 食品工业基础术语标准 食品综合基础标准、 食品加工机械与设备基础标准以及 食品标准的编写标准等

5.食品企业卫生规范(GMP)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我是规范的依据。

6.食品添加剂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定义: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的或天然的物质。

特性:不是食品,多数无营养,有的还有一定的毒性。 分类:

天然提取物

以来源可分为三种类: 利用生物发酵工程制取物,如柠檬酸等 纯化学合成物,如苯甲酸或盐等

以功能作用分:21种类,防腐剂、抗氧化剂、漂白剂、酸味剂、疏松剂等。

7.食品营养剂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定义:是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特性: 属于营养成分,调节生理功能,需要量小且功能强。

分类:分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易缺乏矿物质(在目前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有赖氨酸、维生素 A、B1、B2、C、D、PP、亚铁盐、钙、锌等10多个品种)。

8.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哪些?

一、普通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属于单独标准结构 二、无公害食品标准 ---属于系列标准结构 三、绿色食品标准 ----属于系列标准结构 四、有机食品标准 ----属于系列标准结构 五、保健食品标准 ----属于单独标准结构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 六、食用植物油标准

9.食品检验方法标准有哪些?

一、微生物学检验分析方法标准 二、理化检验分析方法标准 三、感官检验分析方法标准

10.微生物检验分析国家标准有多少?举出5个以上。

现行的食品微生物生物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总共35个, GB/T 4789.1~35—2003 系列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0—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T4789.1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GB/T4789.17—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T4789.18—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检验GB/T4789.19—2003

11.理化检验分析包括哪些?国家标准有多少? 举出5个以上。

包括基本理化性质检验、农药残留量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标准 现行的食品理化检验国家标准总共203个, GB/T 5009.1~203—2003 系列标准 GB-T 5009.3—200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2003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5—200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6—2003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7—2003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200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4—2003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6—2003 食品中锡的测定

12.食品流通标准含有哪些?

一、包装材料与容器标准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三、运输与贮存标准

13.包装材料与容器对食品的危害主要原因是什么?

材料制造时的残留有机物、重金属及其他添加剂等在一定的时间内均会对人体有伤害。

1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主要内容。

①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术语和基本要求; ②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性内容; ③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性内容的免除; ④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非强制性内容。 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标签。

15.运输与贮存标准属于什么类型标准?

属于贸易型标准,体系不足。

16.无公害农产品的定义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17.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哪几种?

实行产地认证 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分为 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8.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含义。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 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 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19.目前我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业标准。

20.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期限和管理。

标志: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 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

期限:无公害农产品须经过资格认证,标识使用期限为3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管理:证书期满如需继续使用,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无公害农产品申请认证程序》重新办理,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

1.何种产品才能冠以“无公害农产品”名称?

在经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基础上,在该产地生产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按要求组织材料,经过省级承办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业分中心、中心的严格审查、评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同意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并许可加贴标志的农产品,才可以冠以“无公害农产品”称号。

2.可以认为“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就是无公害农产品”吗?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不是指不使用农药,而是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在保证产量的同时,确保产地环境安全,产品安全。所以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也不一定是无公害农产品。

21.绿色食品定义。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22.绿色食品的标准体系构成部分。

六部分构成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标准 5)绿色食品储藏、运输标准 6)绿色食品其他相关标准

23.绿色食品标志及含义是什么?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表达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24.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期限和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以国家《商标法》和《合同法》为法律依据,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以年检和抽检为手段,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查处产品质量问题,对在年检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随时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标志使用期限三年,基地标志使用期限六年

期满后可申请续展,通过认证审核后方可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1.如何识别绿色食品?

识别绿色食品应通过“四位一体”的外包装。“四位一体”是指: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绿色食品防伪标同时使用在一个包装产品上。 2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的含义?

