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 盖章 ) 详细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信箱 负 责 人 (签字)
联 系 人 (签字)电 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书编号
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单位下列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备案:
序单位名称 号 1 2 3 4 5 6 仪器名称 装置 号 安装部位/仪器型仪器编号 生产厂家 等级 准确度强检类型 日期 周期 机构 日期 上次检定检定检定备案 计量主管行政部门(盖章)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注:1.若需备案的仪器较多,此表可按照以上格式单独提供附件;申请备案时要带一份以上表格(电子版)。
2.没有信息的栏目以“-----”代替。
自我承诺书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我单位申请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规定,确实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对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如下承诺,愿意接受监督。
一、我单位对所申请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的真实情况负责,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有虚假申报的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我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严格按照周期申请检定。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各级计量检定机构检测能力确认表
旗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能力确认 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中以下序号对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我单位不具备检测能力,需到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中以下序号对应的强制检定计量仪器我单位不具备检测能力,需到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盟市级 (单法定计位量检定公机构检章测能力) 确认 年 月 日 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中以下序号对应的强制检定计量仪器我单位不具备检测能力,需到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自治区单级法定位计量检公定机构章检测能) 力确认 年 月 日 注:1.呼市地区需到自治区计量院申请检定的,由旗(县、区)确认后携带本申请表到自治区计量院申请检定即可;
2.其他盟市、旗县须到自治区计量院申请检定的,需填写上表“盟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能力确认”栏,否则自治区计量院不予受理。
3.无技术机构的旗(县、区)由同级计量行政部门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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