25.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和有机产品的定义。

有机农业:是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饮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的规范生产加工,并经独立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

有机产品:是指按照《有机食品技术规范》的要求街道并获得谁的有机食品和其他各类产品。

26.有机食品的标志及含义。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

27.有机食品标准(技术规范)的实质和内容

有机食品认证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对质量控制体系的认证,因此有机食品标准是一种质量体系标准,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标准。注意:对有机食品标准的理解:

因此确切地讲,它应该是“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而不是“有机食品标准”,但习惯上称为“有机食品标准”。

有机食品国家标准《有机农产品》

GB/T19630

该标准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生产(种植和养殖以及野生);GB/T19630.1

第二,加工(食品和纺织品); GB/T19630.2 第三,标志与销售; GB/T19630.3 第四,管理体系。 GB/T19630.4

28.有机标准的核心是什么?

有机标准的核心是有机生产,包括有机作物生产、有机动物养殖。

29.有机食品的2项国际标准是什么?

IFOAM基本标准

CAC标准“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和销售指南”(CAC/GL 32-1999)

30.中国有机食品国家标准是怎样的?

有机食品国家标准《有机农产品》

GB/T19630

该标准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生产(种植和养殖以及野生);GB/T19630.1

第二,加工(食品和纺织品); GB/T19630.2 第三,标志与销售; GB/T19630.3 第四,管理体系。 GB/T19630.4

31.中国有机食品的认证标准是。

有机食品国家标准《有机农产品》

GB/T19630

32.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方法、权期限及管理

按照国际惯例,有机食品标志认证一次有效许可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可申请“保持认证”,通过检查、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产地标志有效期三年)

33.比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特点。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特点 1、目标定位

无公害农产品——规范农业生产,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 绿色食品——提高生产水平,满足更高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有机食品——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质量水平

无公害农产品——中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 绿色食品——达到发达国家普通食品质量水平

有机食品——达到生产国或销售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 3、运作方式

无公害农产品:政府运作,公益性认证;认证标志、程序,产品目录等由政府统一发布;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

绿色食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质量认证与商标转让相结合。 有机食品:社会化的经营性认证行为;因地制宜、市场运作。 4、认证方法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依据标准,强调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检查检测并重,注重产品质量。

有机食品:实行检查员制度。国外通常只进行检查;国内一般以检查为主,检测为辅,注重生产方式。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关系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是经质量认证的安全农产品;

2、无公害农产品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基础,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在无公害农产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注重生产过程的管理,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侧重对影响产品质量因素的控制,有机食品侧重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控制。

第四章:

主要内容:1.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的概念及其组成, 2.食品法律法规分类,

3.主要食品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4.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5.食品行政执法与监督。 思考题:

1.我国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是什么?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由哪些部分组成?

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宪法 食品法律(基本法和单行法) 食品行政法规 地方性食品

食品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食品规章 食品标准 国际条例

食品法律法规的分类:总体分三类

----综合性法律法规, 如《食品卫生法》

----各种单项法律法规, 如《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 ----食品标准和管理办法

2.我国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基本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依据:5条

宪法是食品立法的法律依据

保护人体健康是食品立法的思想依据 食品科学是食品立法的自然科学依据 社会经济条件是食品立法的物质依据 食品政策是食品立法的政策依据

程序:(编制规划、作出决策)立项 起草 审查 (表决或决定)通过 公布 备案

3.我国的食品行政执法的的概念、食品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是什么?

食品行政执法是指国家食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受权的组织依法执行适用法律,实现国家食品管理的活动。是食品行政机关进行食品管理、适用食品法律法规的最主要的手段和途径。 执法主体:只能是食品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卫生行政机关

食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关 工商行政主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联合执法体

4.我国食品行政执法与监督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监督 行政处理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

第五章:

1.《食品卫生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概念:《食品卫生法》是关于食品卫生的内容、标准、管理、监督和实施的法律规范。

食品卫生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食品卫生行政机关在食品卫生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我国食品卫生最基本的法规,不仅规定了我国食品卫生法的目的、任务和食品卫生工作的基本法律制度,而且全面规定了食品卫生工作的要求和措施、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制定,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法律责任等。

2.《食品卫生法》是以什么为中心的法律?如何理解《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法》理解框架 -----以卫生为中心 1.总则:目的,法源《宪法》,适用范围(第1章) 2.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第6章)

3.被管理对象及行为: 企业 及其 生产经营过程(第2、3、4章)

企业的外部环境条件(第2章)和内部生产条件:厂房 设备 (第2章) 生产、经营过程:从原料 工艺 加工过程 人员 检验 包装贮运等要求 (第2章)

其中:加工过程中的添加剂的使用(第3章)

包装材料和容器(第4章)

4.被管理者应达到的水平:产品的卫生标准(第5章) 5.监督者:责任和义务 监督制度、措施和手段(第7章) 6.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第8章)

7.附则:术语 实施日期 解释权限 其他要求等(第9章)

3.《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概念:是指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及消费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总则、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罚则、附则等。广义的产品质量法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以什么为中心的法规?如何理解它?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理解框架 ------以产品质量为中心 1.总则:目的,法源《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第1章) 2.管理者:质检总局及各级质检部门,责任和义务(第6章) 3.管理制度及手段:许可证制度,即三证

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市场准入制度(第3、 5章)

4.被管理对象及行为: 企业及其生产加工过程(第2、4、7章)

企业的外部环境条件(第2章)和内部生产条件:厂房 设备 (第2章) 生产过程:从原料 工艺 加工过程 人员 检验 包装 贮运等要求 (第2章)

其中 人员 检验单独列出 (第4、7章)

5.被管理者应达到的水平:(产品的质量或安全)标准

6.监督者:责任和义务 监督制度、措施和手段(第6章) 7.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第8章)

8.附则:术语 实施日期 解释权限 其他要求等(第9章)

5.进出口商品检验及管理机构有哪些?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分支机构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

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品检验检疫机构 ---- 标准及检定中心 4)经我国批准设立的国外检验机构分支,在指定范围内商检和鉴定业务

6.进出口食品检验范围及其检验依据。

对质量安全、卫生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进行检验

7.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有哪些?

即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是一项强制性措施

1.出口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 2.进口食品管理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向国外卫生注册管理规定 4.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5.申请卫生注册登记的办理

8.计量法规体系是 。

体系:包括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个层次。 法律:计量法,具有最高效力。

法规:8个,如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 规章:50多,如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9.计量三性是 。

统一性、准确性和强制性

10.计量法规定了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都必须遵守计量法。

11.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检定的含义。

计量基准器具:是指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是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标准,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的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计量检定:施行定期检查

12.计量认证、认证内容、认证管理及监督、计量调解和仲裁检定作用?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验机构必须接受计量认证,获得资格证。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正数据时,具有法律效力。

13.食品标签的主要内容。

强制标示内容: 1)食品名称 2)配料清单 3)配料的定量标示 4)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5)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6)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 7)产品标准号 8)质量(品质)等级 9)其他强制标示内容(辐照食品 转基因食品)

非强制标示内容:1)批号 2)食用方法 3)能量和营养素

14.进口食品标签管理?

须办理进出口食品标签的审核,经检验、审核合格后 粘贴卫生检疫激光标志以示认可。 同时要加贴中文标签。

15.商品条码的作用、商品条码的意义。

作用:有效区分商品,条码制作的难度,可识别企业或产品的真伪

意义:作为全球性的物品标识和贸易往来的共同语言,带来有形和无形的巨大效益

16.我国食盐的管理。

食盐的管理: 定点批准生产 专营专管制度 加贴防伪碘盐标志

17.境内卫生检疫法的内容。

(1)总则: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和《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出入境检疫对象有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工具设备,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检疫对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和《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出入境检疫对象有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工具设备。

(3)检疫: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4)传染病监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5)卫生监督: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18.卫生监督检查的依据和检查的范围。

依据:《食品卫生法》

范围:1.各类食品与原料:普通食品 特殊食品 进口食品

2.食品添加剂

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用工具、设备

4.生产经营:设计 选址 工艺或设备布局 环境 人员等

19.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执法)机构与体系

1)中央级:卫生部 及 技术支持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 检验检疫等(质量检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营养 、毒理评价等) 国家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新病菌、传染病等检测) 国家环保总局(企业三废的排放标准控制)

卫生部职责:大方针、 政策的制定,如制定《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大项目的审查和批准

2)地方级: (省、市、县)级卫生厅(局)及 (省、市、县)级质检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环保局

卫生厅局职责:具体执行发证、审查验收、监督控制、处罚等

3)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 持证上岗,执行卫生监督具体事项 4)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市场经营方面监督管理 执法

5)联合执法体: 各质检部门 公安机关 工商管理机关 共同执法

20.产品品质监督的形式和制度。

形式: 产品的抽样检验

产品抽样检验和企业条件检查 制度: 抽查制度

日常检验(常规检验)制度 统一检验

21.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

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商部门)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

22.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内容。

包括三项具体制度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包括原料 半成品 产品) (3)对实施食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市场准入标志-QS

23.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计量认证规定

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验机构必须接受计量认证,获得资格证。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正数据时,具有法律效力。

24.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25.保健食品的相关法规,举4个。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及实施细则 《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1996)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1996)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2007.05.28)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04.30)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26.如何理解《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卫生部对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说明书施行审批制度 2.研制审批:

研制者 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省级卫生部门(省卫生厅) 初审(形式审查)审查合格 上报 卫生部 发放批准证书,获批文“卫食健字()第 号”,并准许使用保健食品的标志

批文的转让:应与受让方一起向卫生部申领副本,同时提交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 受让方则无转让权(受让方一般为企业) 3.生产审批:

生产者 提交申请、批文及相关资料 省卫生厅 审查合格 在卫生许可证加盖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

生产时,应按申请批准要求进行,不得改动 4.经营时,经营者须索要批文副本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5.进口保健食品审批:

进口商或代理人 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国家卫生部 审查合格 发放进口批文 6.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要求

说明书和广告须真实,不得夸大或涉及疗效 7.日常监管 8.违法时的处罚

27.保健食品的评审程序和评审内容

(国内)申请者 省卫生厅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 卫生部批准 (进口)申请者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 保健食品的评审内容:

申请表 名称 配方 生产工艺 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报告 功能评价报告 功效成分资料 产品稳定性 卫生学资料 标签、说明书 样品(送检)

28.《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性如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3月15日 卫生部

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监督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05年7月1日 国家药监局

是对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补充,对保健食品的申请与审批、原料与辅料、标签与说明、试验与检验、再注册、 复审、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29.食品违法典型

一、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处罚及程序 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处罚及程序 三、违反计量法规的处罚及程序 四、违反《标准化法》的处罚及程序 五、违反食品包装和标志的处罚及程序

第六章: 思考题:

1.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的主要法规机构有

1)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卫生部属下 下设食品局 其分支机构有6个区 2)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美国农业部属下 FSIS负责肉、禽、蛋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卫生, FDA负责FSIS负责范围之外的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3)美国环境保护总署(EPA)

2.欧盟食品法规

《欧盟食物安全白皮书》

《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

3.日本食品法规

包括食品卫生法、屠宰法、禽类屠宰管理与检查法、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管理临时措施法、健康促进法、农林物质标准化及质量规格管理法、食品与农业农村基本法、食品安全基本法等。 食品卫生法作为基础法,同时有许多具体法律。 卫生部和农业部作为主要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部门。 新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进行危险性评估。

4.国际食品标准组织及其食品标准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三、国际乳品联合会(IDF/FIL) 四、国际葡萄及葡萄酒局(IWO/OIV) 五、世界卫生组织(WHO) 六、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七、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

5.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编写方法

采用程度 图示符号 缩写字母代号 等同采用 ≡ idt或IDT 等效采用 = eqv或EQV 参照采用 ≈ ref或REF

6.认证的分类

自我认证 国家认证 用户认证 区域性认证 第三方认证 国际认证

产品品质认证(以产品为主) 强制认证-安全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非强制认证-质量合格认证

7.认证的标准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国际标准 ISO或CAC法典等国际上认可的标准

8.国际品质管理体系及认证包括二大内容

(1)品质认证体系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品质管理体系的出现和发展。 20世纪70年代,英国标准协会BSI最先开展此项目

1979年向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当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将决定成立 1980年正式成立品质保证技术委员会TC176,导致ISO9000族标准的诞生。 (2)国际品质管理体系及认证包括二大内容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认证 和 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及认证 HACCP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及认证 (3)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 (4)国际认证机构

各个IAF(国际认可论坛)/MLA(多边承认协议)成员国的被认可的机构

国际认证联盟(IQNet)标志

9.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英文缩写为: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它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

1997年,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加入IAF(国际认可论坛)/MLA(多边承认协议)成员国,得到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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